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业教育法一本通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职业教育法一本通

全新正版 极速发货

12.01 4.6折 26 全新

库存2件

广东广州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作者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21631333

出版时间2023-01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26元

货号1202791185

上书时间2024-06-02

大智慧小美丽

已实名 已认证 进店 收藏店铺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前言

编辑说明

 

 

 

“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2007年、2011年、2014年、2016年、2018年、2019年、2021年我们对其进行了改版,丰富了其内容,增强了其实用性,博得了广大读者的赞誉。

 

我们秉承“以法释法”的宗旨,在保持原有的体例之上,今年再次对“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进行改版,以达到“应办案所需,适学习所用”的目标。新版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1.丛书以主体法的条文为序,逐条穿插关联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请示答复和部分地方规范性文件,以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

 

商品简介

“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职业教育法一本通》以该法的主体条文为序,逐条穿插关联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并附以相关案例,以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是广大读者及相关实务人士查阅、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参考书。



作者简介
中国法制出版社法规应用研究中心,组织法律专业人士以满足人民群众学法用法需求为出发点,编写相关实用专业的法律工具书和通俗易懂的普及读物。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基本含义】
  第三条  【重要意义】
  第四条  【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民权利】
  第六条  【职业教育体系】
  ★第七条  【政府将职业教育纳入规划】
  第八条  【职业教育统筹协调】
  第九条  【职业教育参与】
  第十条  【国家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第十一条  【职业教育标准】
  第十二条  【技能人才地位】
  第十三条  【对外交流合作】
第二章  职业教育体系
  ★第十四条  【职业教育体系现代化】
  第十五条  【职业教育层次】
  第十六条  【职业培训】
  第十七条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习成果融通】
  第十八条  【残疾人职业教育】
  ★第十九条  【增加职业教育教学内容】
第三章  职业教育的实施
  第二十条  【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与教材建设】
  第二十一条  【指导和扶持】
  第二十二条  【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第二十三条  【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指导】
  第二十四条  【岗前职业教育】
  第二十五条  【企业办学】
  ★第二十六条  【社会力量办学】
  第二十七条  【支持与奖励】
  第二十八条  【联合办学】
  第二十九条  【职业教育实习实训】
  第三十条  【学徒制度】
  ★第三十一条  【职业教育教材开发】
  第三十二条  【职业技能竞赛】
第四章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第三十三条  【职业学校的设立条件】
  ★第三十四条  【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条件】
  ★第三十五条  【校长负责制】
  第三十六条  【职业学校依法办学】
  第三十七条  【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第三十八条  【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九条  【就业创业促进机制】
  第四十条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第四十一条  【收入支出】
  第四十二条  【收费标准和办法】
  ★第四十三条  【教育质量评价制度】
  ……
第五章  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
第六章  职业教育的保障

内容摘要
“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作者对其进行了多次改版,丰富了其内容,增强了其实用性,再次博得了广大读者的赞誉。职业教育法于2022年4月修订通过。进一步发挥了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重要主体作用,深化产教融合,增强相关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为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法律明确规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应当接受教育督导,职业学校校长行使职权依法接受监督,职业学校不得以介绍工作、
安排实习实训等名义违法收取费用。

主编推荐

以主法条为干,目录标注重点,收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性案例,提供【法融】数据库。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