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秋时期齐、卫、晋、秦交通路线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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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齐、卫、晋、秦交通路线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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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鼎鼎

出版社广西师大

ISBN9787559860323

出版时间20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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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79元

货号120298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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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徐鼎鼎,女,浙江杭州人,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语言及文学系博士,现任教于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先秦两汉文学及文献学,在《南方文坛》《贵州社会科学》《思与言》等期刊及研讨会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出版专著《认知与情怀》《古典新探》。

目录
\"绪论
第一节研究背景及目的
第二节文献回顾
第三节 研究范围与方法
第一章齐国交通路线考论
第一节齐都临淄南向路线
第二节 齐都临淄西南向路线
第三节 齐都临淄西向、北向、东向路线
第四节 小结
第二章卫国交通路线考论
第一节卫国迁都路线
第二节 卫都帝丘北向路线
第三节 卫都帝丘东向路线
第四节 卫都帝丘西向与南向路线
第五节 小结
第三章晋国交通路线考论(上)
第一节晋国都城考
第二节晋都新田北向路线
第三节 晋都新田东北向路线
第四章晋国交通路线考论(下)
第一节晋都新田东向路线
第二节 晋都新田西南向路线
第三节 小结
第五章秦国交通路线考论
第一节秦都雍东向路线
第二节 秦都雍东北向路线
结论
引用书目
致谢
\"

内容摘要
本书为专门探讨春秋时期齐、卫、晋、秦四国交通路线的学术专著。全书以国别为划分依据,以春秋时期齐、卫、晋、秦四国为研究范围,以《左传》中战争、盟会等空间移动记载为核心,兼及巡狩、遣使、出奔、迁徙、婚姻、丧祭等内容,结合相关文献材料和考古出土报告,以及卫星地图等数位资料,逐一分析齐、衡、晋、秦四国的交通路线,还原了春秋时期中国北方的主要道路交通网络。了解先秦时期交通样貌,对把握秦汉以降交通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有助于我们深化对中国历史的整体认识。

主编推荐
目前古代交通研究成果多集中在秦汉以降,春秋时期的研究相对匮乏,尤其缺少像《春秋时期齐、卫、晋、秦交通路线考论》这样兼具全面性与系统性的专著。交通是历史研究的枢纽问题之一,还原和还原先秦时期交通路线,对把握中国交通史全貌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同时也有助于我们深化对中国历史的整体认识。

