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简介
阿尔菲·蒙克是个1000岁的男孩。他的外表与一般小朋友无异,却有一颗“老灵魂”。他记得维京人入侵英格兰、法国大革命、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情形。他能讲多种语言,聪慧异常。然而没人相信他。过去千年里,他一直随有同样天赋的母亲生活。他很孤单,渴求友谊陪伴。然而他被困在时间里,困在自己一成不变的身体里。他曾因这样的问题被视为怪胎,遭到周围人的羞辱拒绝。此后阿尔菲开始封闭自己,避免接触他人。因此每过一段时间,他们就不得不迁去另一个地方生活,赶在人们意识到他为何一直长不大前离开。阿尔菲从来交不到真正的朋友。孤独痛苦的他希望自己能像周围人一样变老。为此他需要历经一番磨难考验。
作者简介
英国儿童科幻/奇幻小说家、电视制作人,首作《与仓鼠一起穿越时空》获2017年英国最佳图书奖,入围水石图书奖、科斯塔图书奖等多项大奖决选名单,其中译本入选深圳读书月“年度十大童书”、爱阅童书100、2021“我最喜爱的童书”(光明日报《教育家杂志》联合北师大儿童阅读研究中心等。
目录
无
内容摘要
适读年龄:9岁+;小学中高年级阿尔菲·蒙克是个1000岁的男孩。他的外表与一般小朋友无异,却有一颗“老灵魂”。他记得维京人入侵英格兰、法国大革命、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情形。他能讲多种语言,聪慧异常。然而没人相信他。过去千年里,他一直随有同样天赋的母亲生活。他很孤单,渴求友谊陪伴。然而他被困在时间里,困在自己一成不变的身体里。他曾因这样的问题被视为怪胎,遭到周围人的羞辱拒绝。此后阿尔菲开始封闭自己,避免接触他人。因此每过一段时间,他们就不得不迁去另一个地方生活,赶在人们意识到他为何一直长不大前离开。阿尔菲从来交不到真正的朋友。孤独痛苦的他希望自己能像周围人一样变老。为此他需要历经一番磨难考验。
主编推荐
《千岁男孩》
【一句话推荐】
比永生更美好的,是和爱你的你爱的人在一起,经历生老病死,感受日出日落!否则,再长的生命都只是得过且过——一本书让你明白时间和生命的真正意义。
【内容介绍】
阿尔菲·蒙克是个1000岁的男孩。他的外表与一般小朋友无异,却有一颗“老灵魂”。他记得维京人入侵英格兰、法国大革命、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情形。他能讲多种语言,聪慧异常。然而没人相信他。
过去的千年他已经见证了无数朋友长大成人,朋友们尽情享受每个生命阶段的那种幸福,而他却只能重复做11岁孩子只能做的事情,千年其实在他眼里只是在无限重复11岁。
他一直随有同样天赋的母亲生活。他很孤单,渴求友谊陪伴。然而他被困在时间里,困在自己一成不变的身体里。他曾因这样的问题被视为怪胎,遭到周围人的羞辱拒绝。此后阿尔菲开始封闭自己,避免接触他人。
因此每过一段时间,他们就不得不迁去另一个地方生活,赶在人们意识到他为何一直长不大前离开。阿尔菲从来交不到真正的朋友。孤独痛苦的他希望自己能像周围人一样变老。
一次意外的火灾中阿尔菲失去了相依为命的母亲,随后结识了朋友艾登和罗克茜融入真实的世界,感受到友谊关怀,对生死有了更深刻的见解与领悟,在朋友的帮助下他带着对家族、亲人、生命的爱顽强取到最后一颗“长命珠”,勇敢重生。
本书将“长生”的奇幻内容和英国真实的历史、地理相结合,使故事更加富有真实感,读者代入感更强。同时,本书分别从阿尔菲和艾登这两个11岁男孩的第一视角来讲述故事,故事内容更加丰富立体。
成长主题贯穿故事情节始终,千岁男孩对生命的思考直抵人心。纯熟的叙事技巧使得情节推进自然,时间跨度长,具有史诗性的背景,阿尔菲在回忆中穿插叙述法国大革命、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等事件,增加了作品的丰富意蕴。
故事有助于启发引导读者珍惜生命,从脆弱中积极寻找力量,珍爱亲情友情,勇敢成长!
