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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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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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康德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009386

出版时间1991-08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38元

货号1202633858

上书时间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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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康德(1724-1804)有名德意志哲学家,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其学说深深影响近代西方哲学,并开启了德国唯心主义和康德主义等诸多流派。

目录
序言
道德形而上学总导言
道德形而上学总分类
权利科学导言  一般的定义与分类
  一、什么是权利科学?
  二、什么是权利?
  三、权利的普遍原则
  四、权利是与资格相结合的或者与强制的非常不错相结合的
  五、严格的权利也可以表示为这样一种可能性:根据
      普遍法则,普遍的相互的强制,能够与所有人的
      自由相协调
  六、对那不确定的权利的补充说明
      (一)衡平法
      (二)紧急避难权
  权利科学的分类
    一、权利的义务(法律的义务)的一般划分
    二、权利的一般划分
      (一)自然的权利和实在法规定的权利
      (二)天赋的权利和获得的权利
    三、划分权利科学的顺序
权利科学
  第一部分  私人权利(私法)
    那些不需要向外公布的法律体系
    论一般外在的“我的和你的”的原则
第一章  论任何外在物作为自己所有物的方式
      1.从权利上看“我的”的含义
      2.实践理性的法律公设
      3.占有和所有权
      4.外在的“我的和你的”的概念的说明
      5.外在的“我的和你的”的概念的定义
      6.纯粹地在法律上占有一个外在对象的概念的演绎
      7.外在的“我的和你的”可能性原则在经验对象中的运用
      8.要使外在物成为自己的,只有在法律的状态中或文明的社会中,有了公共立法机关制定的法规才可能
      9.在自然状态中也可能有外在的“我的和你的”的事实,但只是暂时的
第二章  获得外在物的方式
      10.外在获得的一般原则
    外在的“我的和你的”获得的主体分类
      第一节  物权的原则
      11.什么是物权?
      12.种获得物只能是土地
      13.每一部分土地可以原始地被获得,这种获得的可能性的依据,就是全部土地的原始共有性
      14.这种原始获得的法律行为是占据
      15.只有在一个文明的社会组织中,一物才能够被保证地获得,而在自然状态中,获得只是暂时的
      16.最初获得土地的概念的说明
      17.原始的最初获得概念的推论
  财产
    第二节  对人权的原则
      18.对人权(或人身权)的性质与获得
      19.通过契约的获得
      20.通过契约获得的是什么
      21.接受和交付
    第三节  “有物权性质的对人权”的原则
      22.“有物权性质的对人权”的性质
      23.在家庭中所获得的是什么
  家属在一个家庭社会中的权利
    标题婚姻的权利(夫与妻)
      24.婚姻的自然基础
      25.婚姻的理性权利
      26.一夫一妻制与婚姻的平等
      27.婚姻契约的完成
    第二标题父母的权利(父母与子女)
      28.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29.父母的权利
    第三标题家庭成员的权利(主人与仆人)
      30.一家之主的关系与权利
  一切可以由契约获得的权利在体系上的划分
      31.契约的分类。货币和书籍的法律概念
    用货币和书籍的概念来说明契约的关系
      (1)什么是货币?
      (2)什么是书籍?
    未经授权而出版书籍是违背权利原则的,应该依法禁止
    对人权和物权的混淆
    插入的一节意志的外在对象的理想获得
      32.理想获得的性质与模式
      33.(1)凭时效的获得
      34.(2)凭继承的获得
      35.(3)一位好名声的人死后继续存在的权利
第三章  由一个公共审判机关判决书中所规定的获得
      36.依照公共法庭的原则,什么是主观规定的获得?如何规定?
      37.(1)捐赠契约
      38.(2)借贷契约
      39.(3)再取得失物的权利
      40.(4)来自誓言保证的获得
    从自然状态的“我的和你的”过渡到一般法律状态的“我的和你的”
      41.公共正义(公正)与自然状态及文明状态的关系
      42.公共权利的公设
第二部分  公共权利(公法)
  那些需要公布的法律体系在文明社会中权利的原则
      43.公共权利的定义与分类
    一、国家的权利和宪法
      44.文明结合体和公共权利的起源
      45.国家的形式和它的三种权力
      46.立法权和国家的成员
      47.国家的首脑人物和原始契约
      48.三种权力的相互关系和特性
      49.三种权力的不同职能。国家的自主权
    由文明联合体的性质所产生的宪法和法律的后果
      (1)优选权力的权利;叛国;废黜;革命;改革
      (2)土地权。世俗的和教会的土地。征税权;财政;警察;检查
      (3)对穷人的救济。建立慈善收容院。教堂
      (4)在国内委派官吏权和授予荣誉的权利
      (5)惩罚和赦免的权利
      ①惩罚的权利
      ②赦免的权利
      50.公民和他的祖国及和其他国家的法律关系;移居(他国);侨居;流放;放逐
      51.国家的三种形式。一人主政政体;贵族政体;民主政体
      52.历史的渊源和变迁。纯粹的共和国。代议制政府
    二、民族权利和靠前法
      53.民族权利的性质和分类
      54.民族权利的原理
      55.要求本国臣民去进行战争的权利
      56.向敌对国家宣战

内容摘要
    康德法学理论的主要著作是1797年出版的《道德形而上学》上册《法的形而上学原理》。康德在此书中阐述了他的法学思想。他的法学思想的渊源,主要来自罗马法和法国启蒙思想家,特别是卢梭和孟德斯鸠。康德的法学理论有鲜明的代表性,代表了传统的西方法学中的一些重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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