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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电影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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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欢欢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ISBN9787521212730

出版时间2022-07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39元

货号1202694331

上书时间202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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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商品简介

“中国儿童文学博士文库”丛书共21本,包括北京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和浙江师范大学中国儿童文学专业五位博士生导师王泉根、梅子涵、曹文轩、朱自强、方卫平的理论专著以及2000年至2017年即新世纪以来培养的十六位优秀儿童文学博士的博士论文。

 

“中国儿童文学博士文库”集中展现了新世纪以来中国儿童文学学科发展的重要学术成果,正本清源,以专业的学术理论姿态解答当下儿童文学、童书出版及青少年阅读中的问题与困惑,以理性之光为青少年儿童的阅读未来保驾护航。纵观“中国儿童文学博士文库”,既可以从中看到中国儿童文学发展的崭新面貌,也能够理解到儿童文学艺术的深邃核心,还能够了解到中外儿童文学的发展异同与儿童文学的跨学科发展,视野开阔、角度多元、内容扎实、资料丰厚、辨析通透,充分展现出新世纪以来中国儿童文学学科发展的学术成果。

 

《儿童电影的基本精神》为“中国儿童文学博士文库”丛书的一种。本书探讨了“儿童电影基本精神”与新中国儿童电影创作实践之间的互动关系,按照影片题材样式展开研究,通过对战争题材、校园题材、幻想题材的聚焦,将研究对应于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个时空段。战争题材儿童片指向历史反思,校园题材电影注重现实关怀,儿童幻想电影则关注未来想象。



作者简介
郑欢欢,浙江人。文学博士。2006年晋升副教授。先后在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北京师范大学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电影史学研究室从事儿童文学、儿童电影的教学科研及教育推广工作。出版有论著《儿童电影:儿童世界的影像表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青少年文化产品的生产现状与引导策略研究》的子课题“青少年影视产品的生产现状与引导策略研究”,主持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一项,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博士后出站报告《中国早期儿童电影史(1921—1949)》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金。

目录
绪论
第一章  人性建构
  第一节  战争题材儿童片
  第二节  战争题材儿童片的主导范式
  第三节  战争题材儿童片的模式转型
  第四节  战争题材儿童片的价值取向
第二章  青春关怀
  第一节  中学校园片
  第二节  中学校园片的主题指向
  第三节  中学校园片的叙事形态
  第四节  中学校园片的期待视野
第三章  幻想张扬
  第一节  儿童幻想电影
  第二节  儿童幻想电影的艺术表现
  第三节  儿童幻想电影的发展对策
余论
参考文献
参考影片
后记

内容摘要
“中国儿童文学博士文库”丛书共21本,包括北京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和浙江师范大学中国儿童文学专业五位博士生导师王泉根、梅子涵、曹文轩、朱自强、方卫平的理论专著以及2000年至2017年即新世纪以来培养的十六位优秀儿童文学博士的博士论文。
“中国儿童文学博士文库”集中展现了新世纪以来中国儿童文学学科发展的重要学术成果,正本清源,以专业的学术理论姿态解答当下儿童文学、童书出版及青少年阅读中的问题与困惑,以理性之光为青少年儿童的阅读未来保驾护航。纵观“中国儿童文学博士文库”,既可以从中看到中国儿童文学发展的崭新面貌,也能够理解到儿童文学艺术的深邃核心,还能够了解到中外儿童文学的发展异同与儿童文学的跨学科发展,视野开阔、角度多元、内容扎实、资料丰厚、辨析通透,充分展现出新世纪以来中国儿童文学学科发展的学术成果。
《儿童电影的基本精神》为“中国儿童文学博士文库”丛书的一种。本书探讨了“儿童电影基本精神”与新中国儿童电影创作实践之间的互动关系,按照影片题材样式展开研究,通过对战争题材、校园题材、幻想题材的聚焦,将研究对应于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个时空段。战争题材儿童片指向历史反思,校园题材电影注重现实关怀,儿童幻想电影则关注未来想象。

主编推荐

“儿童文学博士文库”的出版,既是对儿童文学专业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的有力支持,同时也是促进新时代儿童文学理论发展的有力举措。我们欣喜地看到,新世纪以来我国自主培养的这一大批儿童文学博士生,正在成长为新一代儿童文学理论工作者,他们中的拔尖人才,已成为当今知名的理论批评家、作家、出版家与阅读教学专家,是中国儿童文学新一代的理论批评、学术研究、学科建设的接力者、领跑者。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儿童文学理论家 王泉根

 