【编辑推荐】
1.跨越千年,故事与现实时间的完美融合
把文学作品置于历史脉络中娓娓道来,让你相信故事里对千岁男孩的描述和讲解都是真的。2.双视角的情节推进,提高逻辑能力
千岁男孩和人类朋友的双线推进,千岁男孩的阿尔菲的视角,现代的经历与古代的回忆穿插叙事,有效推动情节发展,防止集中描写古代内容而使情节拖沓;同时将阿尔菲千年来的重要经历徐徐展开在读者面前,让读者了解阿尔菲并能与之共情。人类男孩艾登的视角则主要展示了他们一起帮助千岁男孩拿回永生珠的惊险过程。
3.对生命意义的思考直抵人心
如果可以选,千年永生和自然老去,会带给我们什么——千岁男孩用自己的经历告诉你,比永生更美好的,是和爱你的你爱的人在一起,经历生老病死,感受日出日落,如果没有这些,再长的生命都只是得过且过。
4.知名翻译家执笔、金句频出
刘勇军,知名翻译家,曾翻译《月亮与六便士》《面纱》等,带领孩子轻松悦读,领略中文魅力。
*阿尔菲·蒙克是个1000岁的男孩。他的外表与一般小朋友无异,却有一颗“老灵魂”。他记得维京人入侵英格兰、法国大革命、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情形。他能讲多种语言,聪慧异常。然而没人相信他。过去千年里,他一直随有同样天赋的母亲生活。他很孤单,渴求友谊陪伴。然而他被困在时间里,困在自己一成不变的身体里。他曾因这样的问题被视为怪胎,遭到周围人的羞辱拒绝。此后阿尔菲开始封闭自己,避免接触他人。因此每过一段时间,他们就不得不迁去另一个地方生活,赶在人们意识到他为何一直长不大前离开。阿尔菲从来交不到真正的朋友。孤独痛苦的他希望自己能像周围人一样变老。一次意外的火灾中阿尔菲失去了相依为命的母亲,随后结识了朋友艾登和罗克茜融入真实的世界,感受到友谊关怀,对生死有了更深刻的见解与领悟,在朋友的帮助下他带着对家族、亲人、生命的爱顽强取到最后一颗“长命珠”,勇敢重生。本书将“长生”的奇幻内容和英国真实的历史、地理相结合,使故事更加富有真实感,读者代入感更强。同时,本书分别从阿尔菲和艾登这两个11岁男孩的第一视角来讲述故事,故事内容更加丰富立体。成长主题贯穿故事情节始终,千岁男孩对生命的思考直抵人心。纯熟的叙事技巧使得情节推进自然,时间跨度长,具有史诗性的背景,阿尔菲在回忆中穿插叙述法国大革命、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等事件,增加了作品的丰富意蕴。故事有助于启发引导读者珍惜生命,从脆弱中积极寻找力量,珍爱亲情友情,勇敢成长!
*跨越千年,11岁男孩不能长大、没有朋友,但是童颜永生。如果是你,你会继续永生的孤独还是重启正常人生?“长生不老”究竟是不是一件好事?阿尔菲·蒙克是个1000岁的男孩。他的外表与一般小朋友无异,却有一颗“老灵魂”。他孤单,渴求友谊陪伴。然而,他被困在时间里,困在自己一成不变的身体里。他优选的愿望就是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就像他说的:“我不能长大,不能好好过12岁生日,不能有和我一起长大的朋友。不能谈恋爱,不能结婚,生孩子,看着孩子们成长、有他们自己的孩子……不能感受生命的价值,体验生命的可贵……事实证明,如果没有爱、陪伴,不能长大和经历生死,再长的生命都只是得过且过!”
