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的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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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傅达林
出版社知识产权
ISBN9787513073738
出版时间20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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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其他
定价58元
货号1202339381
上书时间2024-06-07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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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傅达林,国防大学政治学院军队司法工作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学习时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检察日报》《北京青年报》《法学家茶座》《民主与法制》等全国数十家报刊,发表数千篇法学随笔和评论,为多家媒体专栏作者和特约评论员。
目录
目录
序
第一辑 法律与生活
第二辑 法治内与外
第三辑 言说法律人
第四辑 立法那些事、
第五辑 司法的力量
第六辑 法文化联想
第七辑 法治影视录
后记
内容摘要
本书是一本法学随笔集,由作者从发表的千余篇评论中精选出近一百篇构成。 书稿大体分为七大部分:“法律与生活”主要聚焦于生活中的法律话题,表达出一种实践着的法律观;“法治内与外”侧重于宏观的法治话题,但多从小切口进入,讨论中国法治建设中的一些思考;“言说法律人”主要聚焦转型时期法律人的思维和品格;“规则”与“司法”分别讨论的是立法现象和司法感想,既贴近立法和司法实践,又以比较独特的视角和细腻的笔触分析其中的倾向性问题;“法文化联想”则是作者从生活中的文化现象发觉出法或法治的关联;“法治影视录”则汇聚了影片中的法治随想。本书选题宽泛,但主旨是凸显在法治道路上焦虑奔波的法律人对理想秩序的一种怀想。文章表达极力恪守理性思维,语言干净顺畅,文笔优美,内容富有启发性。代表性的如《法治的人性“互搏术”》《不能以“应急思维”建设“应急法治”》《小议法律“通货膨胀”》《公共政策选择中的司法困境》《青年与宪法》《法海的执法困惑与自然法旨意》等文章。
精彩内容
法律能当饭吃吗法律能当饭吃吗?20世纪80年代初的这一问,曾经让不少法科学子迷茫困惑,心中的正义理想与现实的饭碗问题似乎相隔甚远。然而时过境迁,同样的问题在今天已经变得不值一提。君不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旅途上,许多学子莫不是奔着法律这碗“饭”而去的,寄生于此的各类辅导教材和培训班,更是着实养活、养富了一大批人。俯首而视,法律正在成为许多人的“饭碗”。
一位高中的同窗,在充分汲取了七年法学教育的“养分”之后,便一直在某沿海城市“摸爬滚打”,从律所的小律师到外资企
业的大顾问,法律知识的精湛运用成就了她的事业腾达,只是谈起大学里的法律理想和曾经代理过的案件中农民工的境遇,竟
然一时陷入沉默。同样一
位早已通过司法考试的大学同学,很多年前就十分确切地告知我他的人生规划:转业后进人检察院,然后再到法院干几年,最
后辞职做律师。据他说,有了公检法经历的执业律师,吃法律这碗“饭”便更有“经验”。
由当初质疑“能当饭吃吗”,到今日更多的人选择“吃法律这碗饭”,甚至于还吃出了一些“门道”,这似乎是法律的荣幸。它至少说明,在我们这个人治传统深厚的国度,法律已从虚置的摆设变成了一
种时尚的“消费品”。各种法律职业迅速崛起的背后,乃是法在社会生活中权威性的提升。
这首先要归因于改革开放,其不仅在崇尚个人权威的传统中国激活了法律的力量,同时也让经济话语沁人法律人的心里。
人们从规则中看到了利益配置的巨大空间,窥探出法律本身所蕴含的“饭碗”价值。与20世纪80年代相比,今日的法科学子身上,少了些许“为了人类正义”的空洞理想,增添了几分“饭碗意识”。曾几何时,高考选择填报志愿,法律成为热门,这盖缘于法律这碗“饭”比较吃香。
我也被卷入了这股“吃法律饭”的风潮,但由于个人生来“目光短浅”,既不能像市场经济中的“弄潮儿”那样打拼出一个日进斗金的法律饭碗,也难以如名校教授那般做到“上课”和“打官司”两不误,所以自己在“象牙塔”中的这碗法律饭,吃起来总不及外面朋友的“香”。日子久了,自己还变得迂腐起来,常在别人口若悬河地说起代理亿万标的案件的时候,大煞风景地插上一些“公平正义”之类的冷话语,难免让朋友们对我生出几分“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猜忌。
然而,我索性迂腐起来,在把法律当饭吃的流
行趋势中,硬是提出一个让人哽咽的话题:果真要
将法律当饭吃吗?
在法学教育迅速进入大众化、功利化时代,法律的精神已逐渐被市场经济稀释得十分稀薄,法律工具主义日渐凸显。在“吃饭”的实用主义思维中,法律的正义目的逐渐隐退,附加其上的利益分配被单独抽出,成为一些原
本是正义使者的人的“饭碗”。
例如,立法本是配置正义的事业,但在有些人眼中,则是赤裸裸的“分蛋糕”,在孰多孰少的利益分配中,成就自己的“金饭碗”。这叫“立法腐败”。
一些执法部门也在把法律当“饭”吃,对于有利可图的法律规定,多会严格执行甚至延伸执行,有时不惜同室操戈争起执法权来;而对于无利可图的法律规定,则往往束之高阁,许久不见一次执法,即便受害人举报投诉到了办公室门口,也懒得一问。如此,则法律庇护下的公民连基本的生命权都难以保障了。
司法人员的“饭”可能藏纳于自由裁量权之内,前些年相关的法律实务市
场更是接纳了太多的功利性观念,在对法律的操持
与运作之间,盘活了利益资源,而对于法律背后的精神旨趣,鲜有人去关注。
当然,也有一种把法律当饭吃,则是合理利用规则“得利”。曾认识一个学生,就喜欢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前,到各大超市搜寻一些不符合法律标准的问题商品,购买后找商家索赔,居然屡试不爽。
在我看来,公民把法律当消费品并无大碍,甚至是激活法律、践行公正的义举;但如果公权力机关也把法律当消费品,则可能带来法律运行的偏差与误导。“饭碗理论”的过于盛行,在带来法律实用主义的同时,也可能让法律流为“麦当劳式的快餐”,失去了其对于社会的深层营养价值。而终究有一
日,当现世人把法律这碗饭吃完的时候,给子孙们剩下的或许只是正义的残骸。
法律能当饭吃吗?
真要把法律当饭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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