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透明时代下的家族财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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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后鲁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2531678
出版时间20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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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128元
货号1201927184
上书时间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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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杨后鲁,现任职于瑞士普华永道苏黎世办公室,为大中华区超高净值客户税务咨询和财富传承规划业务负责人。为资深国际税务律师和跨国法律架构专家,根植瑞士、为大中华区超高净值客户在全球层面提供统一方案。任中央财经大学税务专业硕士校外导师、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OECD-SAT多边税务中心)研究员。曾任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高级研究员、国际财政学会2010年中国区报告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和荷兰莱顿大学国际税法法学硕士。
本书所有文章以公开信息为基础。本书的出版以作者的个人身份进行,不代表作者所属机构的观点。
"
目录
第一章 财富传承的新挑战:税务透明和国际反避税
第一节 财富管理视角下的CRS 2
一、一张CD引发的逃税案,一个骗子改变历史的“谍战”故事2
二、个人首次成为国际税关注的核心 5
三、CRS核心内容 5
四、中国加入CRS以及修改个人所得税法 7
五、未申报境外资产的税务后果 13
六、FATF推动反洗钱规则之国际化,税务犯罪成为洗钱上游犯罪 15
七、CRS时代下,财富管理新常识 16
八、如何解决历史问题 20
第二节 CRS规避安排被强制披露 23
一、OECD《披露规则》出台,中介机构面临强制披露义务 23
二、网罗哪些“CRS规避安排” 26
三、哪些“筹划”方案亮红灯 28
四、溯及以往的效力 29
五、中介机构披露的信息会被用作与其他国家交换吗? 30
六、影响 30
第三节 国际反避税公约 32
一、什么是国际反避税公约 32
二、第一个真正的多边征税公约 33
三、国际反避税公约的运行方式 34
四、国际反避税公约的综合影响评价 37
第二章 受益所有人信息透明化和财富管理的安全观
第一节 受益所有人信息透明化 42
一、“避税港”成为众矢之的43
二、“受益所有人”是拥有最终控制权的自然人44
三、英国引领“受益所有人”信息透明化潮流45
四、G20对受益所有人信息透明化的总体原则 47
五、欧盟反洗钱指令(第五指令)49
六、英国受益所有人新规定51
七、英国境外领土53
八、中国香港56
九、新加坡60
十、美国61
十一、瑞士70
第二节 财富管理之真正的安全观 73
一、纳税、反洗钱、上岸73
二、欧盟黑名单74
三、《披露规则》打击不透明离岸架构75
四、离岸中心的经济实质立法77
五、深远影响78
第三章 国家案例样本观察:瑞士银行保密法在税务透明时代的嬗变
第一节 瑞士银行保密法主要内容 82
第二节 税务情报交换对银行保密法的冲击 84
第三节 逃税成为反洗钱的上游犯罪 86
第四节 瑞士金融机构对税务犯罪的反洗钱责任 88
一、金融机构反洗钱责任88
二、金融机构的尽职调查责任91
三、与外国政府合作交换反洗钱信息93
第五节 总结 94
第四章 财富传承的难题:郭氏信托案例解读一
第一节 本章摘要:财富传承的难题如何破解 98
第二节 事实与背景 100
一、判决书里确认的郭氏家庭关系 100
二、媒体报道的事实背景 101
三、“家庭内斗”在上市公司的体现 102
第三节 从家族财富传承角度的启发 106
一、爱、金钱和权力的“百慕大三角”难题 107
二、认识家族所处在的风险阶段—三个维度分析家族 108
三、建立家族冲突解决机制 111
四、几条原则 114
第五章 家族信托如何在财富传承中发挥作用:郭氏信托案例解读二
第一节 摘要 118
第二节 法院确认的案件事实 119
一、“分家”的背景 119
二、2009年重组 121
三、2014年签订框架协议 128
四、设立人的请求 132
第三节 受托人面对“信托僵局” 133
第四节 法院定纷止争 135
一、法院决议的法律框架 136
二、设立人邝女士意愿的真实性 137
三、2006年谅解备忘录的效力 138
四、对家族资产的确认 139
五、评估日期 140
六、香港潜在诉讼的处理 141
七、法院的良苦用心 141
第五节 家族信托,谨记10 个常识 142
第六章 宜家案例分析:资产保护、家族财富传承和公司国际税务筹划如何集为一体
第一节 摘要 148
第二节 宜家架构 150
一、宜家集团的所有者 150
二、宜家知识产权的归属 152
第三节 荷兰和列支敦士登基金会 154
一、信托与基金会 154
