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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家法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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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治勋 著

出版社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ISBN9787519720964

出版时间2018-05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35元

货号1201710160

上书时间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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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魏治勋,男,1969年11月生,汉族,山东潍坊人。1988年考入山东大学经济学专业,1992年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1年考入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2004年获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同年9月留校任教,2009年9月从山东大学哲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2009年12月起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5年9月起任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兼任山东省法理学研究会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社会学、法律方法。目前已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出版专著3部。

目录
编新法家的古代思想基础
——先秦法家的人性论、进化论与社会控制论
章先秦法家人性论及其现代批判
一、先秦法家人性论的基本观点
二、建基于人性论之上的法家法律思想
三、法家人性论视角下的法制改革实践
四、对法家人性论的批判性反思
小结:“以今释古”,萃取法家人性论合理因素
第二章先秦法家进化论及其近代影响
一、先秦法家进化论的基本观点
二、建基于进化论之上的法家法律思想及实践
三、比较视野中的法家进化论
四、进化论视角下近代中国新法家思潮的兴起
小结:重释先秦法家进化论,助益当下法治建设
第三章先秦法家社会控制论及其现代批判
一、作为舶来品的社会控制概念
二、先秦法家社会控制论的发展谱系
三、先秦法家社会控制论的基本体系
四、先秦法家社会控制论的实践技术手段
五、对先秦法家社会控制论的批判分析
小结:一切经典理论都是当代理论
第二编新法家的近代思想基础
——生物史观、新国家主义与法治学说
第四章常燕生以“生物史观”为基础的新法治主义
一、常燕生的思想来源:中西合璧与创造性转化
二、常燕生的“生物史观”:新法家的理论基础
三、常燕生的“新法家”思想:国家主义的新法治观
四、常燕生“新法家思想”的检省与启示
小结:常燕生法治思想的时代价值
第五章陈启天的“新国家主义”思想及其法治观
一、陈启天的思想历程与政治实践
二、陈启天的“新战国”概念及其意义
三、陈启天“新国家主义”思想的主要内涵
四、国家主义的科学根据与历史根据
五、陈启天基于“新国家主义”的新法治观
小结:陈启天的国家主义思想的当代意义
第六章近代新法家的法治主义思想建构及其时代功用
一、时局判断与前提理论:新法家思想展开的基础
二、新法家对传统法家思想的损益改造
三、新法家的理论贡献与时代功用
小结:新法家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思想资源
第三编当代法治视野中的新法家思想
——形式法治观、意识形态与制度文化的反思与批判
第七章新法家的“国家主义”形式法治观批判
一、新法家的“新法治主义”:救亡济世的“国家主义”法治观
二、新法家的“新法治观”批判:形式主义法治及其缺陷
三、检视“法治中国”:新法家的可能贡献与基本限度
小结:“法治中国”的应有担当
第八章近代“救亡叙事”中的新法家法治意识形态
一、重新认识新法家:以“救亡叙事”为基本视阈
二、新法家学说的尴尬境遇:有悖中国的“矛盾现代性”
三、新法家意识形态建构的问题:内涵结构的缺陷
小结:熔铸民族法治未来的新法家精神
第九章“法治中国”如何融通西方制度文化资源
