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思成 中国建筑史(通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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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思成 中国建筑史(通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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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思成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ISBN9787108074461

出版时间2023-05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定价128元

货号1202883095

上书时间202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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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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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古人写的古书”于1955 年2 月在上海第一次印刷。就在此时,风向逆转,奉高层指示,《建筑学报》发起了“对以梁思成为首的复古主义建筑理论的批判”,建筑工程部召开设计及施工工作会议,批判“资产阶级形式主义和复古主义思想”。

 

在这场批判中,《中国建筑史》成为一个靶子。有论者指出,梁思成的这部书稿,“就是采用罗列资料的方式,同时在‘中国营造学社’所写的调查古建报告,也多不问社会背景,只讨论各种结构式样,因此并不能说明这些结构式样产生和演变的原因”,“从今天的认识来看,作为一个中国建筑史的研究者,对于建筑‘在社会上、宗教上,乃至政治活动上的历史’是不应丝毫不加以注意的”。

 

坦率地说,在彼时复杂的社会环境之下,上述讨论是颇具学术性的。遗憾的是,梁思成未能获得公开回应的机会。1972 年他去世之后,这部书稿终于得以正式出版——1985 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将其收入《梁思成文集》第三卷;1998 年,百花文艺出版社推出单行本;2001 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又将其收入《梁思成全集》第四卷。这部“古人写的古书”终于未被湮没于历史的尘埃之中。

 

然而,针对梁思成中国建筑史研究的学术批评并未停止,在21 世纪初叶还掀起了不小的浪头,代表性的言论包括:“当梁思成和他的同仁们在建立中国古典主义的道路上迈出一步又一步时,他们大概都将之视为他们坚强的民族主义信念的实现,以及他们所学到的西方古典主义建筑学术体系在中国的成功应用。然而,他们并没有也不可能意识到,他们所借以立足的西方古典主义的建筑学术体系与中国建筑体系之间内在的一种根本矛盾。这种矛盾在梁思成等的强烈‘民族主义’观念的张扬之下,显得更为突出。笔者以为,这也是梁思成建筑历史观的悲剧所在。这种‘矛盾’与‘悲剧’的影响对中国建筑界来讲是深远的”。

 

这样的批评直指梁思成中国建筑史研究之心法,诚可谓兹事体大,不可不研精覃奥也。

 

梁思成这位中国建筑史研究的开拓者,在抗日战争时期贫苦交加的四川李庄农舍,以殉国者的姿态对他所从事的中国建筑史研究做出总结,写就这一部《中国建筑史》,确实是出自其强烈的爱国心。可是,这一爱国心,即所谓“民族主义信念”,真的将他导入了以西方古典主义言说中国建筑体系的“悲剧”之中了吗?

 

如果此说成立,梁思成就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西方文化殖民的附庸,这将是多么不堪的情形!这也迫使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地研习这一部《中国建筑史》,以期探得其所代表的梁思成中国建筑史研究的思想真髓。

 

 

 

成书时间辨

 

这里,先宕开一笔,对《中国建筑史》成书时间略加考证。

 

查《梁思成文集》《梁思成全集》所载《中国建筑史》稿,及《中国建筑史》单行本,皆在文末注明“梁思成1944 年于四川李庄”字样。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资料室存梁思成1968 年11 月撰写的“文革交代材料”,对《中国建筑史》的成书时间有明确说明:

 

 

 

1943 年编写了《中国建筑史》。

 

1942 年,伪国立编译馆(馆长陈某,已忘其名)委托我编写一部中国建筑史,于1943 年写成。1955 年,作为“高教部交流讲义”油印出版。

 

见证人:莫宗江

 

 

 

梁思成1968 年8 月撰写的“文革交代材料”亦称:

 

 

 

1943 年前后……我曾接受“中央编译局”委托,编写中国建筑史。编译局可能补助过营造学社一些印晒相片和笔墨纸张费,但已记不清。解放后由高教部油印的“交流讲义”《中国建筑史》就是这份稿子。编译局局长陈× 经,已记不清。

 

 

  

 

 

