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的说明理由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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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光恩
出版社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50445789
出版时间2020-10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58元
货号1202171146
上书时间2024-07-11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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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光恩,男,1989年12月生,汉族,湖北恩施人,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学方法论;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兴学科视野中的法律逻辑及其拓展研究”;在《北方法学》《法律方法》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
目录
导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范围
三、研究意义
第一章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概述
第一节理由与说明理由制度
一、理由及其功能
二、说明理由制度
第二节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
一、立法过程、立法程序与说明理由制度
二、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界定
三、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主体范围
四、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内容构成
第三节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与其他相似制度的区别
一、与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的区别
二、与地方立法理由说明制度的区别
第二章地方立法过程中说明理由制度的功能
第一节落实协商民主
一、协商民主与立法协商
二、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是落实协商民主的重要举措
第二节促进程序法治
一、程序法治与地方立法
二、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是程序法治的内在组成部分
第三节保障科学立法
一、科学立法与说明理由
二、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是地方科学立法的有效保障
第四节协调各方利益
一、立法中的利益需求、冲突与协调
二、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是协调各方利益的重要机制
第三章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现状
第一节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规定梳理:以省级地方立法为例
第二节我国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主要类型
一、立法准备阶段的说明理由
二、具体制定阶段的说明理由
三、立法完善阶段的说明理由
第三节我国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之不足
一、相关概念术语的使用较为混乱
二、说明理由的形式要求不够明确
三、说明理由的内容要求不够具体
四、说明理由的公开机制不够健全
第四章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完善
第一节统一相关法律术语的使用
一、法律术语的统一性
二、理由及相关概念统一使用
第二节明确说明理由的形式要求
一、规定说明理由的书面形式
二、规定说明理由的简易形式
第三节细化说明理由的内容规定
一、逐条说明立法理由
二、审议过程中说明理由
第四节健全说明理由的公开机制
一、立法公开及其意义
二、地方立法过程中的理由公开
结语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地方立法是我国法治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说明理由制度作为一种程序性设计,直接关系到地方立法工作的有效开展。目前学界对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的关注相对较少,已有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地方立法理由说明或立法理由公开制度,忽视了整个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及其价值。本研究立足于当前中国地方立法的制度实践,力求较为全面地挖掘地方立法过程中说明理由制度的功能,系统梳理说明理由的主要情形,审视其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制度层面的完善建议。
主编推荐
地方立法是我国法治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说明理由制度作为一种程序性设计,直接关系到地方立法工作的有效开展。目前学界对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的关注相对较少,已有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地方立法理由说明或立法理由公开制度,忽视了整个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及其价值。本研究立足于当前中国地方立法的制度实践,力求较为全面地挖掘地方立法过程中说明理由制度的功能,系统梳理说明理由的主要情形,审视其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制度层面的完善建议。该书可以作为政府机关、高校法学院专业的参考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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