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现代的中央官署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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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胜强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7104389
出版时间2013-08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32元
货号1200764381
上书时间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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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章中央官署变革的规范理论
节术语的界定
一、"中央官署变革"
二、关联概念:"宪法变迁"
第二节中央官署变革:函变理论与规范分析
一、中央官署变革与宪法变迁的函变理论
二、中央官署变革函变理论的规范分析
第二章清末(1901—1911年)的中央官署变革
节宪法理念的传入
一、宪法理念的传入历程
二、宪法理念传入时的冲突及文化整合
第二节危局下的变革光、宣两朝的中央官制改革
一、中央官制改革的背景
二、中央官制改革的历程
三、清末中央官制改革的分析
第三节清末宪法变迁一《钦定宪法大纲》与《十九信条》
一、清末两种宪法文件的出台
二、宪纲体系和中央官署变革
三、《十九信条》体系和中央官署变革
第四节小结:清末中央官署变革与宪法变迁之关系
第三章民国前期(1912—1928年)的中央官署变革
节《临时约法》与中央官署变革
一、《临时约法》的出台及中央官署制度设计
……
内容摘要
西方宪法文化下中央政府的变革,体现为中央官署与宪法变迁的函变关系:宪法变-中央官署变,中央官署变-宪法变,文本变-实质变,人民诉求变-宪法变。中央官署变革和宪法变迁呈现出法治和正当程序统摄下的良性互动关系。经过长期探索,中国建构了近现代宪法体系,并据此组织了中央政府。然中国近现代中央官署变革历程呈现出形式上的立宪主义与实际上的“仪式化”宪法的双重特征。工具主义、文本浪漫主义和权力决断是中国近现代中央官署变革的突出特点。清朝以来的立宪进程昭示了“谁知名品牌制宪比制宪程序本身更为重要”,宪法作为主权者政权合法性的证明文件地位显赫,但作为行为规范体系顶点、其他法律规范的源泉作用却不受重视,宪法仅在凝聚人心和证明政权合法性的工具意义上被强调,成为一种宣示意义上的国家大典。何以如此?或许“德命”体系下的“上下一心”(或“同心同德”)传统可资解释。“德命”体系强调政权合法性的证成不通过权力来源上的多数同意和程序原则,统治很好不错是在法律体系以外获得合法性证明。战争胜负检验的人心向背是“德命”体系的核心,法律体系自身也靠它来证成。这种法从于政、法从于权的传统在历史传习过程中沉淀下来,极大地影响了中国近现代通过宪法组织中央政府的实践,使其呈现出形式和实质相背离的双重特点。考虑到宪法是一种历史现象、政治现象、文化现象,在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我们要秉承“三个坚持、三个反对”,以求既立足国情,又择善而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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