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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竹,李春,刘忠炫,福萨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21614558
出版时间2020-12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133元
货号1202197044
上书时间2024-09-04
从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数据来看,老挝疫情防控效果国际一流。截至2020年8月底,累计确诊22人,0人死亡,可谓奇迹。但受疫情影响,老挝加强了入境管控,经济发展压力较大,面临严重财政赤字。希望全球疫情能够早日过去,我也能够携本书拜访老挝国立大学法学院的同仁。
通过组织翻译《老挝民商经济法律汇编》,我们已经积累和确定了民商事领域老挝语和中文的绝大部分术语,下一步计划就是出版《中国民法典》(老挝语版)。可惜李春博士因为家庭原因调动到南京师范大学任教,不能继续在川大法学院共同完成这一持久费力的工作。祝你们夫妻团圆,生活幸福!福萨南同学学成回国,祝你工作顺利,也期待能够尽快返回四川大学来完成我们约定的中老民法典比较研究!刘忠炫同学有幸拜入石佳友教授门下,到我的母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继续深造,祝你学业有成!
本书系四川省法学会“一带一路”法治研究会研究成果,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对本书翻译工作的大力支持!
王竹 法学博士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四川大学市场经济法治研究所所长
四川大学“智慧法治”超前部署学科首席专家
2020年8月29日于白鹿镇白鹿村
父子缘,师生缘,民法缘
——《老挝民商经济法律汇编》后记
因为新冠疫情的影响,原本2020年春季去访问老挝国立大学法学院的计划也不得不暂缓,但老挝民商经济领域的法律翻译工作却意外有了实质性推进的集中空档时间。本次翻译的老挝法律文本包括老挝《民法典》和民事单行法,即《继承法》《所有权法》《合同法》《家庭法》《非合同债法》,以及老挝经济法,主要包括《道路运输法》《矿业法》《电力法》《加工业法》《环境保护法》《电信法》《土地法》《外国投资促进法》《经济纠纷解决法》《海关法》《企业法》《增值税法》和《劳动法》,合计19部法律,因此书名定为《老挝民商经济法律汇编》。
作为本书的策划者,借杀青之际,分享我与老挝民商事法律的三段未曾谋面的缘分。
一、父子缘
我从小是在一所由铁路工程局代管的中专学校长大的,父亲从部队转业后担任后勤部门的普通干事,母亲在图书馆当管理员。回忆儿时父母的对话,这所中专学校应该是效益不太好的事业单位。我印象很深刻的事情,是1988年国家发行100元人民币的时候,我父母工资加到一起好像才99元,发工资的时候领一张100元的大钞要找补单位1元。记得当时好像通货膨胀,家里生活得很拮据,买鸡蛋和肉都需要凭票。当年春节,母亲给我一张100元的钞票,让我去买一包“小太阳”牌锅巴(05元)换零钱回来,也算是对我学习成绩优秀的奖励。我不确定是小偷盯上了我还是我自己疏忽,995元的零钱等我蹦蹦跳跳地回到家就没了。冬天的成都本来就没有什么阳光,我已经记不清那天回家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了,只知道没有下雨,天也只剩阴霾。我们全家老小沿途找了几个来回,*后不得不放弃的结果就是我感觉天都坍塌了下来。那个春节,家里好像也是打紧勉强过的。
为了缓解家中经济上的拮据,父亲托关系找到了一次跟随代管单位的铁路工程局到老挝参加国际援建修筑公路的机会。1991年的时候我父亲每个月在老挝能挣200美元还包吃住,我记得那时人民币对美元现钞的实际汇率大约是11 ∶1(官方汇率大约6 ∶1)。尽管国内的工资已经随着物价上调,当时我父母每个月的工资之和已经在150元左右,且出国期间不停发国内工资,父亲在老挝挣的钱仍然十分可观。父亲在老挝辛苦工作2年,挣回来的钱正好碰上1995年单位房改,我家买了*套房,余款装修了之后还买了一台上海“金星牌”电视机。据说是找的成都军区某老乡给的指标,还搭售了20盒进口索尼(SONY)牌磁带。
老挝这个在中小学地理上都不怎么介绍的国家,竟然是我家祖孙三代走出国门的*人——我父亲——去的*个国家。当时老挝和邻国的边境管得不是很严,加上中国援外专家身份,我父亲还偶尔能到周边的泰国、越南和柬埔寨转转,也算出去一次,就去过4个国家了。
我印象中父亲口中的老挝是这样的形象:*,森林茂密,飞蚂蚁很大。当地人晚上在路灯下放个盆子加点水,飞蚂蚁扑灯,可能是贴在灯上热晕了就掉到盆子的水里。积少成多,早上起来可以收集到不少飞蚂蚁,去掉翅膀后油炸,就可以作为食物。第二,湄公河的野生甲鱼没人吃,可以长到很大。据说有一次我父亲买到了一只36公斤的野生甲鱼,裙边有10厘米厚,杀了10只鸡炖着,全工程队100多个人都没吃完。第三,当地可以买到穿山甲和五爪金龙(巨蜥),据说好吃不贵。今天看来,我小时候家里应该是吃肉不多,所以我父亲讲的老挝生活主要就是吃各种奇怪的肉食,或者说经过我的记忆过滤后,就剩下这些奇怪的肉食了。可惜这三种食物我至今也没尝试过,在新冠疫情之后,也不愿意尝试了。
据说是为了预防疟疾,当时的医疗队要求每位职工都定期服用奎宁。父亲的工作是党支部书记加分管食堂采购(奇怪而高效的“双肩挑”),当地天气炎热去外面菜市场采购时是40度高温,回到工地的简易办公室有空调是25度,温差太大。*终父亲得了心脏病,据说有一次差点就永远留在老挝了,所以后来不得不提前回国。今天看来这样定期预防性服用奎宁,是有些医疗事故风险的,但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似乎是一种援外工程队的惯例。