绝大部分资料都是当时营造学社的研究人员和工作同志实地调查、测绘的成果。在编写的过程中,林徽因、莫宗江、卢绳三位同志都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林徽因同志除了对辽、宋、金的文献部分负责搜集资料并执笔外,对全稿也都帮助校阅和补充。精美的插图都出自莫宗江同志的妙笔,可惜在这油印本中不能与读者见面。卢绳同志在元、明、清的文献资料搜集和初步整理上费了不少力气。

 

1955 年,卢绳(1918—1977)撰文称“梁先生在1943 年所写的一部‘中国建筑史’(我曾参与这部书初稿的编写工作)”〔10〕;1986 年,陈明达(1914—1997)撰文纪念梁思成诞辰八十五周年,记梁思成“从一九三一年到一九四二年,十余年中跑遍了十余省市,调查测绘古代建筑物。对两部古代建筑专著——宋代的《营造法式》,清代的工部《工程做法则例》,做了示范研究,并著有专书,又于一九四三年第一次提出了概略的《中国建筑史》。迄今他的著作(包括历次的调查报告),仍然是继续研究中国古代建筑史的基本文献”。皆明记《中国建筑史》完成于1943 年。可见《中国建筑史》正式出版之时,编辑整理者添加的“梁思成1944 年于四川李庄”,标注的时间有误。

 

 

 

竞相角逐的“战场”

 

梁思成是1931 年正式加入朱启钤(1872—1964)创办的中国营造学社专事中国建筑史研究的,此前,这一研究领域已成为西方及日本学者竞相角逐的“战场”。

 

1901 年,梁思成出生之年,日本学者伊东忠太(1867—1954)一行,受日本内阁派遣,在八国联军占领北京之际,对紫禁城进行了拍摄与测绘。

 

受伊东忠太影响,一批日本学者加入进来,欧洲学者紧随其后。20 世纪初至30年代,他们携带照相器材,对中国古代建筑进行了持续调查,并以“图版 评解”的方式予以发表。在梁思成加入中国营造学社之前,西方及日本学者已出版的这类著作包括:

 

1920 年出版之法国学者伯希和(Paul Pelliot,1878—1945)的《敦煌图录》(Les grottes de Touen-houang);

 

1923—1924 年出版之已故法国学者谢阁兰(Victor Segalen,1878—1919)的《考古图谱》(Mission archéologique en Chine,两卷);

 

1923 年出版之德国学者鲍希曼(Ernst Boerschmann,1873—1949)的《中国的建筑与景观》(Baukunst und landschaft in China);

 

1925 年出版之鲍希曼的《中国建筑》(Chinesische Architektur,两卷);1925 年出版之伊东忠太与日本建筑史学者关野贞(1868—1935)合著的《东洋建筑》;

 

1925—1928 年出版之关野贞与日本佛教史学者常盘大定(1870—1945)合著的《支那佛教史迹》(第1—5 卷);

 

1928—1929 年出版之伊东忠太、关野贞与日本建筑史学者塚本靖(1869—1937)合编的《支那建筑》(上下卷图版);

 

1930 年出版之瑞典学者喜龙仁(Osvald Siren,1879—1966)的《中国早期艺术史·建筑卷》(A history of early Chinese art. Vol 4. Architecture)。

 

在这场学术竞争中,伊东忠太是一个重要人物。他于1905 年在奉天(今沈阳)与日本建筑史学者大熊喜邦(1877—1952)抄录了奉天宫殿文溯阁存四库全书本《营造法式》,并将抄本存东京大学工学部建筑学教室。

 

他还于1931 年出版《支那建筑史》,对《营造法式》这部罕见的宋代建筑官书做出这样的评价:“中国人既不置重建筑,故此类书籍甚少。余所知者,仅宋代编有《营造法式》,明代著有《天工开物》及现行之数种书籍而已。此数种书,不独解释困难,且无科学的组织,故有隔靴搔痒之憾。”

 

他在书中断言:“研究广大之中国,不论艺术,不论历史,以日本人当之,皆较适当。”

 

他亦承认:“日本人之长处,亦即日本人之短处。盖日本人所知者,中国之皮相也,因此不能得其真髓,不能有根本的新发见。”

 

接着,他把目光投向西方:“欧美人因在昔无中国之观念,故能以崭新之思想,突飞之努力,下独创的考察。”