精彩内容
第一部分阿尔菲你想长生不老吗?恐怕我不能说这是什么好事。到了如今,我也习惯了,很清楚永生有多特别。但我现在只盼着这一切能结束。我想像你一样长大。
现在来说说我的故事吧。我叫阿尔韦·埃纳尔森。我活了一千年。其实不止一千年了。
我们是朋友吗?如果是,就叫我阿尔菲好了。你也可以叫我阿尔菲·蒙克。
【第一章】南希尔兹,公元1014年我和妈妈坐在一片低矮的悬崖上,俯瞰着河口,在另一边,浓烟从我们的村子升起,冲入云霄。
现在人们称这条河为泰恩河。那时,我们说它是“特恩河”,在我们的语言里,它就叫这个名字。
我们坐在那里,妈妈一边淌眼泪,一边气哼哼地咒骂不停。我们听到河对岸传来了尖叫声。悬崖顶上的木堡垒熊熊燃烧,烟味向我们飘来。人们挤在对岸,大都是我们的邻居。但船夫达格不打算回去接他们。现在不行,不然他也将送掉性命。木筏刚一靠岸,他就结结巴巴地道了歉,一溜烟逃命去了。
村民蜷缩在岸边,那些乘船来到此地的人则从北边过来了。他们看起来既傲慢又大胆,先是停顿了一下,才走向他们的猎物,刀剑和斧头早已备好。我看见一些人跳进水里逃生。可是他们游不了多远,一条小船正在河中央等着拦截他们。
我低下头,把脸埋在妈妈的披肩里,但她把披肩拉开,擦了擦眼睛。她气得声音都发抖了。
“Sey,Alve.Sey!”我们当时就是这样说话的。现在人们说这是“古斯堪的纳维亚语”,或是这种语言的一种方言。我们没有给这种语言起任何名字。她的意思是:“看呀!看那些从北方坐船来的人,都对我们做了什么。”但我做不到。我站起来,迷迷糊糊地走了几步,依然能听到杀戮的声音,烟味也仍在往我的鼻子里钻。我为自己仍然活着而痛苦不堪。在我身后,妈妈拉着一辆小木车,车上是我们设法装到达格那艘木筏上的所有家当。
我的猫比法走在我们旁边,它冲进路边的草地,追老鼠或蚱蜢去了。平时看到这样的事,我准会情不自禁地笑出来,但此时我只觉得内心空虚,像是身体被人剖开了。
走了一两英里,我和妈妈在一个隐蔽的深海湾里发现了一个山洞。阳光炽热,父亲的旧火镜派上了用场。所谓火镜,其实就是一块光滑弯曲的水晶,能将阳光聚焦成一束细细的光束,可以用来生火。我害怕袭击者会来追杀我们,但妈妈说他们不会,她是对的。我们逃过了这一劫。
三天后,我们看到他们的船再次驶入了大海,而我也犯下了自己这一生中最大的错误。我等了一千年,才把这个错误纠正过来。
【第二章】如果你想问我“你为什么会犯下这个错误”,那就问吧,我不介意。我早就问过自己很多很多次了,只是到现在依然给不出完整的答案。
我只能说我当时不光很小,还吓破了胆。
我想做点儿什么,做什么都行,我只想变得强大起来,能更好地帮助妈妈,更好地保护我们两个。
就这样,我成了一个永生人,就像妈妈一样。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说很久以前,其实指的是很多个世纪以前。事情是这样的。
我父亲有五个小玻璃珠,这种珠子叫livperler,意思是“长命珠”。
它们是我们拥有的最有价值的东西。妈妈说它们可能也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
为了得到长命珠,人们甚至会自相残杀。爸爸也是为了保住这些珠子才丢了命。所以我们没对任何人说过长命珠在我们手里。
现在长命珠只剩下三颗了。一颗留给妈妈,另外两颗留给我长大一点儿再用。
这些事情我都清清楚楚。妈妈给我讲过很多次:“等你长大了再说,阿尔韦。你要有耐心。”但我等不及了。
在洞里的第三天晚上,趁妈妈出去找水,我打开陶土小盒,拿出了长命珠。虽然放了很久,但在自外面照射进来的昏暗的暮光下,玻璃珠依然闪闪发光,我把一颗举到火边,里面黏稠的液体闪动着琥珀色的光泽。
在火堆对面的一小块石架上,比法坐了起来,它那对黄色的眼睛像长命珠一样闪亮。它知道我要干什么吗?比法喵喵叫了两声,听到它发出这种轻轻的叫声,我们总以为它是在跟我们说话。比法似乎知道很多事。
我盘坐在地上,拿出了刀。这把小钢刀是爸爸的,刀刃用铰链连接在木头刀柄上,我把刀举到火上。我瞥了一眼洞口,确定妈妈没有回来。我用力地咽了咽口水。
我用烧热了的刀在上臂划了两下,血立即涌了出来。两个很短的伤口,与妈妈的伤疤一模一样,也与爸爸的伤疤一模一样。我并不清楚割两刀会有什么不同。可能没什么不一样,只是一个形式而已。
一开始我不觉得疼,等我用拇指把伤口拉开,锥心的痛楚才传来。我用力咬住长命珠,将其咬碎。发黄的液体渗出,就像血从我的伤口渗出来一样。我用指尖把液体拢到一起,揉进伤口里。我重复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所有液体都融入了我的伤口。我只觉得刺痛不已,就像被春天里新长出的荨麻刺到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完全是一场意外。我无数次在脑海里回想当时的情形,就像今天人们播放录像带一样。我是不是无意中做错了哪一步?