1993年父亲因病不得不回国休养的时候,我正好小学毕业。不确定是否因为父亲回国,我过于兴奋,小学毕业考试发挥失常,成绩和考外国语学校的成绩一样,都是174。虽然15分钟就完成了小学毕业考试的数学试卷,但*后一道大题计算圆形面积的时候忘记乘以π,被扣了20分。同样考外语学校的成绩却是所在金牛区*名,成都市第三名的成绩,并以首届*名成绩考入了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父亲出国挣的钱买了房子和电视之后,剩下的一点钱正好补贴我读外国语学校因为住校不得不增加的生活开支,搭售的SONY牌磁带也算派上了用场。
二、师生缘
2017年我在撰写《民法总则》相关主题论文的时候,偶然检索到英文版的老挝1990年《非合同债法》文本,就带着刘忠炫和刘潺两位同学从英文转译了过来,王竹、刘潺译:《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非合同债法》,《民商法争鸣》第11辑,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并且写了《老挝侵权法简评》一文王竹、刘忠炫:《老挝侵权法简评》,《民商法争鸣》第11辑,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从那以后,我不再作中国《侵权责任法》是大陆法系*部独立的侵权法的表述,修正为《老挝非合同债法》才是大陆法系*部实质意义上独立的侵权法,尽管其包含了*部分“侵权法”和第二部分“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反观我国《民法典》将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制度纳入“准合同”规定,似乎作为非意定之债,纳入“准侵权”规定更为合适。
福萨南同学*早是2018年春季学期来选修我的《民商法原理》课程认识的。这是经济法专业的必修课,福萨南是经济法专业的硕士留学生,所以就修了我的课程。*次上课的课间,他用流利的外国人普通话向我介绍了他的老挝留学生身份。我用父亲四川话转录的老挝话从1数到了10:“楞、宋、三、喜、哈、和、洁、白、高、莱”,请他确认是否大体发音准确,着实吓坏了福萨南同学。他说,老师,你太厉害了!连我们老挝语你都会!对于见到的*位老挝友人,我也很是高兴,接着问了一下我父亲当年工作的地方和参与修筑的公路的情况。后来我们就渐渐地熟悉起来了,并介绍刘忠炫同学和他认识,帮他解决学习和生活的各种困难。
经过一年多的交流,我逐渐了解到,福萨南同学其实年龄和我相仿,是老挝政府的公务员,受老挝政府资助留学。在中国的几年时间里,他在本科阶段学习了中文,然后又到四川大学来攻读硕士学位。我鼓励他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似乎资助他的老挝政府奖学金需要他回国服务一段时间才能再次申请,只能暂时作罢。本书的翻译,也是源于鼓励他攻读博士学位,建议他以《中老两国〈民法典〉编纂比较研究》作为选题,开始谋划由我组织翻译,福萨南同学负责校对。
2019年春季硕士生毕业的时候,正值我从教十周年。在众多资深教授动辄二三十年的教龄来看,十年不算长;但对我来说,到四川大学的工作时间已经和在中国人民大学读书时间一样长,正好平分了我成年之后的时光,也算颇有纪念意义。我特别邀请福萨南同学来参加了我从教十周年的聚会,也算是提前锁定未来的师生缘分。
三、民法缘
2014年10月18日,我到北京大学法学院参加“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回顾与展望”研讨会,以《以“非基本法律法典化模式”编纂民法典的立法程序》为题发言,后来发表在《中外法学》上。王竹:《以“非基本法律法典化模式”编纂民法典的立法程序》,《中外法学》2014年第6期。除了提出“非基本法律法典化模式”,我还特别提到:“我们的邻国老挝于2012年开始编纂民法典并计划于2015年完成。”就在这次会议后的一周左右,2014年10月23日,党的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就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作出了“编纂民法典”的政治决断。
我当时在会上还“乌鸦嘴”了一句:“我们正在和老挝赛跑,希望中国不会比老挝晚。”结果,一语成谶。2018年我修订出版《编纂民法典的合宪性思考》(第二版)王竹:《编纂民法典的合宪性思考——一张“实用主义思路”的立法路线图》(第二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的时候,增加了对老挝1990年《财产法》《合同法》《继承法》《家庭法》和《非合同债法》立法和2012年以来编纂民法典情况的介绍,同时也庆幸《老挝民法典》的编纂进度比预想得慢。遗憾的是,在我2019年底出版该书英文版Zhu WANG, On the Constitutionality of Compiling a Civil Code of China, Springer (2019)的时候,《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民法典》已经于2018年12月6日由第八届老挝国会第六次会议第109/NA号决议通过,并于2019年1月18日国家主席令颁布。按照该法第630条【生效】的规定:“本法自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主席颁布主席令之日起三百六十五天且司法部公告十五天后生效。”这在当时就意味着,2020年1月17日(2020年是闰年)之后的15天,也就是2020年2月1日,老挝民法典即将生效。
