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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君、汤敏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ISBN9787513083140
出版时间2022-09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78元
货号1202749552
上书时间2024-05-27
2013年修正的《商标法》第63条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这是惩罚性赔偿制度第一次被引入知识产权侵权领域,由此也引发了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对惩罚性赔偿适用要件、赔偿数额的确定标准等问题的激烈讨论。202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在“侵权责任编”第1185条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标志着我国在民法中确立了侵犯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一般原则,未来知识产权领域将建立普遍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本书主要研究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确立和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理论体系,以及该制度在实践中适用的要点与难点。本书全面梳理关于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律和政策,准确把握该制度的立法目的;通过实践调研,厘清了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实践中适用时存在的困境和难点,重点分析了其适用的构成要件和如何确定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基数和倍数。
施君,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南京理工大学法律顾问(正处级),副研究员。兼任江苏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防科技工业法律工作协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合同法学、诉讼法学,共完成各类学术论文20余篇,参与编写教材2部,参与社科课题研究项目2项。
汤敏,法学博士,现为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讲师,兼任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理事。主要致力于民法学、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方面的研究,发表各类核心期刊论文8篇,主持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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