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马法(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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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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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风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270494

出版时间2019-07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5元

货号1203169467

上书时间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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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目录
引论罗马法的历史发展和渊源1

第一编民事诉讼程序

第一章诉讼及其种类13

第一节诉讼与权利13

第二节对物之诉与对人之诉14

第三节索回物之诉、罚金之诉和混合诉讼15

第四节严格法诉讼与诚信诉讼16

第五节拟制诉讼与扩用诉讼16

第六节抗辩17

第七节特殊的诉讼形式:令状18

第八节特殊的诉讼形式:裁判官要式口约19

第九节特殊的诉讼形式:恢复原状20

第十节特殊的诉讼形式:预备审21

第二章诉讼程序及其历史沿革22

第一节法律诉讼:主要特点22

第二节法律诉讼:誓金诉讼22

第三节法律诉讼:请求审判员或仲裁人之诉23

第四节法律诉讼:请求给付之诉24

第五节法律诉讼:拘禁之诉24

第六节法律诉讼:扣押之诉25

第七节程式诉讼:主要特点26

第八节程式诉讼:法律审27

第九节程式诉讼:争讼程序27

第十节程式诉讼:程式的主要组成部分28

第十一节程式诉讼:程式的附加部分29

第十二节程式诉讼:裁判审30

第十三节程式诉讼:执行程序31

第十四节非常审判:主要特点31

第十五节非常审判:基本程序32

第十六节非常审判:特别程序33

第三章若干诉讼规则和制度34

第一节一事不再理34

第二节举证和证明35

第三节宣誓36

第四节对过分诉讼请求的36

第五节诉讼代理37

第六节诉讼担保38

第二编人法

第四章人的身份43

第一节人与人格43

第二节自由人身份44

第三节自由人身份:解放奴隶45

第四节市民身份46

第五节市民身份:拉丁人和归降人47

第六节家庭身份(地位):自权人48

第七节家庭身份(地位):他权人49

第八节人格减等50

第九节不名誉50

第五章人的能力52

第一节权利能力52

第二节权利能力的起始和终止52

第三节权利能力的因素53

第四节行为能力54

第五节行为能力:适法行为55

第六节行为能力的年龄56

第七节行为能力的心智条件57

第八节意思瑕疵57

第九节通过第三人的法律行为58

第六章法人60

第一节概述60

第二节公共团体60

第三节私人社团61

第四节财产性实体62

第五节商事活动中的有限责任63

第三编家庭和婚姻法

第七章家庭67

第一节familia(家庭)的含义67

第二节亲属关系:宗亲、血亲和姻亲67

第三节亲属关系:亲系和亲等68

第四节父权693

第五节子女的认定70

第六节脱离父权71

第七节自权人收养71

第八节他权人收养72

第九节扶养关系73

第八章婚姻74

第一节缔结合法婚姻的前提条件74

第二节婚姻的要件75

第三节婚姻的效力76

第四节订婚76

第五节归顺夫权77

第六节婚姻的解除:原因78

第七节离婚78

第八节姘合与同居79

第九章家庭财产制度81

第一节特有产:概述81

第二节特有产:类型81

第三节嫁资及其设立82

第四节嫁资的处分和返还83

第五节嫁资外财产84

第六节婚姻赠与85

第十章监护和保佐87

第一节概述87

第二节监护人的确定88

第三节未适婚人监护88

第四节妇女监护89

第五节监护人的责任90

第六节各种保佐91

第四编物法

第十一章物及其分类95

第一节物(res)的含义95

第二节非财产物:神法物96

第三节非财产物:人法物96

第四节有形物和无形物97

第五节要式物和略式物,可动物和不动物97

第六节可替代物和不可替代物98

第七节单一物、合成物和聚合物99

第八节可分物与不可分物99

第九节物之附属与物之部分100

第十节物之孳息100

第十二章所有权:取得方式102

第一节物权与所有权102

第二节先占102

第三节发现埋藏物103

第四节孳息的取得104

第五节添附:不动物对不动物104

第六节添附:可动物对不动物105

第七节添附:可动物对可动物106

第八节混合与混杂106

第九节加工107

第十节要式买卖108

第十一节拟诉弃权108

第十二节让渡109

第十三节时效取得110

第十三章所有权:丧失、限度和共有112