精彩内容
\"研究背景及目的王子今《中國交通史研究一百年》認爲:“整個中國古代的知識體系中,交通始終没有獨立地位。”正如王氏所言,古史對交通大抵缺乏重視,晉人司馬彪(?—306)《續漢書》始有《輿服志》涉及車輛名目,《清史稿》始有《交通志》論述交通形式。且因文獻不足徵與出土資料局限,秦漢以降交通研究雖有王子今《秦漢交通史稿》、嚴耕望(1916—1996)《唐代交通圖考》等一系列重大突破,然先秦交通却未見研究專著。《左傳》是研究中國上古史與春秋史的重要典籍,藴涵豐富史料與資訊,有助於後世了解春秋歷史與地理,并借此建構春秋時代交通網絡。嚴耕望《我撰〈唐代交通圖考〉的動機與經驗》説:各種專史,在中國這樣大國中,各個地區也不一樣,必須注意各地區實際情形及其相互間的交流與影響,這種交流與影響,也藉交通而發生作用。所以交通對於各方面都有聯繫的作用,交通可説是歷史研究的樞紐問題之一。此一問題不解决,講其他任何方面的問題,都不方便。所以我研究歷史地理,特别注意交通問題,很想在這一方面下些功夫,使歷史各方面的研究工作者都有一套經過仔細研究繪製出來的較詳確的古代交通地圖可以利用。
交通研究的重要性正如嚴氏所言,而《左傳》中舉凡戰争、會盟、巡狩、遣使、出奔、遷徙、婚姻、喪祭等有關空間移動之記載,無不涉及交通往來,足見釐清交通路綫的重要性。
研究交通路綫的前提是成型的道路建設,《周禮·夏官司馬·司險》:“掌九州之圖,以周知其山林、川澤之阻,而達其道路。設國之五溝五塗,而樹之林以爲阻固,皆有守禁,而達其道路。國有故,則藩塞阻路而止行者,以其屬守之,唯有節者達之。”又《夏官司馬·合方氏》:“掌達天下之道路,通其財利,同其數器,壹其度量,除其怨惡,同其好善。”又《秋官司寇·野廬氏》:“掌達國道路,至于四畿;比國郊及野之道路、宿息、井、樹。……凡道路之舟車轚互者,叙而行之。……凡國之大事,比修除道路者。掌凡道禁。邦之大師,則令埽道路,且以幾禁行作不時者、不物者。”從以上數則記載可以推知,先秦時期的道路應有專人負責修建與維護。從《左傳》中亦可見相關之記載,如成十二(579B.C.)《傳》:“宋華元克合晉、楚之成……曰:‘凡晉、楚無相加戎,好惡同之,同恤菑危,備救凶患。若有害楚,則晉伐之;在晉,楚亦如之。交贄往來,道路無壅。謀其不協,而討不庭。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其師,無克胙國。’”又襄三十一(542B.C.)《傳》:“僑聞文公之爲盟主也……司空以時平易道路。”(第686頁)黄聖松先生《〈左傳〉後勤制度考辨》曰:時至春秋,維護道路暢通依然是諸國施政重點。……晉、楚二國在宋國大夫華元穿針引綫下舉行會盟,誓詞内容有“交贄往來,道路無壅”,知道路維護工作是與會諸國須履行義務。……春秋時代道路應是自古即粗具規模,經後人不斷維護保養或稍作拓寬擴展,但大致而言是千百年來先民通行之要道,如此亦可解釋何以春秋盟會將“道路無壅”列爲誓詞内容。黄聖松:《〈左傳〉後勤制度考辨》,臺北:臺灣學生書局,2016年,第350、354—355頁。
通過《左傳》《周禮》中的記載,可以推知春秋時期應已有國家層面的道路建設,并已設立專門之官員職掌此事,且在諸侯國盟會時,亦將維護道路視爲重要事項之一而列於誓詞之中。可見春秋時期征戰、盟會等出行往來,大抵須沿現有之修築完善的道路通行,换言之,即沿既定之交通路綫。
嚴耕望《我撰〈唐代交通圖考〉的動機與經驗》認爲:“中國歷史上的交通網,就低標準言,在漢代已大體完成,但材料太少,只能考知其大體輪廓,直到唐代,交通網才可説真正大定。”交通網絡隨着時代的發展而日趨成熟,因此近人之研究亦多圍繞漢唐以降之交通路綫,春秋時期之研究則尤爲匱乏。然而春秋時之交通網雖不如後世發達,却亦可謂初具雛形。因此,本書以《左傳》中齊、衛、晉、秦四國的交通爲研究核心,力求能有以下貢獻:(一)彙整前人有關春秋史地之研究,考證《左傳》中齊、衛、晉、秦四國之地名。
(二)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進一步考察黄河津渡。
(三)考訂《左傳》中齊、衛、晉、秦四國之交通路綫,補足前人研究之缺失。
(四)繪製齊、衛、晉、秦四國之交通路綫圖。
摘自徐鼎鼎著《春秋時期齊、衛、晉、秦交通路綫考論》,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23年7月第1版。
衛國遷都路綫衛國始都朝歌,定四(506B.C.)《左傳》:“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吕,……命以康誥,而封於殷虚。”晉人杜預(222—285)《春秋左傳集解》:“殷虚,朝歌也。”(第948頁)《史記·衛康叔世家》:“以武庚殷餘民封康叔爲衛君,居河、淇間故商墟。”《水經注·淇水》:“其水南流東屈,逕朝歌城南。……武王以殷之遺民,封紂子武庚于茲邑,分其地爲三:曰邶、鄘、衛。使管叔、蔡叔、霍叔輔之,爲三監。三監叛,周討平,以封康叔爲衛。”《康侯》銘文:“王朿伐商邑,令康圖于衛。”陳夢家(1911—1966)《西周銅器斷代》謂此記載周成王伐武庚後,封康叔於商邑而爲衛都,且曰:此銘王所伐的商邑,當指朝歌而言。較早的《書》《詩》皆有商邑之稱,而與四方或殷國爲對文:《酒誥》:辜在商邑,越殷國滅無罹。《立政》:其在商邑,用協於厥邑;其在四方,用丕式見德。《殷武》:商邑翼翼,四方之極。《牧誓》:俾暴虐於百姓,以奸宄於商邑。《周本紀》:武王徵九牧之君,登豳之阜以望商邑。如此,則《康侯》銘文可佐證康叔封於朝歌。