 

这当中,是没有中国学术的位置的。

 

1930 年6 月,伊东忠太应邀在中国营造学社发表演讲,题为《支那建筑之研究》,有谓:“完成如此大事业,其为支那国民之责任义务,固不待言。支那诸公当其局者之任务也;而吾日本人亦觉有参加之义务。盖有如前述:日本建筑之发展,得于支那建筑者甚多也。所望支那日本两国,互相提携,必使此项事业,克底于大成之域。至其具体方法,据鄙人所见:在支那方面,以调查文献为主;日本方面,以研究遗物为主,不知当否?”

 

伊东忠太是日本明治维新引入西学之后成长起来的具备近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建筑史学者,而中国出现这等人才则迟至清朝覆灭之后中国掀起留学西洋的浪潮之时,梁思成即为其中的代表人物。

 

以年龄论,伊东忠太与梁思成之父梁启超(1873—1929)为同一代人,这意味着中国建筑史研究与日本相比,有着整整一代人的差距。这自然是伊东忠太谈及中日两国合作进行中国建筑史研究时建议“在支那方面,以调查文献为主;日本方面,以研究遗物为主”的原因所在,因为那时他尚不知掌握测绘及照相技术并能够以近代科学技术知识记录、研究建筑实物的中国学者何在。

 

可是,伊东忠太的这一建议,刺痛了中国学者的心。置身彼时中国内忧外困、备受列强凌辱之境况,这一建议,颇令人产生“中国无人”之感。这也促使朱启钤立即动员时任东北大学建筑系主任的梁思成加入中国营造学社以奋起直追。

 

 

 

梁思成的视野

 

伊东忠太关于《营造法式》的评价是冒失和武断的。他费力抄写的四库全书本《营造法式》虽然存放于东京大学工学部建筑学教室,人人可见,可是在朱启钤创办中国营造学社倾力研究这一文献之前,日本学者的研究付诸阙如,盖缘于伊东忠太对此书的偏见。

 

这不但限制了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建筑史的深度,还对一脉相承的日本古代建筑的研究带来消极影响。

 

伊东忠太称《营造法式》“不独解释困难,且无科学的组织,故有隔靴搔痒之憾”,诚是他读不懂这部“天书”之故。《营造法式》是北宋官订的建筑设计、施工的专书,其性质略似今天的设计手册加上建筑规范,是中国古籍中最完善的一部建筑技术专书。

 

1963 年,梁思成在《营造法式注释·序》中写道:

 

 

 

总的看来,《营造法式》的体裁是首先释名,次为诸作制度,次为诸作功限,再次为诸作料例,最后为诸作图样。全书纲举目张,条理井然,它的科学性是古籍中罕见的。

 

 

 

1918 年,朱启钤在南京江南图书馆发现清道光元年丁氏抄本《营造法式》,即交商务印书馆石印海行。后又嘱陶湘(1871—1940)勘校诸本,于1925 年重刊仿宋陶本《营造法式》,梁启超旋寄一函给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攻读建筑的梁思成、林徽因(1904—1955,曾用名林徽音),题识略述《营造法式》编撰者李诫之业绩,叮嘱“思成徽音俾永宝之”。

 

1927 年梁思成入哈佛大学研究东方建筑,系统阅读了日本与西方学者对中国建筑与艺术的调查成果。对喜龙仁与鲍希曼这两位欧洲学术界的代表性人物,梁思成在1947 年评论道:“他们谁也不懂中国建筑的‘文法’(grammar),对中国建筑的描述不得要领。两人之中,喜龙仁要好一些,他引用了《营造法式》,却漫不经心。”

 

1945 年,梁思成撰文指出:“中国建筑的‘文法’是怎样的呢?以往所有外人的著述,无一人及此,无一人知道。不知道一种语言的文法而要研究那种语言的文学,当然此路不通。不知道中国建筑的‘文法’而研究中国建筑,也是一样的不可能。”

 

而要破解中国建筑之“文法”,何其难矣!梁思成在《营造法式注释·序》中回忆道:

 

