经营者集中附条件研究——欧美反垄断法律移植和中国本土化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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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军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63060
出版时间2022-04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118元
货号1202619551
上书时间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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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附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的历史演进
第一节美国附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的历史演进
一、美国反垄断法的渊源和发展阶段划分
二、从反垄断制度创设到经营者集中事后监管
三、从事后监管到经营者集中事前申报和救济
四、指南文件为标志的现代经营者集中救济制度
五、美国司法部在合并救济政策上的反复
六、美国两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分权和协调
第二节欧盟附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的历史演进
一、欧盟并购控制的阶段划分和法律渊源
二、从《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到《欧共体条约》的制度萌芽
三、以第4064/89号经营者集中控制条例为标志的制度初创
四、以第1310/97号经营者集中控制修订条例为标志的第一次改革
五、以第139/2004号经营者集中控制条例为标志的第二次改革
第三节我国附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的历史演进
一、《反垄断法》颁行前的外资并购反垄断控制立法
二、法律层面初创附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
三、配套规章细化附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
四、反垄断配套法律文件的集成
第二章附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附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的目标
一、保护竞争者和保护竞争
二、直接目标和间接目标
三、公平竞争、自由竞争,还是有效竞争
四、维持竞争、恢复竞争,还是促进竞争
五、竞争水平是否必须不低于集中实施前
第二节附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的性质
一、以法院为中心的司法裁决模式
二、以行政为中心的行政决定模式
三、是否具有准司法性的争论
四、附条件批准的行政许可定位
第三节附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的原理
一、附条件批准的前提是集中存在竞争问题
二、附条件批准的对象是应禁止的经营者集中
三、附条件批准是各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第三章附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的法律界定
第一节附条件批准的现状和由来
一、欧盟
二、德国
三、法国
四、日本
五、美国
第二节附条件和附负担(义务)
一、条件的含义和要件
二、负担(义务)的含义和要件
三、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控制中的条件和负担(义务)
第三节附条件和救济措施
一、附条件是有准确内涵的法定概念
二、救济有其既存和特定的法律内涵
三、救济容易与反垄断行政复议和诉讼相混淆
第四章条件的常见分类及应用分析
第一节条件的常见分类
一、结构条件和行为条件:以干预的对象为标准
二、结构条件和行为条件:以干预持续时间为标准
三、按救济效果的预期分类:欧盟的法定做法
四、混合条件和条件的混合使用
第二节常见结构条件及评述
一、剥离既存的独立业务
二、剥离少数股权或放弃股东权利
三、剥离不构成既存独立业务的资产
四、剥离知识产权
五、剥离产能的性质定位及评述
第三节常见行为条件及评述
一、降低市场进入门槛
二、保护易受损害的客户和供应商
三、敏感信息流动
四、控制后续集中
第五章附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先行修正和买家前置的理论和应用分析
一、先行修正和买家前置规则探源
二、美欧适用先行修正的情形
三、美欧适用买家前置的情形
四、美欧适用两规则的比较分析
五、创设我国的相应规则
第二节资产分持规则的理论和应用分析
一、资产分持的性质和作用
二、适用资产分持规则的条件
三、资产分持规则的内容
四、资产分持措施的实施和监管
五、分持规则在我国的实践分析
第三节皇冠宝石规则的理论和应用分析
一、皇冠宝石规则的溯源和演进
二、皇冠宝石规则的价值和功能
三、对皇冠宝石规则缺陷的批评
四、皇冠宝石规则的构建和适用要求
五、实践中适用皇冠宝石规则应注意的问题
六、皇冠宝石规则在我国的应用和立法解析
第四节其他辅助保障措施的理论和应用分析
一、便利尽职调查
二、提供过渡期支持
三、协助雇佣和雇佣
四、协助取得第三方同意或政府许可
五、回购和重组
六、担保及融资
七、受托人和无底价拍卖
第六章性条件的比较和适用分析
第一节两种条件优劣的争论和偏好
一、两种条件优劣争论的缘起
二、偏好结构条件的实务和理论现状