——从近代新法家常燕生的相关批判切入
一、“法治中国”镜鉴西方制度文化资源的反思性向度
二、西方制度文化之于“法治中国”建设的构成性维度
三、中西视阈下中国特色法治道路的战略原则
小结:法治建设是一项需要不断学习的系统工程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新法家的思想诞生至今不过百年,却早已在政治学说的纷争中销声匿迹,直到近来才被越来越多地发掘和不断地阐释。对于今天的中国而言,曾经的救亡与启蒙主题已不再煊目,但力争伟大复兴的奋斗在相当程度上仍是百年现代化进程的延续,尤其是政治与法律的现代化仍处于艰难探索之中。在此语境中,在这样一个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多方面转型的变革进程中,新法家思想重获关注绝非偶然,其所阐明的包含法治、进步、人权内涵的系统思想,仍不失为今天法治中国建设迫切需要的宝贵思想资源。在反思批判的基础上对新法家思想资源予以合理的总结、提炼和汲取,构成了法治中国思想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精彩内容
总序在为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写下的《审查报告三》一文中,陈寅恪写道:“释迦之教义,无父无君,与吾国传统之学说,存在之制度无一不相冲突。输入之后,若久不变易则决难保持。是以佛教学说能于吾国思想史上发生重大久长之影响者,皆经国人吸收改造之过程。其忠实输入不改本来面目者,若玄奘唯识之学,虽震荡一时之人心,而卒归于消沈歇绝。近虽有人焉,欲燃其死灰;疑终不能复振,其故匪他,以性质与环境互相方圆凿枘,势不得不然也。”又写道:“窃疑中国自今日以后,即使能忠实输入北美或东欧之思想,其结局当亦等于玄奘唯识之学,在吾国思想史上既不能居最高之地位,且亦终归于歇绝者。其真能于思想上自成系统,有所创获者,必须一方面吸收输入外来之学说,一方面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此二种相反而适相成之态度,乃道教之真精神,新儒家之旧途径,而二千年吾民族与他民族思想接触史之所诏示者也。”史家陈寅恪的这几句话,至今仍有反复咀嚼、再三省思的价值。释迦教义在中国,主要有两种形态:“玄奘形态”的释迦教义和“慧能形态”的释迦教义。前者的旨趣,在于“不改本来面目”,虽然在纯粹的知识学上,能够发生“震荡一时”的效果,但“卒归于消沈歇绝”。后者则是根据中国固有文化的理路,对释迦教义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改造,由此导致的结果是,禅院香火遍布华夏,且千年不绝。释迦教义在中国的两种形态,预示了欧美思想在中国的命运。一百多年以来,在中华大地上,取自欧美的“经”可谓汗牛充栋,这些源于“泰西”的“经”,来到东土之后,同样面临着两种形态即“玄奘形态”与“慧能形态”。其中,“玄奘形态”追求原滋原味,其价值与影响主要囿于象牙塔中——虽然也有丝丝缕缕的外溢。相比之下,“慧能形态”能够让来自异域的“经”根植于苍苍茫茫的中华大地,进而生长得枝繁叶茂、郁郁葱葱。只是,“慧能形态”有一个前提,就是要把外来的“经”汇入中国固有的思想文化河流中,用陈寅恪的话来说,就是“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要在这个基础上“吸收输入外来之学说”。这套《法家新论丛书》就是为了凸显“本来民族之地位”,同时“吸收输入外来之学说”。不言而喻,“法家新论”中的“法家”是“本来民族”固有的思想文化。但是,所谓“新论”,却包含了对外来学说的吸纳,否则,“新”从何而来?着眼于此,这套《法家新论丛书》旨在照应两个方面:一方面,以外来学说作为参照与坐标去观察法家,中国固有的法家可能呈现出某些新的面貌,以前被遮蔽的法家的某些侧面、某些皱褶可能被揭示出来。另一方面,由于汇入了外来的学说,中国固有的法家也会发生某些微妙而深刻的变化,就像源于青藏高原的长江流到武汉在汇入了汉江以后,原有的长汉之水肯定会发生某些变化,在吸收输入了外来学说之后,从远古时代流淌下来的法家,到底会发生哪些变化呢?这正是本套丛书旨在回答的问题。这套丛书注重以人文学科的眼光看法家,试图重估法家的价值。同时,这套丛书也注重以社会科学的眼光看法家,试图展示法家学说对于社会科学的意义,特别是作为中国古典社会科学的意义。为此,这套丛书试图邀请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学者,共同聚焦法家学说与法家实践,以守先待后、返本开新、承前启后的立场对待法家,试图对中国固有的法家做出新的解说。期待得到各方贤达的惠助,希望汇集多元学思,从法家的角度,回望中华文明的过去,直面中华文明的现在,进而探索中华文明的未来。喻中2016年12月30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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