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修订中重大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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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丽新
出版社法律
ISBN9787519781163
出版时间20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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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99元
货号1203111473
上书时间2024-06-12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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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何丽新,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出版《无单放货法律问题研究》《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研究》等专著,主编《国际海事法学》《海商法》等教材,在《比较法研究》《政法论坛》《中国海商法研究》等杂志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主持完成《海上钻井平台油污损害赔偿责任机制研究》《〈海商法〉修订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兼任中国海商法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保险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目录
目录
导论:《海商法》修订的动因
第一章 理论研究动态与《海商法》修订之借鉴
第一节 《海商法》大修、中修、小修、不修的理论之争
一、大修:完善以《海商法》为基础的海法体系
二、中修:保持《海商法》的先进性
三、小修:《海商法》个别条款的修正
四、不修:维护《海商法》的稳定性
第二节 海商法理论研究动态之分析
一、学术论文的分布情况
二、学术论文的研究特点
三、学术论文的研究重点
第三节 《海商法》修订中重大研究问题之梳理
一、海商法理论研究面临的困境
二、《海商法》修订中重大研究问题的提出
三、《海商法》修订视野下的理论研究动向
第二章 《海商法》的修订向民商法体系的回归
第一节 海商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定位论争
一、基础属性:海商法是民商法体系下的特别法
二、体系补充:海商法作为国际经济法的分支
三、宏伟蓝图:海商法自成体系的部门法
第二节 海商法自体性之反思
一、海商法自体性诸说撮要
二、海商法自体性弊端之反思
三、海商法中独特性与自体性的分离
第三节 定位在民商法体系中的海商法
一、法律渊源:海商法与民商法关系论
二、法律理念:海商法与民商法的趋同性
三、法律实例:以“船舶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关系为切入点
第四节 《海商法》修订与《民法典》之关系
一、《民法典》的编纂体例对《海商法》的修订之影响
二、《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对《海商法》的修订之影响
三、《民法典》条款对《海商法》具体条款修订之影响——以留置权条款为例
第三章 水上货物运输的“三轨制”与海商法的统一化
第一节 水上货物运输的“三轨制”
一、《海商法》适用范围与调整对象问题
二、内河、沿海与远洋的货物运输的“三轨制”
三、“三轨制”的法律困境
第二节 《海商法》调整内河运输和内河船舶之争
一、理论界之争
二、内河运输与《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虽废尤存”的尴尬局面
三、《民法典》难以有针对性地解决内河运输问题
四、内河船舶和内河运输纳入《海商法》调整范围
第三节 《海商法》修订中“三轨制”统一化的思考
一、水上货物运输规则的统一化
二、内河船舶适用船舶优先权
三、赋予内河船舶责任限制权
四、共同海损制度的扩张适用
五、内河救助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的立法选择
一、《日本商法典》对平水运输的立法及其启示
二、调整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关系的立法方案剖析
三、“大统一,小区别”立法模式的证成
第四章 船货利益博弈与平衡
第一节 船货利益平衡是海商法的基本原则
一、《海商法》下船货利益平衡的内涵
二、船货利益平衡的基本原则定位
第二节 船货利益平衡原则的司法适用现状
一、司法适用船货利益平衡原则的考量因素
二、船货利益相关司法案例的数据分析
三、衡量船货利益层面的动因梳理
四、船货利益均衡的司法立场之证成
五、司法适用弥补成文法的局限性
第三节 日本海商法修订中的船货利益平衡之借鉴
一、日本海商法对船方利益的维护
二、日本海商法对货方利益的平衡
三、日本船货利益平衡的立法趋势
第四节 《海商法》的修订与船货利益的平衡
一、《海商法》调整对象的修改问题
二、《海商法》修订中的提单信用机制保护问题
三、托运人和承运人责任制度在船货利益博弈中发展
四、船货利益博弈中的承运人货物留置权的权属问题
五、船货利益博弈中的共同海损规则的完善
六、船货利益博弈中的海事赔偿责任限额问题
第五章 海商法的国际统一性与本土化的协调
第一节 海商法的国际统一性与《海商法》的法律移植
一、《海商法》的国际化体现为法律移植性
二、《海商法》条文移植的类型化
第二节 《海商法》本土化适用中的困境
一、本土化视野的缺失
二、本土化适用的法律困境
三、国际化与本土化的博弈
第三节 《海商法》修订中国际化与本土化的协调
一、遵循国际海事立法的发展方向
二、重视国际统一性与本土化的双重面向——以时效制度的修改为切入点
三、总结梳理提升我国海事审判经验
第六章 《海商法》的司法运行与海事审判水准的提升
第一节 《海商法》在司法运行中的虚置化
一、以《海商法》为裁判依据的案件情况
二、裁判文书以海事海商司法解释为法律依据的情况
三、裁判文书以一般性民商事法律和司法解释为法律依据的情况
第二节 《民法典》与《海商法》的司法适用情况
一、《民法总则》生效到《民法典》实施期间
二、《民法典》生效之后
第三节 海商法与一般性民商事法律司法适用情况的原因分析
一、海事海商纠纷案件中存在非海事海商法律关系
二、《海商法》的立法缺漏
三、海事审判中不同法院对海商法体系归属的认识不同
第四节 以“用尽海商法”规则优化海事审判
一、“用尽海商法”之内涵
二、海事习惯的法源地位与适用
三、海商法漏洞的填补规则
第七章 《海商法》的立法语言之完善
第一节 《海商法》立法条款的运行困境
一、《海商法》立法条款的类型化
二、《海商法》立法条款的解释困境
三、法律术语的特殊性表达问题
第二节 《海商法》修订中立法语言的规范化
一、《海商法》立法语言的“与时俱进”
二、《海商法》立法语言规范化的识别标准
三、《海商法》修订中立法语言规范化的完善建议
结语
内容摘要
本书深入剖析《海商法》的重要法律条文,总结归纳《海商法》生效至今的理论研究成果、司法运行情况及其对《海商法》修订的启示,研究海商法在民商法体系的定位、水上货物运输的“三轨”制、船货各方利益的平衡、国际性与本土化的协调等重大理论问题,比较研究其他国家对其国内水路货物运输所采取的立法模式,探索海商法修订的模式,以回应司法实践的法源需求。本书从宏观和微观、理论与实践等多个视角,探讨《海商法》修订中的体系归属、体例结构、立法路径、利益平衡、制度选择等问题,以期为修订兼具科学性和先进性的《海商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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