我不确定自己是否是中国民法学界*一个在“编纂民法典”盛事背景下担心中国民法典晚于老挝民法典生效(通过已经落后了)的学者,但既然自己关注到了这个“编纂民法的”的邻国同行者,就有必要将这一比较法上的新民法典准确、及时地介绍给国内学术界同仁。正在我发愁如何与福萨南同学、刘忠炫合作翻译老挝民法典的时候,李春博士伸出了援手。经过他了解,这一轮老挝民法典编纂得到了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的资助和来自名古屋大学、庆应义塾大学的日本学者协助。李春博士找到了珍贵的日文版《老挝民法典(草案)》,先翻译为中文,再由福萨南同学对照老挝语法律文本和中文译稿,逐条校对,*终完成了跨语种的翻译工作。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编纂也进入冲刺阶段。意外的是,由于老挝国内多民族、宗教和地区等诸多原因,在其民法典通过后官方又进一步组织了全国范围内的意见征求,因而《老挝民法典》未能如期在2020年2月1日生效。但2月初,新冠疫情已经爆发,我似乎又成了国内学术界*一个焦急期待“老挝民法典再晚一点生效,中国民法典加油!”的人。这种奇怪的心态伴随着我度过了整个疫情期间,并激励我完成本书的校对工作。到5月份下旬我国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即将召开之际,传来了《老挝民法典》于2020年5月27日正式生效的消息,比我国《民法典》通过时间早1天。我按捺住失望的心情,没有不合时宜地发布这一冷门学术信息,只是默默地于中国民法典通过的5月28日当天向中国法制出版社正式交稿。
王竹,男,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市场经济法治研究所所长,“天府万人计划”天府社科菁英,世界侵权法学会执委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和博士,耶鲁大学、康奈尔大学、牛津大学和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访问学者。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基地重大项目1项、司法部项目2项。在《法学研究》、TEL等杂志发表论文16 余篇,其中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独著On the Constitutionality of Compiling a Civil Code of China、《侵权责任分担论》等6部,中译英和英译中各1部。
李春,男,日本京都大学法学博士。曾担任日本京都大学法学研究科助理教授(2 16年4月至2 18年3月)、四川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2018年6月至2020年4月),现就职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要从事民法学研究。
刘忠炫,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为人格权法和侵权法。
[老挝]福萨南,男,老挝留学生,四川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老挝中央纪委委员会秘书处副处长。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民法典 1
(2 18年12月6日第八届老挝国会第六次会议第1 9/NA号决议通过,2 19年1月18日国家主席令颁布,2 2 年5月27日生效)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继承法149
(199 年6月27日第二届*人民议会第四次会议第 3/9 /SPA号决议通过,199 年7月27日国家主席令颁布)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所有权法162
(199 年7月1 日第二届*人民议会第四次会议第 1/9 /SPA号决议通过,199 年7月27日国家主席令颁布)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合同法177
(199 年7月1 日第二届*人民议会第四次会议第 2/9 /SPA号决议通过,199 年7月27日国家主席令颁布)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家庭法197
(199 年12月18日第二届*人民议会第五次会议第 7/9 /SPA号决议通过,199 年12月24日国家主席令颁布)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非合同债法2 9
(199 年11月29日第二届*人民议会第五次会议第 8/9 /SPA号决议通过,199 年12月24日国家主席令颁布)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道路运输法213
(1997年3月12日第三届老挝国会第十次会议第 3-97/NA号决议通过,1997年5月31日国家主席令颁布)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矿业法226
(1997年4月12日第三届老挝国会第十次会议第 4-97/NA号决议通过,1997年5月31日国家主席令颁布)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电力法242