第一节所有权的丧失112

第二节对所有权的:概述113

第三节排放雨水之诉113

第四节潜在损害保证114

第五节新施工告令115

第六节共同所有115

第七节共同所有权的分割116

第十四章享益物权118

第一节他物权概述118

第二节用益权:定义和基本规则118

第三节用益权:设立119

第四节用益权:消灭120

第五节准用益权120

第六节使用权121

第七节居住权121

第八节牲畜和奴隶劳作使用权122

第九节地役权:基本规则122

第十节乡村地役权123

第十一节城市地役权124

第十二节地上权125

第十三节永佃权126

第十四节对享益物权的法律保护127

第十五章担保物权129

第一节质押权129

第二节抵押权1305

第三节权利质押131

第四节对担保物权的法律保护131

第十六章占有132

第一节占有的一般概念132

第二节占有的要件133

第三节占有的取得、保持和丧失134

第四节对占有的法律保护:条件135

第五节对占有的法律保护:措施135

第六节准占有136

第五编债法

第十七章债法总论141

第一节债的概念141

第二节债的发生根据141

第三节债的效力,自然之债142

第四节债的标的143

第五节债的主体144

第六节选择之债和种类之债145

第七节可分之债和不可分之债146

第八节附条件之债和附期限之债146

第九节支付利息的义务147

第十节债的转移148

第十一节债的履行149

第十二节不履行149

第十三节迟延150

第十四节债的协议解除和撤销151

第十五节债的消灭:免除152

第十六节债的消灭:抵销153

第十七节混同153

第十八节债的更新154

第十九节债的保障:担保155

第二十节债的保障:定金和违约金156

第十八章契约之债:典型契约157

第一节契约157

第二节要式口约158

第三节消费借贷159

第四节消费借贷:海运借款159

第五节使用借贷160

第六节寄托161

第七节质押162

第八节信托1636

第九节买卖:基本要件163

第十节买卖:权利与义务164

第十一节买卖的附加约定165

第十二节租赁:物的租赁166

第十三节租赁:雇佣167

第十四节租赁:承揽167

第十五节租赁:海损分摊规则168

第十六节委托:主要特点169

第十七节委托:权利与义务170

第十八节合伙:合意的特点170

第十九节合伙:权利与义务171

第十九章契约之债:非典型契约173

第一节无名契约:概述173

第二节互易173

第三节行纪174

第四节临时让与175

第五节试用给付175

第六节简约:概述175

第七节若干具体的简约形式176

第二十章准契约之债178

第一节无因管理178

第二节不当得利:基本条件179

第三节不当得利:救济手段180

第四节准契约之债的其他形式180

第二十一章私犯之债182

第一节私犯:基本概念182

第二节损害投偿183

第三节盗窃183

第四节抢劫184

第五节侵辱185

第六节非法损害186

第七节过错187

第二十二章准私犯之债189

第一节公共场所致害189

第二节审判员误判致害190

第三节其他准私犯形式190

第六编继承法

第二十三章一般规则195

第一节遗产继承的概念195

第二节遗产继承的限度195

第三节继承人196

第四节继承的接受和放弃197

第五节代位继承198

第六节增添权199

第七节财产合算199

第八节遗产占有:概述200

第九节遗产占有:类型201

第二十四章遗嘱继承202

第一节遗嘱及其特点202

第二节与遗嘱继承相关的权能203

第三节遗嘱的类型203

第四节继承人的设立205

第五节继承替补206

第六节剥夺继承权207

第七节无效遗嘱207

第八节遗嘱的封闭与开启208

第九节遗嘱附书209

第二十五章无遗嘱继承210

第一节《十二表法》确立的制度210

第二节古典法时期的制度211

第三节优士丁尼法的调整212

第二十六章违反遗嘱的法定继承213

第一节因遗嘱疏漏而引起的法定继承213

第二节法定继承份额214

第二十七章遗赠和遗产信托215

第一节遗赠的特点215

第二节遗赠的种类216

第三节遗赠的若干表现形式216

第四节遗赠的取得218

第五节遗赠的无效和撤销218

第六节遗赠的削减219

第七节遗产信托:特点220

第八节遗产信托:规则221

主要参考书目223

索引(拉丁字母顺序)226

索引(中文拼音顺序)241

内容摘要
本书作者力图遵循盖尤斯的上述教科书体系,同样以人、物和诉讼为中心再现罗马私法的特有框架。同时作者认为,新的罗马法教科书还需兼顾现代民商法学的体系,特别是现代民法典的一般体系,使读者便于在罗马法和现代民法之间进行对比。出于这样的考虑,本书将体例结构划分为六大部分:民事诉讼程序、人法、家庭和婚姻法、物法、债法和继承法。其中,人法与家庭和婚姻法讨论的是关于人的议题;物法、债法和继承法讨论的是关于物的议题;关于诉讼的议题则不仅包含在民事诉讼程序部分,而且还穿插在各项与实体权利相关联的诉权评述当中,例如关于占有的诉权,与特有产制度有关的诉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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