我不知道。
我想比法只是好奇而已。它不可能知道的,但是,就像我说的,它是一只非常聪明的猫。突然,它又发出一声低吼,从低矮火焰的正上方蹿过,向我扑来。那把刀还在我手里,我不假思索地举起了刀。我只是出于条件反射自卫而已。刀子轻轻地划破了它的一只前爪,但它没有再叫。它落在地上,我也转过身,恰在此时,我的短袍把我放在低矮石架上的一颗长命珠扫到了一边。我失去了平衡,赤裸的脚重重地踩在珠子上,把珠子踩裂了。
我吓坏了,盯着它看了几秒钟。
我不听妈妈的话已经够糟了。现在我又浪费了一颗宝贵的长命珠。
浓稠的琥珀色液体开始从岩石滴下。我满脑子想的都是不能白白浪费珠子,便抓住比法脖子上的皮肤,把液体抹在了它受伤的爪子上。
(我不是在恶作剧,那么多年来,我一遍又一遍地对妈妈这么说。我只是不想浪费而已。)然后,我用一块干净的长布条裹住自己的胳膊,又在比法的爪子上绑了一条。它似乎并不介意。它舔了舔胡须,打了个哈欠,又蜷缩了起来。妈妈提着一桶水朝山洞走来,我能看见她的身影映衬着朦胧的蓝色天空,心里羞愧不已。 有时我觉得自己到现在依然深感愧疚。
当时,我已经活了十一个冬天。
从此之后,在一千多年的时间里,我一直保持着十一岁的模样。
【第三章】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曾经,我也试过讲出自己的故事,但很快便发现人们毫无兴趣。我不得不省略一些关键的细节,比如长命珠,如此一来,他们就以为我是在戏弄他们(这还是最好的)。最糟糕的情况是,他们认为我是个危险的疯子。
于是我只能保持沉默。
我有时会想,要是我看起来很老,人们的反应会不会不一样?比如我满脸皱纹,弯腰驼背,头发都掉光了,声音颤巍巍的,大大的耳朵上布满血丝,衣服又不合身。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是这样,人们就不会认为我是在戏弄他们了,不是吗?他们马上就会觉得我老了,变得疯癫了。
“上帝保佑老阿尔菲。”他们会这样说,“他今天又在说维京人的故事了。”“是吗?唉。昨天他还说起查尔斯·狄更斯呢。他说他见过狄更斯呢!”“真的吗?可怜的老家伙。反正他也没有恶意。他就是爱胡说八道而已,对别人构不成威胁。”可事实上,我一点儿也不老,我就是十一岁左右的孩子该有的样子。
在我停止长大的时候,维京人差不多已经占领了英格兰的东北部。而我和妈妈躲避的是苏格兰人。五十多年后,这个国家的南部才遭到入侵:1066年,诺曼人来了(如果你问我,我会告诉你诺曼人大都是学过法语的维京人。诺曼人、北方人:这二者是有联系的)。
还有,如果你感兴趣的话,我确实见过查尔斯·狄更斯,但那是很多年以后的事了。
明白了吧?你并不相信我,对不对?这也不能怪你,毕竟我是这世上仅存的永生人了。现在妈妈不在了,长生不老又能怎么样?活着再也不能算是生活了。
问题是,连你都不相信我,我又怎么能说服艾登·林克莱特和罗克茜·明托呢?我需要他们的帮助,才能让自己从永生的诅咒中解脱出来。
倘若他们不相信我,那按照你们现在的说法,我就是前进无路、后退无门了。
艾登我应该先给你讲讲我为什么不开心。把这件事说清楚了,再看我是怎么认识阿尔菲的。自从遇到他,我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四章】惠特利湾,现代首先,我们搬家了。光是这一件事,就已经够糟糕了。现在的情况是:1.新房子小了很多,后花园只有芝麻点儿大,就是个又脏又乱的院子,连球都踢不了。妈妈不止一次地提醒我,能住在一栋有外部空间的房子里,已经算是走运的了,她这么说的时候,我心里很内疚,甚至后悔提到这件事,我很清楚我们为什么搬家。我的朋友莫住在公寓里,他家没有花园,他以前常去我们的老房子玩,但现在没这个必要了,不是吗?