二、为何选择荷兰基金会 157
三、列支敦士登基金会 161
第四节 瑞典遗产税,也是一个关于瑞士的故事 167
一、瑞典取消遗产税—引领世界取消遗产税的潮流 167
二、居住在瑞士的税务动因 169
第五节 坎普拉德移民瑞士之解读:瑞士“财政贡献纳税”移民 170
一、概览 170
二、什么是“财政贡献纳税” 171
三、“财政贡献纳税”与瑞士移民程序的关系 172
四、“财政贡献纳税”,成本几何 175
五、超级富豪的选择依旧 177
第六节 宜家公司税务筹划 178
一、荷兰控股公司 178
二、荷兰控股公司在BEPS下的挑战 180
三、卢森堡控股公司 183
四、瑞士公司 186
第七节 总结 188
第七章 前“克里姆林宫的银行家”普加乔夫资产保护失败案例
第一节 英国法院关于普加乔夫案件的判决及解读 192
一、资产保护的背景 192
二、案件概述 193
三、案例背景—普加乔夫和亚历山娜的人生交集 194
四、与普加乔夫相关的国际诉讼 195
五、本案的5个信托 196
六、法院判决 200
七、保护人在信托中如何设置 201
八、警醒 203
第二节 案例延伸之一:新西兰税法、信托与普加乔夫 204
一、新西兰税务概况 204
二、成于税法 206
三、新西兰信托之兴盛:“在岸是新的离岸” 207
四、税法改革后,新西兰信托受影响巨大 208
第三节 案例延伸之二:英国税法与普加乔夫等富豪移民英国的税务筹划 212
一、普加乔夫是英国税务居民吗? 212
二、英国个人所得税基本状况 213
三、筹划为何必要 214
四、富豪移民与英国RND税制 215
五、富豪移民与英国遗产税筹划 218
六、部分外国富豪要远走高飞 220
第八章 意大利家族案例
第一节 案例内容摘要 224
第二节 案例事实背景 226
第三节 家族财富的起源 229
第四节 盛大信托和幸运信托 234
一、盛大信托基本情况 234
二、核心条款 239
三、幸运信托 243
第五节 盛大信托设立的大背景 244
一、去纽约生活 244
二、1987年美国税法和实践 245
第六节 基金会 248
一、基金会的设立 248
二、基金会的延续 251
第七节 克罗齐亚夫人的意图 253
一、主观意图不能考虑在内 253
二、从契约文件理解意图 254
三、对盛大信托契约第十一条的理解 257
第八节 信托重组 258
一、“2010年任命” 258
二、2012年任命APPLEBY(毛里求斯) 274
三、2012年“玛瑙任命” 291
四、2016年对承兑票据的修订和任命GFin为受托人 299
五、关于迈阿密公寓 302
六、承兑汇票的利息 304
第九节 判决结果 306
第九章 离岸法院判决新走向
第一节 离岸法院判决为税务情报交换开方便之门 310
第二节 非法获取的信息在法院判决中的使用 311
第三节 代持违背公共利益 313
一、案件事实和背景 313
二、法院认定 315
三、警醒和总结 318
第十章 慈善和税务
第一节 宜家慈善基金会 322
一、宜家慈善基金会单独运营 322
二、免税资格 323
第二节 揭开扎克伯格捐赠Facebook(脸书)股权的税务面纱及慈善模式的选择 325
一、扎克伯格是否利用LLC避税 326
二、扎克伯格有无避税 328
三、慈善模式的选择 330
四、总结 336
第十一章 特朗普税改后美国税法新图景:移民或投资需重新考虑
第一节 美国税务居民规则 340
第二节 美国投资移民的税务困境和解决方案 342
一、成为美国税务居民的后果 342
二、持有美国绿卡即为美国税务居民 343
三、根据中美税收协定排除美国税法适用 343
四、个人如何判定是否可以适用中美税收协定 344
五、不利影响 346
六、移民美国须提前进行税务规划 346
第三节 特朗普税改对高净值人士的影响 348
一、税改前后的个人所得税简单对比 348
二、遗产与赠予税 350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税率大幅下降 352
一、税率大幅下降 352
二、走向区域纳税制度,美国税法的重大改革 352
第五节 修改CFC 制度,对高净值人士税务架构有重大影响 354
第六节 推出GILTI 和FDII 税制 356
一、GILTI 和FDII税制综述 356
二、FDII税制 358
三、GILTI 税制 359
内容摘要
税务透明为家族财富传承带来重大挑战,也带来了机遇。纳税,是财富安全的通行证。纳税、反洗钱、上岸应成为财富管理的新安全观。
香港新鸿基地产郭氏家族信托案例的判决被公开,体现了财富传承中普遍存在的爱、金钱和权力的“百慕大三角”难题。宜家创始人数十年将资产保护、家族财富传承和公司国际税务筹划集为一体,遗产税、个人所得税、家族信托和基金会、公司层面的税务筹划等是其中的重点。而前“克里姆林宫的银行家”普加乔夫资产保护失败,体现了良好规划的至关重要性。家族信托如何在时过境迁、家庭的悲欢离合下守护受益人的利益,是意大利克罗齐亚家族信托238页超长判决表现的主题。离岸法院判决为税务情报交换开方便之门,代持违背公共利益等案例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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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内容
杨后鲁是我在北京大学指导的一名优秀的税法研究生,获法学硕士
学位。15年前,后鲁从教育部主办、北京大学承办的首届“税法专业
硕士研究生暑期精品课程”项目中脱颖而出,获得荷兰隆路律师事务所
提供的全额奖学金,前往荷兰莱顿大学国际税法中心留学并获得国际税
法硕士学位。毕业后,后鲁加入了一家美国律师事务所在北京的代表处,
自此开始了税务律师的职业生涯。
自从业以来,后鲁时常向我报告他的事业进展情况。我认为,后
