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变化遥感监管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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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变化遥感监管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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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慧明,杨海军 著

出版社中国环境出版集团

ISBN9787511154026

出版时间2023-10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0元

货号1203454853

上书时间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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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目录
第1章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业务背景

1.1《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概述

1.2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功能定位

1.3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相关的研究进展

第2章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业务

2.1整体业务概况

2.2相关制度文件

2.3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变化“天-空-地”一体化遥感监管

第3章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变化“天-空-地”一体化遥感监管与评价技术体系

3.1监管目标

3.2监管内容

3.3技术体系

第4章生态县域2017-2021年卫星遥感普查业务成果

4.1卫星遥感普查结果

4.2卫星遥感普查总体情况

4.3典型案例

第5章生态县域2012-2021年无人机遥感抽查业务成果

5.1无人机遥感抽查结果

5.2无人机遥感抽查总体情况

5.3典型案例

第6章结论和建议

6.1结论

6.2建议

内容摘要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业务指标体系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标,包括生态质量和环境质量,用于表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体现县域生态环境保护结果;另一部分为监管指标,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指标、自然生态变化详查指标和人为因素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指标,体现县域生态环境保护过程。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承担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变化无人机遥感抽查工作,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监管指标里的自然生态变化详查指标。从2012年开始,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每年对重点县域生态变化开展无人机遥感抽查,到2022年,已经连续11年开展无人机遥感抽查业务工作。无人机遥感抽查技术体系被纳入《关于加强“十三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279号)、《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2]30号)。

经过近十年的业务实践,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变化遥感监测评价工作已建立了一套系统、高效的业务工作体系,形成了“天一空一地”一体化的业务化运行体系。目前该项监测评价工作已建立了完备的业务和技术流程,形成了科学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提升了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综合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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