【内容简介】

精彩内容
一、儿童·电影·儿童电影儿童作为一个独特的群体,历来是众多艺术形式的表现对象,同时也是众多艺术形式的忠实受众,在电影中也是如此。儿童不仅是早期电影的重要表现对象,还是早期电影的重要观众,这为我们提供了了解儿童与电影生命联系的两个通道。儿童作为早期电影的表现对象与重要受众,正是体现儿童与电影生命联系的两个重要方面。这一生命联系在岁月的时光流转中经久不息,带领我们步入儿童电影的艺术世界。儿童电影,以影像的方式呈现了独特的儿童现实生活世界与精神生命世界。
1.儿童作为早期电影的表现对象儿童与电影的生命联系,起程于世界电影诞生之初。1895年12月28日,世界电影的创始人卢米埃尔兄弟在法国巴黎一个公园的地下室放映了《工厂大门》《火车进站》《水浇园丁》等最早的电影短片。在喜剧短片《水浇园丁》中,我们看到了儿童与电影最早的生命联系:一个园丁在浇水,顽皮的孩子故意踩住园丁的橡皮水龙头,正当园丁焦急地查看龙头不出水的原因时,孩子突然松开脚,喷涌的水流把园丁浇成一只落汤鸡。园丁追打孩子,两人闹成一团。这一顽皮儿童戏弄成人的喜剧场面,体现了儿童作为银幕表现对象的生动性、趣味性及可能性。同样以儿童为表现对象,卢米埃尔兄弟还摄制了《婴儿的午餐》《儿童吵架》等短片。
无独有偶,被史学家认为是中国儿童电影创作起点的短片《顽童》(1922),同样是“叙述一个顽皮的儿童与人开玩笑的滑稽短片”。影片描写了一个六岁男孩在室外顽皮嬉戏的情景。在儿童生活片段的写实记录这点上,《顽童》与《水浇园丁》可谓殊途同归。事实上,中国儿童电影一开始就受到了美国好莱坞电影的影响。因为在这部短片诞生的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有大量外国电影(主要是美国电影)涌入中国市场,《顽童》一片正是受了好莱坞情节剧的影响,“综合了卓别林多部电影的情节”。
一代代儿童在电影发展的一百多年里长大成人,电影镜头始终没有离开过儿童这一群体。从对儿童的不自觉表现到自觉表现,从对儿童生活的真实再现到对童年生命的多方诠释,只要儿童在、电影在,儿童与电影的生命联系就不会中断。换个角度来看,儿童也是许多世界著名导演垂青的表现对象。虽然他们创作的影片并不直接对应于自觉意义上纯粹的“儿童电影”,但从儿童作为电影表现对象的角度来看,依然是不无价值的一个旁证。
2.儿童作为早期电影的观众儿童作为电影的受众,同样始于电影诞生初期。
电影诞生初期,儿童对电影的狂热与崇拜超乎人们想象。“从电影诞生的时候起,儿童观众就是这门新艺术的最热烈的崇拜者。从美国那两百间的‘五分钱镍币影院’,到俄罗斯那众多座所谓‘幻影院’和‘电气影院’;从中国大陆遍及大都市的‘茶楼影院’,到印度那简而陋的‘大棚’放映……在那众多的电影观众群中,竟有足足一半的观众是少年儿童。”从史料记载的儿童观影数字及比例中,我们也能感受到这股儿童观影热潮。1929年美国电影观众中大约有4000万青少年,其中约1700万是14岁以下的儿童。对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每周看一次电影的儿童人数进行统计后人们发现,在美国14岁以下的儿童达1100万,在意大利罗马这一人数占儿童总数的80%以上,而在英国9岁以上的儿童更是人人参与。
电影从诞生之日起,作为一种活动图像,其形象思维方式与儿童的思维方式在本质上是相契合的。因此,虽然早期电影尚未有专门服务于儿童的思想,但那一时期的儿童,还是为乔治·梅里爱、卓别林等大师的作品而激动雀跃。有着“电影魔术师”之称的乔治·梅里爱最先为电影插上了想象的翅膀,他在电影诞生初期制作的《灰姑娘》《小红帽》《月球旅行记》《格列佛游记》《鲁滨孙漂流记》《太空旅行记》等幻想电影,不仅营造了一个个奇异的幻想世界,也让儿童的天性在观影过程中得以释放,难怪乔治·萨杜尔说“梅里爱赢得了儿童”。而喜剧天才卓别林在《流浪汉》中天真可爱的落魄流浪汉形象,以及《寻子遇仙记》的故事也极大地逗乐了儿童。
可见,儿童作为早期电影的表现对象和观众,已经成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文化现象,并且受到人们的重视。
当然,儿童与电影之间的上述生命联系,并非出于偶然。
儿童之所以成为早期电影的重要表现对象之一,与儿童生命常态适于早期电影观念的表达密切相关。最初的电影处在“活动照相术”阶段,还称不上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多数影片只是对生活的纯粹纪实,并以杂耍性、娱乐性为特征。而儿童纯真自然的生命形态,恰巧非常适于偏重写实主义的早期电影去记录。正如我们日常所见到的那样,儿童的生命状态中常常含有朴素的逗乐元素,往往不用经过专门的设计就可以达到一定的喜剧效果。在银幕上记录下儿童的生活常态,由此达到杂耍和娱乐观众的目的,这与早期电影的特征可谓不谋而合。
