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良法善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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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闫海 著
出版社人民
ISBN9787010254135
出版时间20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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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98元
货号1202879650
上书时间2024-06-10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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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闫海,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辽宁大学国家治理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等,担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省部级课题50多项,发表学术论文160多篇,其中13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个人专著2部,主参编作品14部。荣获中国法学会、辽宁省哲学社科等学术奖励70余项。
冯硕,法学博士研究生,辽宁大学国家治理与法治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先后参与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等多项课题,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国家有关部门领导批示,参著专著2部。
赵菁,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新时代财税法治研究院副研究员。先后参与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等多项课题,在《税务研究》等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其中1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参著专著教材5部。
目录
略
内容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本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尝试通过“良法”和“善治”两个路径,实现个人所得税法治的中国式现代化。
个人所得税之所以被广泛地誉为“良税”,是因其以量能负担彰显税收公平,专项附加扣除是我国实现个人所得税的主观净所得征税的制度创新,附加福利和变动所得是我国个人所得税亟待完善之处,征税单位的家庭制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现代化的基本要求。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应体现社会政策和资本激励的要求,前者要求完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引入劳动所得税收抵免,改进公益慈善捐赠扣除;后者要求解决股息红利重复征税,健全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所得征税,改革企业重组中个人所得税征收。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是“善治”的基本要求,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亟待完善,需要建立个人所得税自愿披露制度,强化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信用管理。此外,针对个人所得税的逃避税问题,一方面优化个人所得税一般反避税条款,另一方面开展弃籍税、最低税负制的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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