鲁是一位有闯劲、敢于开拓、有理想的税务律师。工作不久,他成为国
际税法智库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在中国的第一位雇员、高级
研究员,经国家税务总局国际司原副司长王裕康先生推荐,被国际财政
学会(International Fiscal Association)任命为2010年中国区报告人。
他提交的报告也在当年的IFA Cahiers一书上发表。在IBFD工作期间,
他在国际很好期刊上发表了近十篇英文论文,涉猎领域颇广。
后来,后鲁作为专职税务律师加入君合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他越
来越忙,他告诉我,每年经办上百个项目,业务时间达两千小时之多。
他在君合发展很好,也很开心。当我认为他的事业之船会在君合停泊很
久时,大约是2014年7月的一天,他约我在燕园吃饭,告诉我他要去
瑞士普华永道工作。我有些惊讶,问他:“你为何这么不安分?”他说,
他总在寻找新的挑战,CRS开启了国际税法过去百年都没有实现的图
景,很幸运有机会在瑞士这个财富管理的前沿开启新的生活。
后来在北京见到后鲁,他都是在出差。可以看出,在一个新执业环
境下,他很享受挑战带来的亢奋。由于他专注于服务大中华区超高净值
客户和中国企业,他的事业总是与中国息息相关。我认为,后鲁赶上了
一个好时代。在国际反避税如火如荼开展的时候,中国国内立法也没有
缺位,税收法治和反避税也成为主旋律。2013 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
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
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2014 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
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制定和完善财政税
收法律作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的一项任务。2015 年中央审议通过
的《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为2020 年前完成相关立法工
作规划了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订、“房
地产税法”等都在牵动社会公众的神经。
过去五年,后鲁立足于瑞士,伫立潮头,迎接税务透明时代的挑战。
我认为,后鲁走出了一条独特的路,他把国际税务律师和高净值人士财
富管理结合起来,集国际税务和跨国法律架构为一体。台上一分钟,台
下十年功。后鲁具有北京大学法学院和荷兰莱顿大学国际税法的双重背
景,其在很好律师事务所、国际智库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工作经
历,毫无疑问是一个坚实的基础。然而,国际税务律师与财富管理的结
合还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税务透明时代,反避税全球化、反洗钱国
际化是天时;矗立在财富管理的前沿,是地利;而恪守职业操守,维持
在财富管理生态圈的声誉是人和。经过十年磨一剑的坚韧努力,后鲁已
经具备了天时、地利、人和。作为老师,我很欣慰。
半年前,他来看我,说要写一本书,主题是“税务透明时代下的家
族财富传承”,以分析公开案例为主。我认为这个角度非常新颖。很久
以来,国际超级富豪已经将税务因素作为家族财富传承的重要考量,所
得税、遗产税等如何影响家族财富传承架构一直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话
题。而最近几年,随着税务透明时代的来临,家族财富架构如何在新时
代下演进、一些离岸金融中心如何蜕变、离岸法院判决有哪些新的动向
等,都是国际税务和法律前沿地带关注的问题。
我翻阅书稿,每一个案例是一段故事和历史的凝结,而每个案例中
几乎都有税务的故事。可以看出,后鲁选择的都是公开的案例,基本都
有法院判决为支撑,这是其严谨专业性之要求。另外,他选择的都是有
历史故事的案例,放在一个历史的跨度下(有的案例时间跨度达40 年)
来分析这些案例,并将这些案例放在今天税务透明时代的大背景下来分
析。案例范围涉及瑞典、瑞士、英国、美国、意大利、中国香港、列支
敦士登、泽西、新西兰、巴哈马等诸多国家和地区,案例选择和分析都
是作者的原创。没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实践经验,不可能如此收放自如。
正因如此,该书才值得读者期待。
十年磨一剑,今日把示君。该书是后鲁十多年从业的结晶。作为老
师,我叮嘱后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谦虚谨慎。作为学者和读者,我
向大家推荐此书。
同时,我同意后鲁说的:在税务透明时代下,“纳税,是财富安全
的通行证”,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那句名言“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死
亡和税收之外,没有什么是确定的”,应该到了实现的时候。
是为序。
刘剑文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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