公元1925 年“陶本”刊行的时候,我还在美国的一所大学的建筑系做学生。虽然书出版后不久,我就得到一部,但当时在一阵惊喜之后,随着就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失望和苦恼——因这部漂亮精美的巨著,竟如天书一样,无法看得懂。

 

 

 

他坦言研究《营造法式》,“老师傅是没有的。只能从宋代的实例中去学习。而实物在哪里?虽然有些外国旅行家的著作中提到一些,但有待亲自去核证”。

 

他竟将那些大名鼎鼎的外国建筑史学者称为“外国旅行家”,实是因为他们不习《营造法式》之故,徘徊于不通之路,做的多是资料搜集,局限于美术考古之法,不能做深入研究。

 

在中国建筑史研究领域,梁思成虽然是迟来的后生,但他以坚定的意志,通过实物调查与文献考证,倾力解读《营造法式》,试图开启中国建筑史研究之“不二法门”。

 

这正是梁思成与外国前辈学者的学术分野。

 

 

 

“文法”探义

 

《营造法式》在制度(建筑之基础、结构与装修等)、功限(劳动定额)、料例(建筑材料的等第、大小、成分、工艺等)诸卷,视具体对象,制定比类增减之法,以控制结构、比例、权衡、工时、造价、材料、制造工艺等,包含了极为丰富的建筑、美学、经济、科技等内容。

 

后世学者研究发现,在中国建筑体系中,不仅是单体建筑,建筑群的外部空间,包括园林与城市,皆被极具数理意义的模数化格网覆盖。这是中国古代建筑与空间设计的基本方法,《营造法式》研究正是通往这一思想宝库之门。

 

梁思成在《营造法式注释·序》中追述了他的研究历程:

 

 

 

我比较系统地,并且企图比较深入地研究《营造法式》,还是从公元1931年秋季参加到中国营造学社的工作以后才开始的。我认为在这种技术科学性的研究上,要了解古代,应从现代和近代开始;要研究宋《法式》,应从清工部《工程做法》开始;要读懂这些巨著,应从求教于本行业的活人——老匠师开始。因此,我首先拜老木匠杨文起老师傅和彩画匠祖鹤州老师傅为师,以故宫和北京的许多其他建筑为教材、“标本”,总算把工部《工程做法》多少搞懂了。对于清工部《工程做法》的理解,对进一步追溯上去研究宋《营造法式》打下了初步基础,创造了条件。公元1932 年,我把学习的肤浅的心得,写成了《清式营造则例》一书。

 

 

 

清工部《工程做法》规定,有斗栱之建筑以斗栱之斗口为模数,无斗栱之建筑以明间面阔为基准,度屋名物,一以贯之。

 

这一方法与宋《营造法式》以斗栱之横栱截面(即一“材”)为度量单位的制度(即“以材为祖”)高度一致,皆是以建筑之某一部件为模数,令所有空间为其倍数或分数,并根据模数等级,等比例伸缩变造,生成乐律般的空间秩序。

 

1934 年1 月,林徽因在《清式营造则例·绪论》中指出,这一制度,“实是中国建筑真髓所在”〔30〕。这当是对前引伊东忠太所说“盖日本人所知者,中国之皮相也,因此不能得其真髓,不能有根本的新发见”的直接回应。

 

在加入中国营造学社不到三年的时间里,梁思成、林徽因就对中国建筑构造之基本方法做出揭示,这与他们在留学美国期间所接受的严格的西方古典主义训练有深刻联系。

 

习西方古典主义建筑构造之法,必从Order(梁思成译为“型范”,今学术界通译为“柱式”)入手。古罗马建筑师维特鲁威(Vitruvii)的《建筑十书》(撰写于公元前32—前22 年间)对Order 制度有这样的表述:

 

如果建一个八柱样式(octastyle),就将其正面分为二十四又二分之一份。然后,无论这个神庙是四柱样式(tetrastyle)、六柱样式(hexastyle)还是八柱样式,都将其中的一份作为模数,柱径等于一个模数。中间之外的柱间距,设计为二又四分之一个模数,正面与背面中间的柱间距,设计为三个模数。柱高为九又二分之一个模数。如此分配的结果,就使柱间与柱高形成了恰当的比例。

 

 

 

