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刘峰江为乐山师范学院教师,法学系主任,2016年考入武汉刑法学专业攻读博士,师从我国刑法学家莫洪宪教授,2020年获取博士。迄今共发表十多篇,其中CSSCI三篇,参与编写学术著作、教材多部。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问题提出
第二节 关联问题立法背景
第三节 我国理论研究发展及启发
第四节 创新性研究方法及运用
第二章 罪后积极行为及其刑法评价概述
第一节 概念拟定与特征归纳
一、罪后积极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二、罪后积极行为刑法评价的含义
第二节 罪后积极行为及其刑法评价的范畴
一、主体范畴
二、时间范畴
三、情节范畴
第三节 罪后积极行为与相似概念厘清
一、犯罪既遂后行为
二、事后不可罚行为
三、遂后自行恢复行为
四、事后行为
五、犯罪中止行为
第三章 罪后积极行为评价的功能性契合
第一节 恢复性司法理念
一、恢复性司法的价值取向
二、恢复性司法与罪后积极行为评价的功能契合
第二节 轻刑化思想
一、轻刑化的价值取向
二、轻刑化与罪后积极行为评价的功能契合
第三节 行为激励理论
一、行为激励理论的价值取向
二、行为激励与罪后积极行为评价的功能契合
第四节 去“犯罪标签”化
一、“犯罪标签”的功能控制
二、去“犯罪标签”化与罪后积极行为评价的功能契合
第四章 罪后积极行为及其刑法评价的理论挖掘
第一节 犯罪论层面出罪的基本原理
一、功能主义刑法思想启迪
二、社会危害性判断的出罪机理
三、人身危险性的理论解说
第二节 刑罚论层面减免处罚的相关依据
一、刑罚轻缓化理念
二、刑罚个别化原则
三、个人解除刑罚事由制度
第五章 罪后积极行为评价在现行立法中的运用与完善
第一节 罪后积极行为评价在刑法总则中的运用
一、自首
二、坦白
三、立功
四、民事赔偿
第二节 罪后积极行为评价在刑法分则中的运用
一、相关罪名及司法适用梳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三节 立法、司法反思与完善建议
一、对现有规定的解读与反思
二、对刑法及司法解释的修改建议
第六章 罪后积极行为刑法评价的阶序性设计
第一节 免罪评价结果
一、免罪前提:受害法益恢复
二、免罪类型化分阶评价
第二节 免罚评价结果
一、免罚前提:人身危险性消失
二、免罚类型规范化适用
第三节 从轻、减轻处罚评价
一、认罪行为类型
二、悔罪行为类型
三、赎罪行为类型
四、认罪认罚行为类型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本书对严重危害社会构成犯罪的行为实施之后,行为人所采取的具有积极意义可以导致刑法从轻从宽处罚的罪后行为进行了理论定义与特征描述,对涉及罪后积极行为的相关刑事立法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结合司法实践,从立法原理与解释层面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指出了刑事立法及司法解释中存在的缺憾,并创设性地提出和构建了罪后积极行为阶梯评价方法。本书不仅弥补了当前国内罪后行为免罪、免罚评价的理论空白,而且为司法实践中依据罪后积极行为精准定罪量刑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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