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土域民(先秦两汉土地制度研究一百年)(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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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土域民(先秦两汉土地制度研究一百年)(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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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歆毅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59828736

出版时间2020-05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定价78元

货号1202111209

上书时间202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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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前言

 

 

 

 何为“显学”?热门之学之谓也。《荀子》特地拈出儒、墨之学,列入《显学》篇中,“显学”一词遂行于世。土地制度史这门学问,在相当长的时期——按照作者的索隐,从20世纪20年代初始一直延续到20世纪90年代以降,长达70多年——为许多学者和其他一些热心人所关注,可以说正是中国历史学领域中的“显学”。但随着研究者兴趣点的分散,这些年来,虽然仍有研究成果刊布,但总体上看,不仅土地制度史而且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都日渐式微了。因此又可以说这个学科是“曾经的显学”。

 

 由“显学”而成为“曾经的显学”,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史当然不是*的例子,在历史学的其他领域以及历史学之外的其他学科,都有过类似的情形,其间当然有许多内容值得我们去细心品嚼。但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史却有着两个特殊的内容。首先,这门学问不是沿着中国古代本有的学术理路发展出来的,它是在以唯物史观为主要理论和方法论,也有其他一些近代西方理论激发和引领下的产物,具有鲜明的“近代化”色彩。其次,它的研究指向是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它依据的基本资料是古代中国,但它所瞻顾的目标却由古而及今,落脚于当下的中国,也就是说它兼具了学术和现实的双重元素,这个意义远非纯粹的学术范围所能涵盖。正因为如此,它的学理脉络和研究过程,是一个绝好的“再”研究标本。也正因为如此,对于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史研究历程的回溯和评析,有着不言而喻的十分重要的价值。

 

 《制土域民——先秦两汉土地制度研究一百年》是作者在其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增补和修订的成果。多年以前,在这部书稿撰写完成并进行答辩时我就读过。现在这部著作即将正式出版,这是对作者认真踏实、持之以恒的学术实践的必然回报,我感到由衷的欣慰。

 

 这部著作给我印象*深刻的是,它是学术史脉络的一个清晰梳理者。清晰不仅意味着逻辑上的自洽和叙述上不冗杂,同时还要求叙述中不遗漏而且能够凸显出学术史脉络中的关键部分。作者将近现代学界关于先秦秦汉土地制度史的研究划分为三个阶段,即1920年代的发端期,1930和1940年代的发展转向阶段,以及1949年以后的走向深入时期。可以说这三个阶段较为准确地呈现出土地制度史研究在中国的学术和思想历程。其中,初始阶段即1920年代的土地制度史讨论,可以说不仅肇始了此后相关研究,而且在许多方面如土地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的意义,如何把握古代史料对土地制度的陈述,古代土地制度史的资料范围,理论指引与具体研究的关系,等等,也是以后研究的一个预演。这一阶段土地制度史研究,学界虽有关注,但从无论细节观察到深度的提升,都还可以有所作为。作者敏锐地察觉到此点。从井田制的争论入手,本书相当全面地展现了这一过程,不仅将讨论的参与者如胡汉民、胡适、廖仲恺、朱执信等人的基本主张和讨论的要点一一陈说,而且对讨论者的表述也给予了要言不烦的评说。可以说,这是作者对相关研究的一个推进。

 

 学术史研究如果止步于此,我们只能说它做了一个相对完备的编年史,许多学者其实更想看到的还有在学术历程上历史评论者与今天评论者之间的心灵碰撞。与我们通常研究的政治、经济等历史客体有所不同,学术史分析的对象是与我们相同的那些进行着学术研究的人们,是那些学术人的研究成果。从这个角度说,学术史的探讨既有着一般历史客体所共有的内容,如追寻真实;也包含着我们对研究工作的自我反思,相较于历史学致用中的“资治”,这里主要是“资学”和“资思”。从而,学术史的研究可能有着特殊的要求和特殊的困难。本书第二章至第六章,是作者提交的研究规划:时代为线,有如前所述之三阶段说。专题为纬,有国有与私有、授田、名田、王权支配、官社经济等选项。篇幅所限,我就不再多啰嗦了,读者诸君读后当会自有判定。在这里我想强调的是,在上述这些方面,这部著作倾注了独立思考的学术精神,努力、认真地对学术史上那些研究者们的主体活动,如课题的选择、问题的选择、基本依据的选择和解决路径的选择,提出自己的分析。作者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时代的历史印迹下研究者们学术探索和活动的身影,也让我们看到了“我们”之间的对话和交往。这同样是作者对相关研究的推进。