2.如果有人来家里住,我就只能与莉比同住一个房间,即使在最好的情况下,她也让我头疼不已。她七岁了,喜欢《小马宝莉》。
3.伊尼戈·德隆布拉是我的同学,他现在住在我家的老房子里。我想他甚至住在我以前的房间里。每次我见到他,他都冲我坏坏一笑,好像在说:“你这个可怜的失败者。”至少我不用转学,但因为斯派奇和莫的缘故,恐怕这也是早晚的事。
还有一件事:爸爸和妈妈总是吵架,只要见面就吵个不停。他们说这是“拌嘴”,但最近他们吵得更厉害了,还以为我没注意到。他们吵架,原因是钱,每次都和钱有关。我不知道细节如何,只知道他们做了一个“错误的投资”,妈妈埋怨这都是爸爸的错。妈妈现在在一家电话服务中心工作,她讨厌这份工作。有天晚上我发现莉比在楼梯顶上偷听。
她说:“艾登,他们会离婚吗?”我只好说:“不,当然不会。”她的下巴颤抖着,但她没有掉眼泪。反正在我面前没有,这样也好,不然我也该哭鼻子了。
这事说完了,下一个话题……如果一个你刚认识的孩子告诉你他一千岁了,你会有什么反应?你得实话实说。
也许你会笑着说:“是的,太棒了!”你还可能不搭理他,因为你很清楚不要激怒疯子。
我想,你可以回一句俏皮话,比如,“那我还是示巴女王呢”。
好吧,我不太擅长说俏皮话,但你懂的。
所以当阿尔菲对我说“艾登,我已经一千多岁了”的时候,我连一个字都不信。
后来我还是信了,因为尽管这件事难以置信,却是事实。
但是,为了说得清楚明白,我要将时间倒回去一点儿。
【第五章】复活节假期刚刚开始,爸爸妈妈、莉比和我便搬进了新居,我们用了三天时间,将所有的东西拆开,收拾妥当。在搬家时,我的游戏机摔坏了。我问妈妈能不能买个新的,她只是轻轻地笑了笑,笑中透着悲伤,我想这表示不行。她说我们“得先做其他重要的事”,听了这话,我很后悔开口要游戏机。
剩下的假期会怎么度过,是明摆着的事。
“叫上你的朋友,一起去海滩玩玩吧。”妈妈每隔五分钟就说一次。
问题是斯派奇随着他的意大利祖父母去了那不勒斯,每年复活节他都去。更糟的是,他邀请莫和他一起去,偏偏撇下了我。
他们通知我的时候,我假装并不伤心,但我的确受伤了。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她只说:“这样啊,反正我们也付不起机票钱,所以也没什么不好。”但这不是重点,不是吗?我觉得斯派奇有点儿尴尬。他说他祖父母家的农舍没有空房,才没邀请我,但我看过照片,他祖父母家很大,再说,我很乐意睡在地板上。我差点儿就把这话说了出来,但我很高兴没说出口。
还有一件事。按照爸爸的话说,“叫人无法忍受的是”,爱丽丝姨妈和贾斯帕姨父要来我家暂住了。爱丽丝姨妈还好,但贾斯帕姨父!老天。
我知道爸爸很不高兴,我听到他对妈妈抱怨:“我的天,他们就不能住酒店吗?我们家里又不是很大。”“她是我姐姐,本。”爸爸啧啧两声,翻了个白眼。
这一天是假期的第四天。早上爱丽丝姨妈和贾斯帕姨父到了,我也搬进了莉比的房间,睡在气垫床上。她随着小女童军露营去了,两三天后才回来,所以我至少并不是真和她同住一个房间,但是……这会儿,我们都坐在厨房里,周围是搬家公司留下的许多箱子。爸爸目前没有工作,便待在家里,他煮了茶,和贾斯帕聊着他的船,显然这是个“安全的话题”。妈妈对爱丽丝姨妈的衬衫赞不绝口。爱丽丝姨妈比妈妈大很多,贾斯帕则比爱丽丝姨妈小很多,不过,多亏了他的胡子,他看起来比她们两个都大。
