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职业教育法一本通【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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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职业教育法一本通【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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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出版社中国法制

ISBN9787521626513

出版时间2022-05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25元

货号1202656576

上书时间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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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中国法制出版社法规应用研究中心,组织法律专业人士以满足人民群众学法用法需求为出发点,编写相关实用专业的法律工具书和通俗易懂的普及读物。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基本含义】
  第三条  【重要意义】
  第四条  【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民权利】
  第六条  【职业教育体系】
  第七条  【政府将职业教育纳入规划】
  第八条  【职业教育统筹协调】
  第九条  【职业教育参与】
  第十条  【国家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第十一条  【职业教育标准】
  第十二条  【技能人才地位】
  第十三条  【对外交流合作】
第二章  职业教育体系
  第十四条  【职业教育体系现代化】
  第十五条  【职业教育层次】
  第十六条  【职业培训】
  第十七条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习成果融通】
  第十八条  【残疾人职业教育】
  第十九条  【增加职业教育教学内容】
第三章  职业教育的实施
  第二十条  【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与教材建设】
  第二十一条  【指导和扶持】
  第二十二条  【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第二十三条  【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指导】
  第二十四条  【岗前职业教育】
  第二十五条  【企业办学】
  第二十六条  【社会力量办学】
  第二十七条  【支持与奖励】
  第二十八条  【联合办学】
  第二十九条  【职业教育实习实训】
  第三十条  【学徒制度】
  第三十一条  【职业教育教材开发】
  第三十二条  【职业技能竞赛】
第四章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第三十三条  【职业学校的设立条件】
  第三十四条  【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条件】
  第三十五条  【校长负责制】
  第三十六条  【职业学校依法办学】
  第三十七条  【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第三十八条  【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九条  【就业创业促进机制】
  第四十条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第四十一条  【收入支出】
  第四十二条  【收费标准和办法】
  第四十三条  【教育质量评价制度】
第五章  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
  第四十四条  【职业教育教师】
  第四十五条  【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内容摘要
“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我们对其进行了多次改版,丰富了其内容,增强了其实用性,再次博得了广大读者的赞誉。 职业教育法于2022年4月修订通过。进一步发挥了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重要主体作用,深化产教融合,增强相关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为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法律明确规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应当接受教育督导,职业学校校长行使职权依法接受监督,职业学校不得以介绍工作、安排实习实训等名义违法收取费用。 本书内容将主要围绕职业教育法的法律条文,结合典型案例,对该法进行逐条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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