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货膨胀的货币宪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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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鲁勇睿
出版社中国社科
ISBN9787516180419
出版时间2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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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52元
货号1201346483
上书时间2024-06-07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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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鲁勇睿,湖南岳阳人,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法律经济学),浙江万里学院副教授,兼职律师。曾任职于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金融法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先后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 人文社科、浙江省哲学社科等5项重要科研项目,出版专著3部,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
目录
绪论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四寻求的突破点
五主要概念的界定
第一章 通胀的损益格局及其利益本质
第一节 分化与矛盾的持币人群体
一多元分化的持币人利益角色
二通胀收入分配效应的隐蔽性
三通胀与货币利益的时空位移
第二节 享有货币特权的金融利益集团
一金融利益集团的通胀偏好
二金融利益集团货币特权的形成与变迁
第三节 政府及官僚集团的通胀利益
一货币经济及法定货币的公共特性
二官僚政治与货币权力
本章小结
第二章 财政金融化与政府对通胀利益的掠夺
第一节 财政金融化:政府权力与持续通胀的利益链接
一财政金融化:政府从持续通胀中获益的主要途径
二财政金融化的历史演变
三财政金融化的概念及其本质
第二节 财政金融化的理论依托与现实基础
一凯恩斯主义是财政金融化的理论依托
二货币权力与金融市场的结合为财政金融化提供了现实性
第三节 财政金融化的政治与经济影响
一持续通胀与财政金融化的伴生破坏了基本经济秩序
二财政金融化对基本经济权利和经济自由的威胁
三财政金融化导致现有财政约束体系的失效
本章小结
第三章 货币权力约束中的宪法缺失
第一节 约束权力的一般性规则
一授权的规则:目标约束与共同治理
二控权的规则:权力制衡与程序正义
三权利保障规则:权利救济与政府问责
第二节 中央银行法约束货币权力的局限性
一中央银行法无法保障央行的独立性
二中央银行法无法协调外汇管理权与公民货币权利的冲突
三央行实施货币权力的目标与权限需要宪法予以规范
第三节 通胀目标制:以技术手段约束货币权力的局限性
一通胀目标制难以取代货币权力的规则性约束
二资产价格膨胀凸显了通胀目标制的局限性
三国际性货币规则的缺失使央行难以坚守通胀控制目标
第四节 财政金融化的约束与货币宪法的提出
一布坎南的货币宪法思想
二财政金融化所折射的货币宪法需求
三通胀治理与中央银行的宪法地位
本章小结
第四章 货币宪法规范的确立与实施
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宪法主体地位
一确立央行宪法主体地位的意义
二央行宪法主体地位的规范表达
三中国宪法性法律中的中央银行制度
第二节 币值稳定的货币宪法规范
一币值稳定与宪法基本价值的关系
二币值稳定的规则层次:以欧盟立法为例
三币值稳定的规范结构:对《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分析
第三节 货币权力的宪法配置
一货币权力与其他经济权力的关系格局
二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对货币权力的约束
三持币人的共同治理及其权利救济
第四节 约束货币权力的国际性规则框架
一促进竞争:国际性货币规则中的共同目标
二汇率稳定机制的建立与国际货币规则民主性的提升
三通胀的全球治理与金融监管的规则协调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鲁勇睿所著的《通货膨胀的货币宪法规制》讲述,法定信用货币体系建立以来,货币关系已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权力的介入所改变的绝不只是货币的形式,而是深刻地影响了货币关系以及货币背后的经济利益关系。历史证明,通货膨胀是货币权力运用的结果。但是,法定信用货币时代,货币权力已经摆脱了贵金属的束缚,如何控制和约束货币权力成为一个无法回避又必须予以解决的问题。政府对货币的控制已经破坏了宪法对政府财政权力的约束,并极大地拓展了自身的经济权力。只有在宪法层面确立和保障中央银行的独立地位,并协调币值稳定目标与其他宏观经济目标之间的冲突,才有可能真正遏制持续的通货膨胀。就当代经济体系而言,货币涉及根本的宪法权利和宪法秩序,治理通货膨胀需要宪法规则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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