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法制的建立/世界货币史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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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俊志|责编:李红贤|总主编:石俊志
出版社经济管理
ISBN9787509693193
出版时间20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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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68元
货号1203193188
上书时间2024-06-13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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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石俊志,1953年6月出生,河北丰润人,攻读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中国古代史专业,获史学博士学位;攻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攻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国际金融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攻读英国伦敦城市大学数学院精算统计专业博士学位。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北京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基本建设优化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副理事长,华南理工大学货币法制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著有《国际保理》、《现代精算数学原理》、(金融危机生成机理与防范)、《商业性债权转股权法律研究》、《半两钱制度研究》、《五铢钱制度研究》、《中国货币法制史概论》、《中国货币法制史话》及有关金融、法律、历史方面论文多篇。
目录
第一章 普通法中的量化尺度
第一节 奖罚轻重的量化尺度
第二节 商品价格的量化尺度
第三节 劳务工资的量化尺度
第四节 租借收益的量化尺度
第二章 国家垄断铸币权
第一节 雅典城邦垄断铸币的《钱币法令》
第二节 中国古代秦国垄断铸币的《金布律》
第三节 中国古代汉朝垄断铸币的《二年律令》
第四节 罗马共和国垄断铸造阿斯铜币
第三章 实币与虚币之间的法定比价
第一节 中国古代秦国的固定比价制度
第二节 中国古代汉朝的浮动比价制度
第三节 古罗马铜币与银币的比价
第四节 古代诸国金币与银币的比价
第四章 法律禁止百姓拒收虚币
第一节 虚币产生的原因和方式
第二节 秦律禁止百姓拒收虚币
第三节 汉律禁止百姓拒收虚币
第四节 日本天皇令百姓不得拒收虚币
第五章 古代诸帝国的货币体系
第一节 大汉帝国的货币体系
第二节 罗马帝国的货币体系
第三节 安息帝国的货币体系
第四节 贵霜帝国的货币体系
第六章 保障货币流通总量的法律措施
第一节 法律禁止百姓销毁铜钱
第二节 法律禁止百姓挟带货币出境
第三节 法律禁止百姓储藏铜钱
第四节 补充货币流通总量的法令
附录
附录一 《乌尔纳姆法典》
附录二 《埃什嫩那国王俾拉拉马的法典》
附录三 《李必特·伊丝达法典》
附录四 《汉穆拉比法典》
附录五 《赫梯法典》
附录六 《秦律·金布律》
附录七 《汉律·二年律令·钱律》
附录八 石俊志货币史著述及主编译丛书目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称量货币作为商品交换媒介,与商品之间存在着等价交换关系。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金属称量货币发展成为金属数量货币钱币。钱币被国家垄断制造之后,就出现了货币的信用化,钱币中出现了“虚币”。
虚币是币材金属价值低于其名义价值的钱币,虚币
与商品之间存在着“非等价交换”关系。为了维系这种非等价交换关系,节约金属,多造货币,扩大货币发行量,货币的发行者——世界古代各个国家建立了专门的货币立法,其中的内容至少包括三个方面:①禁止百姓造币,保障国家对造币的垄断;②规定虚币与实币之间的比价,保障虚币能够代表实币的一定价值发挥货币职能;③禁止百姓拒绝接受国家制造的虚币,保障虚币的法定流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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