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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论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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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马蒂亚斯·耶施泰特(Matthias Jestaedt) 著;雷磊 译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78425

出版时间2017-11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30元

货号1201627004

上书时间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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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马蒂亚斯·耶施泰特,1961年生,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公法与法理论教席教授。研究范围涉及宪法学、法理论、欧盟法、国家教会法、一般行政法、儿童和青少年救助法,著有《民主原则和共同管理》《制定法中的基本权的开展》等。目前正在主持《凯尔森文集》的编纂工作。
雷磊(1982-),畲族,浙江富阳人,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研究所副教授,德国基尔大学、海德堡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哲学与法学方法论。迄今为止出版独著2部、译著6部,并于《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政法论坛》、《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环球法律评论》、《台大法学论丛》、《政大法律评论》等刊物发表论文四十余篇。

目录
丛书总序
中文版序
前言
《法理论有什么用?》导读/雷磊
Ⅰ被质疑的理论:理论越位了么?
1理论在教学中无价值
2反理论的倾向:多声部的合奏
a)实用主义者的声音:理论重要吗?
b)“现实主义者”的声音:作为理论重复的司法实证主义
c)理论虚无主义者的声音:“作为科学的法学的无价值性”
d)理论逃逸者的声音:“没有人能容忍被活体解剖”
e)无政府主义者的声音:“反对方法!怎么着都行!”
f)启蒙者的声音:“说的不做,做的不说”
g)美学家的声音:“无论裁判与艺术如何结合,都始终不得要领”
h)拒绝反思者的声音:自我观察是一种病症
3理论是我们的宿命!怀疑论而非对理论的怀疑
Ⅱ法学(中)的理论-实践问题
1位于实践科学与精神科学之间的法学
2理论的双重概念:观察者的理论与参与者的理论
3实践的双重概念:法律制定的实践与法律适用的实践
Ⅲ作为法律(学)之固有法则理论的法理论
1法律(学)之固有法则作为法理论的鹄的
2法的固有法则与法律科学的固有法则
3法的独立地位与固有法则
4法律科学的独立地位与固有法则
5实践的理论与服务于实践的理论
a)实证主义的路径:反对法律道德主义
b)规范主义的路径:反对法律自然主义
Ⅳ法律(学)之诸固有法则的融合(混淆)
1“脱离”法律获取理论的方法论与教义学
2模棱两可情形中的法律(学)固有法则
a)法律获取的创造性
b)法的拘束性
c)法随时间的可变性
3整体解释理论:法律创设的位置在哪里?
4教义学“能动主义”的自我理解:作为法源的教义学?
5法律获取、法律方法与法源学说的关联
Ⅴ服务于法律科学与法之固有法则的法理论
1对法律科学之固有法则的保护机制
a)作为“边防哨学科”的法理论
b)作为“法律解剖学”的法理论
2对法之固有法则的保护机制
a)通过语境化的相对化
b)对法的偶然性的保护
c)体系怀疑论
d)逻辑的界限
e)反对教义学的自我授权
f)通过理论的理论祛魅
Ⅵ二分式法律获取理论的“人类学”困境:同一个人的多元角色
Ⅶ服务于法实践的法理论:基础研究的弯道效益

内容摘要
马蒂亚斯`耶施泰特著雷磊译的《法理论有什么用/法哲学与法理论口袋书系列译丛》是作者在就职演讲的基础上形成的一本论战性的著作,抗争的对象是法学教育中的反理论倾向。在澄清“理论”与“实践”之双重含义,并进而阐释法理论的内容和性质及其混淆问题的基础上,明确了法理论对于实践的意义。法理论具有一种弯道效益,也即对实践的间接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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