(1997年5月12日老挝国会第 2-97/NA号决议通过,1997年5月31日国家主席令颁布)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加工业法258
(1999年4月3日老挝国会第 1-99/NA号决议通过,1999年4月26日国家主席令颁布)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73
(1999年4月3日老挝国会第 2-99/NA号决议通过,1999年4月26日国家主席令颁布)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电信法289
(2 1年4月1 日老挝国会第 5/NA号决议通过,2 1年4月25日国家主席令颁布)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土地法3
(2 3年1 月21日老挝国会第48/NA号决议通过,2 3年11月5日国家主席令颁布)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外国投资促进法322
(2 4年1 月22日老挝国会第11/NA号决议通过,2 4年11月15日国家主席令颁布)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经济纠纷解决法333
(2 5年5月2 日老挝国会第27/NA号决议通过,2 5年5月25日国家主席令颁布)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海关法349
(2 5年5月2 日老挝国会第28/NA号决议通过,2 5年5月25日国家主席令颁布)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企业法382
(2 5年11月9日老挝国会第55/NA号决议通过,2 5年12月9日国家主席令颁布)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增值税法454
(2 6年12月26日老挝国会第 4/NA号决议通过,2 7年1月16日国家主席令颁布)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劳动法475
(2 6年12月27日老挝国会第 6/NA号决议通过,2 7年1月16日国家主席令颁布)
父子缘,师生缘,民法缘5 1
——《老挝民商经济法律汇编》后记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民法典
*编总则
*章目的及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法律行为
第四章代理
第五章期间
第六章时效
A时效
B时效的计算
C时效的中止、中断及期间届满
第二编自然人及法人
*章自然人
A自然人的权利能力
B人格权
C自然人的行为能力
D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
E住所
F失踪及宣告死亡
第二章法人
A一般原则
B协会
C财团
第三编家庭
*章基本原则
第二章婚约及订婚
第三章婚姻
A婚姻的要件及规则
B涉外婚姻
C无效婚姻
第四章夫妻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五章夫妻财产
第六章夫妻关系终止
A离婚
B涉外离婚
C死亡
D夫妻关系终止的法律后果及复婚
第七章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A亲生子女
B养子女
C外国人收养子女
D继子女
第八章父母及子女的权利及义务
第九章未成年人监护人的选任
第四编物、所有权以及对物的其他权利
*章物
第二章占有
第三章所有权
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
第四章所有权的形态
A国家所有权
B集体所有权
C自营所有权
D民间所有权
第五章共同所有权
第六章所有权的取得
第七章所有权的终止
第八章所有权的限制
第九章所有权的保护
第十章地役权
第十一章地上权
第五编合同债务
*章一般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无效合同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履行的保障措施
第六章合同不履行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解除以及终止
第八章债权人以及债务人变更
第九章合同对第三人的效力
第十章合同的种类
A买卖合同
B互易合同
C附所有权移转特约租赁合同
D赠与合同
E附义务赠与合同
F附买回特约买卖合同
G消费借贷合同
H借用合同
I租赁合同
J承包经营合同
K保管合同
L委托合同
M服务合同
N建设工程合同
O雇佣合同
P运输合同
Q保险合同
R合伙合同
第六编非合同债务
*章一般原则
第二章不法行为
A基于自己行为承担的不法行为责任
B基于自己管理的他人的不法行为、动物或者物发生的责任
第三章无因管理
第四章不当得利
第七编担保
*章一般原则
第二章法定担保
第三章约定担保
A质押
A1动产质押
A2不动产质押
A3权利质押
B抵押
B1不动产抵押
B2动产抵押
C保证
第四章担保登记、优先权的放弃及担保的转让
第八编继承
*章继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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