 

 中国的文明是人类历史上不曾间断的古老文明。近代以来,几乎所有重大理论问题的提出,都与中国历史,以及历史与现实息息相关,由此出现了许多重大历史问题的讨论,它们都值得我们认真面对。我不成熟的看法是:*,我们要用历史主义的观点去观察过往的研究,要思考在这些讨论表象下潜动着的思想走向和学术走向。第二,对既往学术研究的梳理和总结,确实需要看到前人研究存在的不足,我们由此可以站得更高。但这种“功利性”(没有贬义)的追求并不是学术史研究的全部。我们还需要的是理解,理解来自于我们对学术尤其是人文学科学术进步的把握,理解交付给我们的是提高自己认识能力的精神基因。《制土域民——先秦两汉制度研究一百年》在这方面做了很好的尝试,我愿意借此机会向学界推荐。

 

 

 

彭卫

 

2020年2月



 
 
 
 

商品简介

 书稿着眼于战国秦汉土地制度史研究的发展状况,以百年来先秦两汉土地制度史研究为线索,考察近代史学在中国的产生、嬗变,以及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形成和确立的过程。书稿首先按照研究发展的时间和阶段性特点,概括了20世纪中国土地制度史研究的三个阶段:发端期(1920年代)、发展转向期(1930、1940年代)、深入开展期(1949年之后)。后总结近年简牍解读对土地制度史研究的突出贡献,阐释如何通过对层出不穷新材料的深入解读,修正了学界一般认为的秦汉时代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占支配地位的看法,填补了从井田制到均田制一脉发展的古代土地制度的中间缺环。



作者简介
徐歆毅,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理论所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秦汉史、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工作,发表《汉代家庭继承制度的社会史考察》《汉代家产继承析论》《汉代公田的经营与使用》《爰(辕)田制的本质为授田制》等论文。主编学术集刊《理论与史学》。

目录
第一章  绪言
  一、问题
  二、理论基点
  三、研究背景与目标
第二章  20世纪的中国土地制度史研究
  一、中国土地制度史研究的发端——井田制有无之争
  二、1930—1940年代的土地制度史研究
  三、1949年以后的土地制度史研究
第三章  出土简牍与战国秦汉土地制度史研究
  一、概说
  二、秦汉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的争论
  三、“授田制”——战国土地制度史研究综说
  四、秦汉土地制度的新认识——“名田(宅)制”说
第四章  战国秦汉土地制度史研究若干问题
  一、爰田
  二、“使黔首自实田”
  三、度田
  四、封国食邑的土地制度
  五、假田和假税
第五章  秦汉名田制下的“公田”
第六章  权力、经济、社会——构建新的历史体系
  一、“王权支配社会”说
  二、“官社经济体”说
第七章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书稿着眼于战国秦汉土地制度史研究的发展状况,以百年来先秦两汉土地制度史研究为线索,考察近代史学在中国的产生、嬗变,以及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形成和确立的过程。按照研究发展的时间和阶段性特点,20世纪的中国土地制度史研究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变化。第一个阶段是中国土地制度史研究的发端期(1920年代),代表性的事件是“井田制有无”的论争。第二个阶段是土地制度史研究的发展转向阶段(1930、40年代)。第三个阶段是土地制度史研究的深入开展阶段(1949年之后),又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

主编推荐
土地制度史研究是20世纪中国史学广受关注和热烈讨论的问题。本书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涵盖了两个方面,一是就史学史的实际来说,土地制度史研究发轫于近代史学在中国确立的背景之下,它的深化又与近代史学向马克思主义史学的转型相关联,本书以百年来先秦两汉土地制度史研究为线索,考察近代史学在中国的产生、嬗变,以及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形成、确立的过程;二是就历史的实际而言,本书对先秦两汉土地制度的“爰田”、“使黔首自实田”、“公田”等问题进行讨论,认为周秦之际的社会转型、制度变革沿着原有路径缓慢循序演化,土地制度的变革不曾发生断裂式变化,并不存在所有制变革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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