第二节执法机构偏好结构救济的缘由
一、案件性质对救济偏好的影响
二、执法理念和运行机制对救济偏好的影响
三、结构条件的突出优势对救济偏好的影响
四、行为条件的明显弊端对救济偏好的影响
第三节争议问题的本源和问题的另一方面
一、两种条件孰优孰劣是错误命题
二、结构救济也有其弊端
三、行为救济的特殊优势
第四节主要执法机构立场的调整和做法的澄清
一、美国奉行结构救济优先的做法
二、美国调整结构救济优先的立场
三、欧盟结构救济优先但不排斥行为救济
四、结构救济优先并非普遍做法
第五节我们应当采取的解决方案
一、全面考虑解决问题的可能方案
二、行为救济的立法完善和执法慎用
第七章附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的程序步骤
第一节附条件商谈
一、竞争问题是附条件商谈的前提
二、商谈是必要步骤不是法定程序
三、商谈的形式和内容
第二节附条件建议
一、附条件建议的提出主体
二、附条件建议的提出期限
三、附条件建议的形式和效力
四、未被采纳的附条件建议
第三节附条件设计
一、单边效应下的条件设计
二、协调效应下的条件设计
三、封锁效应下的条件设计
四、条件设计的途径
第四节附条件评估
一、条件的评估原则
二、条件的评估方法
第五节附条件决定
一、执法模式和附条件决定
二、附条件决定的形式和内容
三、附条件决定的效力
第六节事后救济
一、未达申报标准的事后救济
二、未依法申报的事后救济
三、附条件或无条件批准的事后救济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8.30)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2020.10.23)
内容摘要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控制制度对内而言,主要作用在于控制某些相关市场过度集中,市场竞争水平被过度削弱,确保市场竞争保持必要活力;对外而言,控制巨型企业垄断市场,为我企业发展预留时间和空间。当然,反垄断执法本身应当依法平等适用于各类企业,反对各类排除市场竞争的行为,确保市场竞争充分有效,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从反垄断法工作者、研习者的角度,本书试图向读者展示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控制理论和实践的心得和感悟。本书牢记对法律初心的思考,强调对基本概念的界定,着力对历史沿革和得失的分析,重视制度架构的逻辑体系,强调纸面上的法律在实务中如何落地,努力为研究者、执法者、企业和律师践行“纸法”,提供实际操作的参考。
媒体评论
作者在国家商务部反垄断局负责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多年,是我认识的一位最为勤奋好学执著的学者型官员。本书是作者多年研究反垄断法的成果,是一部具有很高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的学术专著。在系统比较国内外历史演进的基础上,本书结合中国执法深入探讨了附条件批准的理论基础、法律界定、条件种类、保障措施及其应用,全书结构完整,内容充实,论述严谨,资料翔实,对学术界和法律实务界学习、研究和执行反垄断法均具重要参考价值。——深圳大学特聘教授,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 王晓晔在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政策背景下,我国的反垄断实践和学术研究都很好活跃,可谓热点不断、精彩纷呈。但是,在反垄断“热”中更需要进行“冷”思考:到底什么是垄断,为什么要反垄断,怎样反垄断。本书作者以其深厚的学术功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经营者集中附条件这个不算“热”的问题,着重从欧美法律移植和中国本土经验的视角进行了深入的“冷”思考,值得推荐,更值得一读。——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 王先林企业合并控制是反垄断法实践最丰富、问题最集中、法律部门交叉最多的领域,在中国的反垄断法执法中处于地位,而附条件则是这一领域的皇冠明珠。叶军博士作为这一制度的既往实践者和学术研究者,抢先发售探讨和明确了这一领域中的核心命题。开辟之作,值得每一位从事反垄断研究和实践工作的法律人关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 邓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需要集反垄断法、公司证券法、产业管制法以及经济学于一体进行分析,融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于其中作出预判。如果把反垄断法比做高原,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就是高峰,经营者集中附条件研究需要站在高峰望远瞻前顾后。叶军所著《经营者集中附条件研究》就是我们期待的兼具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的很好作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副校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 时建中本书围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法律制度,肇起欧美制度之源,着墨理论逻辑之洽,兼顾价值评判之较,落于执法实践之用,可见作者数十年理论研究与执法实践之功力,值得反复研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 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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