《尚書·酒誥》:“明大命于妹邦。”題漢人孔安國(156B.C.—74B.C.)《傳》:“周公以成王命誥康叔,順其事而言之,欲令明施大教,命於妹國。妹,地名,紂所都朝歌以北是。”唐人孔穎達(574—648)《尚書正義》:“此妹與沬一也,故沬爲地名,紂所都朝歌以北。”清人阮元(1764—1849)《校勘記》:“沬字上脱‘《鄘風·桑中》之’五字,沬字下脱‘鄉’字。”《毛詩·鄘風·桑中》:“爰采唐矣,沬之鄉矣。云誰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漢人毛亨(生卒年不詳)《傳》:“沬,衛邑。”漢人鄭玄(127—200)《箋》:“於何采唐必沬之鄉,猶言欲爲淫亂者必之衛之都,惡衛爲淫亂之主。”綜上所述,則“殷虚”“商墟”“商邑”“妹”“沫”皆指朝歌,即康叔始封之衛都,位於今河南省鶴壁市淇縣。“關於淇縣朝歌周圍的遺迹,當地文物部門曾進行過調查和試掘,收集到一些陶器和骨器等殷代文化遺物,其年代約自武丁至帝乙、帝辛時代,與安陽鄰近的浚縣、輝縣分布有殷代遺址的現象近似。”魯閔公二年(660B.C.)衛國爲狄人所滅,遷於曹邑,閔二(660B.C.)《傳》:冬十二月,狄人伐衛。……衛師敗績,遂滅衛。……狄人囚史華龍滑與禮孔,以逐衛人。二人曰:“我,大史也,實掌其祭。不先,國不可得也。”乃先之。至,則告守曰:“不可待也。”夜與國人出。狄入衛,遂從之,又敗諸河。……及敗,宋桓公逆諸河,宵濟。衛之遺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滕之民爲五千人,立戴公以廬于曹。許穆夫人賦《載馳》。(第190—191頁)衛人從國都朝歌逃亡至曹,則朝歌與曹之間應有道路交通。《傳》謂“敗諸河”“宵濟”,知衛人遷徙途經渡口。《水經注·河水》:“又曰‘白馬濟’。津之東南有白馬城,衛文公東徙渡河都之,故濟取名焉。”清人顧棟高(1679—1759)《春秋大事表》(以下簡稱《大事表》):“衛之楚丘爲滑縣,有白馬津,亦曰延津,北岸爲浚縣,係衛舊都,與淇縣接界。衛文公渡河野處漕邑,是從黎陽南渡白馬津也。”“漕邑”即“曹邑”,《毛詩·鄘風·載馳》:“載馳載驅,歸唁衛侯。驅馬悠悠,言至于漕。”知“曹”亦作“漕”。楊伯峻《春秋左傳注》:“曹,衛邑,當即今河南省滑縣西南之白馬故城。”潘英《中國上古國名地名辭彙及索引》(以下簡稱《索引》):“曹(漕),春秋衛邑,在河南滑縣東廿里。”白馬津在今河南滑縣與浚縣之間,曹邑則在今滑縣東二十里。衛人自朝歌東行至白馬津,渡河後繼續朝東南行即可至曹邑。
爾後衛人遷都楚丘,僖二(658B.C.)《傳》:“二年春,諸侯城楚丘而封衛焉。”《集解》:“楚丘,衛邑。不言城衛,衛未遷。”(第199頁)則衛人遷楚丘似稍晚於魯僖公二年春。《史記·衛康叔世家》:“齊桓公以衛數亂,乃率諸侯伐翟,爲衛筑楚丘,立戴公弟燬爲衛君,是爲文公。”前人或將此僖二(658B.C.)《傳》之楚丘與隱七(716B.C.)《經》“戎伐凡伯于楚丘以歸”(第71頁)之楚丘混爲一談,《集解》將隱七(716B.C.)《經》之楚丘誤認爲“衛邑”,漢人班固(32—92)《漢書·地理志上》載山陽郡成武縣“有楚丘亭。齊桓公所城,遷衛文公於此。”曲英傑《史記都城考》:“古楚丘城在今山東曹縣東南,當即爲衛文公之都所在。”然顧棟高《春秋兩楚丘辨》辨之甚詳:春秋時有兩楚丘。隠七年戎伐凡伯于楚丘,在山東曹縣東南四十里。本戎州己氏之邑,凡伯過其地因劫略之,杜注所謂濟陰成武縣西南者是也,地界曹、宋間。襄十年宋享晉侯于楚丘即此。其一爲僖四年衛遷于楚丘,在滑縣東六十里,于漢爲白馬縣。……隋開皇十六年同時置兩楚丘縣,一在漢巳氏縣,以戎伐凡伯之楚丘爲名,爲南楚丘;一在漢白馬縣,即桓公封衛者,爲北楚丘。後以曹縣有楚丘,因改名衛南縣。杜佑《通典》:“白馬,春秋衛國漕邑。衛南,衛國楚丘也。”《元和郡縣志》及《舊唐書》所載并同。而朱子《詩集注》亦云:“漕、楚丘皆在滑州”,尤顯然較著。
衛文公所都之楚丘位於滑縣東六十里,距曹邑僅四十里。衛人自曹遷至楚丘,其間應有交通道路相連。
後三十年,衛遷都帝丘。僖三十一(629B.C.)《經》:“狄圍衛,十有二月,衛遷于帝丘。”《集解》:“辟狄難也。帝丘,今東郡濮陽縣,故帝顓頊之虚,故曰帝丘。”(第286頁)《水經注·瓠子河》:河水舊東流,逕濮陽城東北,故衛也。帝顓頊之墟。昔顓頊自窮桑徙此,號曰“商丘”,或謂之“帝丘”,本陶唐氏火正閼伯之所居,亦夏伯昆吾之都,殷相土又都之。故《春秋傳》曰:閼伯居商邱,相土因之。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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