儿童作为早期电影的重要观众,则与早期影院未对儿童观影行为加以限制有很大关系。早期影院的大门是面向包括儿童在内的所有人开放的。有人曾这样描述早年儿童与成人一同观看电影的情形:“年龄不同之儿童夹杂在成人之中,同坐在黑暗与不通风的大厅中。”有趣的是,那些工作忙碌的父母很早就意识到,电影能在一定程度上为他们担当起照看孩子的职责,因为“电影对于城市中的儿童,就是炉边讲故事的代替物”。更何况梅里爱的幻想电影、卓别林的喜剧电影,对爱好幻想、崇尚快乐的儿童而言具有难以抵挡的吸引力。可见,电影在它生命旅程的最初阶段,热情地眷顾儿童世界、拥抱儿童生命、实实在在地成为儿童的童年相伴物,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
儿童与电影,一个是生机盎然的生命群体,一个是魅力无限的光影世界。他们之间与生俱来、割舍不断的水乳联系,吸引着我们步入它们的联结地带:儿童电影的世界。
3.儿童电影对儿童世界的影像表达在我国,“儿童电影”这一称谓虽然被人们频繁使用着,但对儿童电影的界定却众说纷纭。人们一方面长期使用着一个在中国电影语境下作为某种惯例的、约定俗成的“儿童电影”的概念;另一方面,在有关儿童电影的讨论中又始终伴随着概念的纠缠与争论。历届电影评奖常常会为某部影片该不该获“最佳儿童片”奖产生争议,“众说纷纭,从而影响了票数的分散和对影片优劣的深入分析”。中国电影金鸡奖甚至几次出现“最佳儿童片”的空缺。儿童电影作为电影的一种类型,应该有它存在的界限以及内在的统一性。
我们通常所说的儿童电影,其实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广义的儿童电影概念,与电影的四大基本类别相对应,即儿童故事片、儿童纪录片、科教片、动画片(在中国习惯称为“美术片”)。狭义的儿童电影,指长期以来在中国电影语境中作为一个总体的概念性习惯用语的“儿童故事片”(有时简称为“儿童片”)。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动画片是广义的儿童电影中的主体部分,狭义的儿童电影指动画片。本书进行的中国儿童电影研究,由于资料收集等方面的原因,指向中国内地(大陆)当代儿童故事片研究,即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儿童电影。除特别说明的以外,本书所指儿童电影指“儿童故事影片”,并且与“儿童片”同义。这里的“儿童”指包括幼年、童年、少年阶段在内的广义的儿童概念。
理论界对儿童故事片概念的界定各有侧重。一种观点强调儿童片的“儿童”指服务对象,而对题材的限定相对宽泛。这种观点以《电影艺术词典》对“儿童片”的解释为代表(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为少年儿童拍摄的故事片。即从培育儿童的需要出发,从儿童本身的精神需要出发而拍摄的、适合于他们的欣赏特点和理解能力的影片。这种影片的创作,一般都充分考虑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和智力特点,从选材、构思到艺术表现的整个过程,都注意作品有益于儿童,容易为他们所理解,并为他们所乐于接受,儿童片的“儿童”,不是指题材范围,而是指服务对象。儿童片的题材范围很广阔。它可以儿童生活为题材,也可以成年人生活为题材。
儿童片是个复合性概念。儿童片按儿童的年龄可分为三个档次:1.为幼儿期(3至6岁)儿童而拍摄的影片,如影片《小刺猬奏鸣曲》;2.为儿童期(7至11岁)儿童而拍摄的影片,如影片《应声阿哥》;3.为少年期(12至15岁)儿童而拍摄的影片,如影片《十四五岁》。不同档次的儿童片,各有自己的特点和要求。
类似的定义还有:佳明在《中国儿童电影六十年》一文中指出儿童片的定义以“为少年儿童拍摄的故事影片”更恰当些;卢刚引用美国大学电影协会《电影术语词汇》对“儿童片”的定义,认为儿童片是“具有专为吸引儿童及供儿童娱乐的内容及处理手法的故事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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