即以柱径为模数单位,令所有建筑空间为其倍数或分数,这与《营造法式》“以材为祖”制度、《工程做法》斗口模数制度是一致的。

 

梁思成敏锐地注意到这一现象。他在1932 年发表的第一篇古建筑调查报告《蓟县独乐寺观音阁山门考》中,不但首次释读了《营造法式》“以材为祖”制度,还首次指出,斗栱在中国建筑上所占之地位,“犹Order 之影响欧洲建筑,至为重大”。

 

他的这一结论并不以套用“西古”为鹄的,而是指出了一个基本事实——东西方古典主义建筑皆以某一建筑构件为模数单位,以此确立建筑各空间伸缩变造、比例权衡之法。这无疑是一个重要发现,对于东西方建筑史研究皆具有重大意义。

 

在独乐寺建筑调查取得这一关键性突破之后,梁思成又马不停蹄地对河北宝坻(今属天津)广济寺三大士殿辽构、河北正定古代建筑做了实测研究,正定存唐代以降各历史时期重要建筑,这使梁思成对古代建筑制度之演变有了深切认识。

 

在此基础之上,梁思成与刘敦桢、林徽因于1933 年赴大同调查。大同是伊东忠太、关野贞等日本学者用力甚深之处,他们试图通过对云冈石窟、下华严寺薄伽教藏殿辽构等建筑的研究,探明日本古代建筑之源流。

 

与日本学者研究方法泾渭相别的是,梁思成、刘敦桢合写之《大同古建筑调查报告》,皆列出当地辽金建筑的模数单位——材栔的测绘数据,并将之与《营造法式》的相关规定做了比较研究,使其构造之法得以深入揭示。

 

1937 年7 月,梁思成、林徽因发现山西五台山佛光寺东大殿唐构,并对其模数制度做了深入研究,证实了梁思成1932 年在独乐寺调查报告中做出的关键性判断: “以材栔为度量之制,辽宋已符,其为唐代所遗旧制必可无疑。”

 

以上调查研究,使梁思成能够在抗日战争时期,充满自信地对中国古代建筑之结构技术做出总结,献出这一部《中国建筑史》,并为其英文著作《图像中国建筑史》绘制那幅著名的《中国建筑之“Order”》图解,在其中注明:“斗栱及全建筑之各部均以材或其分数或倍数为比例之度量单位。”

 

他以英文Order 一词表示中国建筑“以材为祖”之制,实是因为这两种制度内在逻辑一致,诚可谓“东海西海,心理攸同”,绝无攀附西方古典主义以张扬民族主义之畸形心态。

 

值得注意的是,梁思成从未将Order 译为“柱式”,在他及林徽因的文稿中,多直书英文Order,或以“五范” “五种典范”译Five Orders(今译为“五柱式”)。

 

1954 年,梁思成在《新建设》杂志发表《建筑艺术中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和民族遗产的学习与运用的问题》一文,首次将Order 译为“型范”。

 

“型范”乃铸造业用语,指铸造金属之模具。《说文》:“型,铸器之法也”,“笵,法也。”《荀子·强国》:“刑范正,金锡美,工冶巧,火齐得,剖刑而莫邪已。”

 

1922 年,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中,强调了型范的史料价值,有谓:“实物之原形传留至今者,最上也。然而非可多觏。有取其形范以图之,而图范获传于今,抑其次也。”

 

1944 年,沈理源在其编译之《西洋建筑史》中,将Order 译为“柱式”。梁思成不采“柱式”之译,而是将之译为“型范”,应该包含了他对Order 以柱径为“范”(模数)来定义建筑之“型”的理解。

 

在《中国建筑史》一书中,梁思成强调了研习中国古代建筑“以材为祖”设计方法的重要性:

 

后世斗栱之制日趋标准化,全部建筑物之权衡比例遂以横栱之“材”为度量单位,犹罗马建筑之Order,以柱径为度量单位,治建筑学者必习焉。

 

 

 

《中国建筑史》正式出版时,编辑整理者将文中的Order 译为“柱式”,恐失梁思成“型范”论之真义。

 

 

 

所谓“以帝王将相为核心的建筑史”

  

 

 