爱丽丝姨妈夸我长高了许多,贾斯帕却不太客气:“你怎么样,孩子?有没有吃新鲜的水果蔬菜?你看起来像个幽灵!”他说完就咧开嘴笑了,露出又长又白的牙齿,好像他只是在开玩笑,不过我看得出他是当真的。
爱丽丝姨妈说:“贾斯帕,他看起来很可爱!”妈妈则有点儿尖刻地对他说:“他很好,贾斯帕。是不是,艾登?”我用力地点点头,仿佛只要点头,就可以向姨父表明,我就像他常说的那样,“身体壮得像头牛”。
他哼了一声,又说道:“吹吹ventummaris多好啊。孩子,这才是你需要的。”说完,他咕噜咕噜地喝了一大口茶(红茶,不加糖)。
贾斯帕说起话来就是这副腔调。就我所知,他没有哪个地方的口音,也没有外国口音。他有时说话像美国人,还有些时候,他在一句话的结尾会提高声调,好像在问问题,更像个澳大利亚人。光是看是很难看出来的。他出生在罗马尼亚,有一双细小的深色眼睛,眼珠几乎是黑色的,还戴着一副有色眼镜。他在很多国家生活过。
有一次我问他是哪里人。“就叫我游牧人吧。”他笑着说,牙齿露了出来。告诉你一个秘密吧,我很怕他。
我喝完牛奶,就听到贾斯帕胡子底下的嘴里冒出了“首相”两个字,我想是时候离开了。就我参与过的对话而言,一有人提到政府,谈话只会越来越无趣。
“我去外面了。”我说。贾斯帕咕哝了一声,似乎在表示赞同。
第六章能走出家门真好。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大叫了一声“啊”,又把气呼了出来。
我们的房子位于这片地方的边缘。一排有十来间小房子,新房子都建在隔壁。我家后院篱笆的另一边是一片林地。据我所知,这片树林连名字都没有。人们只说那是“树林”,或“高尔夫球场外的那片林地”。
后院篱笆上有扇门就好了,那样我打开门便可以直接进入树林,那就太酷了。可惜没有篱笆门,空荡荡的长方形院子的尽头只有一面木墙。
后院的一边是一条满是垃圾的小巷子,里面弥漫着猫尿味。巷子里有一张旧床垫、一台生锈的洗衣机,还有一个装满旧衣服的垃圾袋。爸爸说清理小巷是社区委员会的工作,但他们显然无意那么做。垃圾巷的另一边住着两个留着灰白短发的女人,她们叫苏和普鲁,妈妈见过她们了,说她们“很好”,还说“其中一个是博士”。(我一直认为博士赚得很多,所以我不明白她们为什么住在这种地方。)她们的院子倒像个整洁干净的花园,路面铺得十分平整,她们还从救援中心领养了五只猫。(妈妈说到这里时,爸爸哼了一声,道:“要是有人养了两只以上的猫,千万不能相信他们。”我觉得这话有点儿刻薄。我就很喜欢猫。)我家后院的另一边是另一户人家的花园,里面有草地,我们两家的院子中间隔着摇摇晃晃的篱笆。
在所有事情开始的这个早上,我背对着篱笆站在院子里,盯着用脏脏的砖砌成的老房子。那些房子有一半看起来都没人住,有几栋的窗户都破了。难怪我们这栋的租金如此便宜。爸爸妈妈说这只是暂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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