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工管理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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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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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编者:周湖勇|责编:甘世恒//郑晓曦
出版社厦门大学
ISBN9787561589311
出版时间2023-05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78元
货号1202932058
上书时间2024-06-18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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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编 人职管理
一、人职时间的认定
二、知情权保障问题
三、劳务关系还是非法用工关系
四、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劳动关系和承揽关系的区分
五、企业花名册不能替代或证明书面劳动合同
六、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区别以及同工同酬的认定
七、劳动者属于特殊职位的人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过错归责问题
八、劳动关系的认定
九、转包的责任承担
十、挂靠关系双方主体之间的内部协议能否对抗劳动者
十一、派遣单位和用T单位的责任承担问题
第二编 在职管理
一、试用期约定要合法
二、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三、试用期受工伤关于月平均T资的界定
四、一人公司T伤赔偿责任的承担
五、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严重”程度的界定
六、因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完善岗位责任及其考核制度
七、“不能胜任T作”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八、经济性裁员的认定
九、“客观情况”的认定
十、工作地点的变更
十一、用人单位单方面调薪的实务操作
十二、加班工资基数的认定
十三、二倍工资的认定及其数额
十四、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办理有关手续
十五、变更工作岗位的内容须协商一致
十六、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者职务的规范性以及合理性认定
十七、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支付
十八、工伤赔偿协议的效力
十九、一事不再罚以及处罚行为的举证责任
二十、电子证据的固化
二十一、劳动争议案件证明标准
二十二、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工会的时间
二十三、仲裁时效仅决定着案件的胜诉权
二十四、个人独资企业工伤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
二十五、没有建立工会,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应当通知工会
二十六、业绩提成、课时费等诉讼请求的举证责任承担问题
第三编 离职管理
一、应当及时办理劳动关系解除后的有关手续
二、加强离职的管理
三、竞业禁止协议的实务操作
四、竞业限制条款对象的范围认定问题
五、用人单位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导致劳动者损失的赔偿问题
六、劳动者辞职后继续工作属于工作交接所需还是挽留继续工作的认定问题
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仲裁时效的计算
八、用人单位注销后,劳动者应向谁主张权利
后记
内容摘要
本书是《企业用工管理》教材配套用书,为该书提供典型案例,为企业提供借
鉴和参考。目前市场上关于企业用工或劳动关系处理的实务用书繁多,但大多数是从劳动争议处理技巧或风险防范等角度予以阐述,阐述的视角大多不是企业用工管理,因而虽有助于防范纠纷,但往往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不能从用工法务管理角度对企业用工予以规范。法务管理不仅为企业防范风险,而且创造价值,为此需要
从法务管理的视角予以阐述。传统预防纠纷角度虽然有助于防范风险但不能创造价值,而企业管理注重价值,但不能防范风险,为此需要
将两者融合起来,即从法务管理的视角出发,则可以实现上述目的。
本书作为企业法务课程的选修教材,非常注重学生
实践能力培养。与法学主干课程和其他选修课相比,本教程注重实务性,是对前者必要的有益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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