这部“建筑史”是抗日战争期间在四川南溪县李庄时所写。因为错误的立场和历史观点,对于祖国建筑发展的前因后果是理解得不正确的。例如:以帝王朝代为中心的史观,只叙述了封建主和贵族的建筑活动,没有认识到那些辉煌的建筑物是各时期千千万万人民劳动的创造和智慧的积累,对于各时期的建筑物及其特征,只是罗列现象,没有发展的观点,不能正确地分析那些建筑物的艺术性和它们所反映的思想内容……

 

 

 

以上言论,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梁思成经历1951 年思想改造运动之后的思想状态。这也是他不想正式出版此书的缘由。

 

梁思成所从事的建筑调查活动,确实是以宫殿、寺庙为主要对象。他先是调查北京故宫,以此为重点,借以读通清工部《工程做法》;然后再倾力寻找早期建筑,以宗教建筑为重点,结合实测研究,借以读通宋《营造法式》。

 

实践证明,这样的选择是完全正确的。因为集中国建筑制度之大成者,宫殿、寺庙也。中国存在的早期建筑又以宗教建筑为主,非宗教建筑之类,如民居,多经历频繁毁建,已难存早期规制,实难借以释读《营造法式》。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梁思成不重视对非宗教建筑的研究。

 

1934 年,梁思成出版《清式营造则例》,在绪论之后刊出的第一图“平面部分名称”,就对比研究了两进院的四合住宅与两进院的四合寺观,指出“普通平面均齐的配置方法,不论宫殿庙宇或住宅,均由若干座的建筑物合成”,两者在平面规划方面高度一致。

 

此前,梁思成在1932 年发表的《我们所知道的唐代佛寺与宫殿》一文中指出:

 

 

 

至于佛寺的建筑,与平常的宫殿或住宅建筑,本来是用一样的。中国的宗教建筑,与非宗教建筑,本来就没有根本不同之点,不像欧洲教堂与住宅之迥然不同。其所以如此者,最大的原因,当然在佛殿与教堂根本上功用之不同。由建筑的功用看来,教堂是许多人聚在一起祈祷听讲的地方,所以堂内要有几十百人的座位,是他们最要的条件,其余供桌神位等等,都不是重要的。佛殿功用却完全不同。我们平时一开口就说“供佛”,供是供奉,是伺候,我们的佛是“住”在佛殿里,要人“供”的。佛殿并不是预备多数人听讲之用,而是给佛住的,所以佛殿是佛的住宅,与我们凡人的住宅功能相同,差别不多。

 

 

 

基于这样的认识,梁思成的建筑史调查,不会将非宗教建筑排除在外。1934 年,梁思成与林徽因赴山西调查,次年发表《晋汾古建筑预查纪略》,即专列“山西民居”一节,高度评价道:

 

 

 

由全部的布局上看来,山西的村野的民居,最善利用地势,就山崖的峻缓高下,层层叠叠,自然成画!使建筑在它所在的地上,如同自然由地里长出来,权衡适宜,不带丝毫勉强,无意中得到建筑术上极难得的优点。

 

 

 

在《中国建筑史》一书中,梁思成还将当时大量存在的清代住宅建筑略分四区研究,包括华北及东北区、晋豫陕北之穴居窑居区、江南区、云南区,并通过史料发掘,探察早期住宅的情况,包括春秋时代的卿大夫住宅、汉代宅第、唐代白居易庐山草舍、宋代汴京住宅等。他指出:“在建筑种类中,唯住宅与人生关系最为密切。”

 

正因为如此,他对摧毁传统街市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于1944 年撰文大声疾呼:

 

 

 

主要城市今日已拆改逾半,芜杂可哂,充满非艺术之建筑。纯中国式之秀美或壮伟的旧市容,或破坏无遗,或仅余大略,市民毫不觉可惜。雄峙已数百年的古建筑(historical landmark),充沛艺术特殊趣味的街市(local colar),为一民族文化之显著表现者,亦常在“改善”的旗帜之下完全牺牲。近如去年甘肃某县为扩宽街道,“整顿”市容,本不需拆除无数刻工精美的特殊市屋门楼,而负责者竟悉数加以摧毁,便是一例。这与在战争炮火下被毁者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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