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学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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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崔永东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ISBN9787010254722
出版时间2023-03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88元
货号1202851326
上书时间2024-06-13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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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绪论 司法学体系构建/1
第一章 司法公信力论/4
一、司法公信力的内涵/4
二、司法公信力建设的战略意义/6
三、司法公信力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7
四、司法公信力是司法学的核心概念/14
第二章 司法准立法论/17
一、西方司法权运行中的“造法”功能/17
二、中国传统司法解释中的立法功能/20
三、对现行司法的准立法功能及其意义的思考/21
第三章 社会司法论/29
一、社会司法的内涵/29
二、社会司法理论兴起的社会背景/30
三、社会司法的历史意蕴和现代传承/31
四、作为一种弹性概念的“司法”/33
五、当前我国社会司法存在的问题与思路/34
第四章 伦理司法论/43
一、由几则案例引发的思考/43
二、伦理司法的传统和现实/48
三、域外视野中的伦理司法/52
四、伦理道德观念对刑事司法的影响/55
……
内容摘要
一门学科的成熟有赖于其理论体系的成熟,而理论体系的成熟取决于范畴体系的成熟。因此,构建司法学范畴体系就成了促进其理论体系和学科体系完善化的关键。司法学范畴可以分为基础范畴、核心范畴和基本范畴三类。基础范畴在司法学范畴体系中带有根本性,是“基础性工程”,核心范畴是支撑性范畴,基本范畴是辅助性范畴。司法学范畴体系的形成标志着司法学理论体系的成熟和学科体系的形成。这是因为,学科体系的核心在于理论体系,而理论体系的核心在于范畴体系。司法学的基础范畴、核心范畴和基本范畴,构成了司法学理论体系的骨骼;司法学的核心理念、基础理论和支撑理论构成了司法学理论体系的血肉;而其交合融会便形成了司法学学科体系的主体部分。从而支配和整合着司法学各个下属子学科,形成一个融合范畴体系、理论体系和学科体系于一炉的成熟的“学科群”,这就是司法学的成熟化。本书主要从范畴体系、理论体系和学科体系三个方面对司法学体系进行了初步探索,描绘了该学科的基本框架和整体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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