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精)/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
全新正版 极速发货
¥
25.12
4.5折
¥
56
全新
库存16件
作者黄铭
出版社中华书局
ISBN9787101118803
出版时间2016-09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定价56元
货号1201414427
上书时间2024-06-01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 商品描述
-
导语摘要
黄铭、曾亦译注的《春秋公羊传》为儒家十三经之一,是专门解释《春秋》的一部典籍,其起讫年代与《春秋》一致,即公元前722年至前481年,其释史十分简略,而着重阐释《春秋》所谓的“微言大义”,用问答的方式解经。《公羊传》的作者旧题是战国时齐人公羊高,他受学于孔子弟子子夏,后来成为传《春秋》的三大家之一。公羊学大盛于西汉,历代注疏研究均不乏其人,名家有董仲舒,何休,清代常州学派与康有为等。本次出版我们约请国内公羊学研究著名学者上海同济大学曾亦教授对全书进行详尽注释与翻译。顾及义例阐发与普及串讲两个层面,是《春秋公羊传》的较好普及读本。
目录
前言
隐公第一
桓公第二
庄公第三
闵公第四
僖公第五
文公第六
宣公第七
成公第八
襄公第九
昭公第十一
定公第十一
哀公第十二
内容摘要
《春秋公羊传》《春秋》三传之一,儒家“十三经”之一。起止时间为公元前722年至前481年。《公羊传》的作者旧题是战国时齐人公羊高,他受学于孔子弟子子夏,后来成为传《春秋》的三大家之一。公羊学大盛于西汉,历代注疏研究均不乏其人,名家有董仲舒、何休,清代常州学派与康有为等。全书采用一问一答的方式解经。释史简略,而着重阐释《春秋》的“微言大义”,是研究先秦到西汉时期儒家思想的重要资料。
精彩内容
【题解】 隐公为鲁惠公庶子,据何休《春秋公羊经传解诂》的讲法,其母子氏为左媵。隐公之弟桓公,为右媵之子,本当继位,因其年幼,故隐公摄政代立。隐公在位十一年,后被桓公与公子翚所弑。隐公在位时晋、楚等大国尚未崛起,诸侯中郑庄公率先扩张势力并与周王室发生矛盾,《春秋公羊传》在隐公元年著名的“郑伯克段于鄢”事件中表达了谴责立场。
按照传统的讲法,《春秋》为孔子所作。孔子借着评判春秋二百多年的历史,彰显王道,为后王立法。《公羊传》之问答,即为揭示《春秋》中的微言大义。进一步讲,《公羊传》重视的并非是事实本身,而是事件背后体现的义理。隐公一篇,重要的义理有:以“正五始”明“大一统”,见“元年,春,王正月”条。《春秋》“王鲁”,见元年“三月,公及邾娄仪父盟于眜”、三年“宋公和卒”、七年“滕侯卒”诸条。“三世异辞”,见元年“公子益师卒”条。“夷夏之辨”,见七年“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条。此外还有隐公之让国、讥世卿、疾始、立嗣之礼制、母以子贵等问题,散见于经传之中。
【经】元年,春,王正月。
【传】元年者何①?君之始年也②。春者何③?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④。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⑤。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⑥。公何以不言即位⑦?成公意也⑧。何成乎公之意?公将平国而反之桓⑨,曷为反之桓?桓幼而贵,隐长而卑。其为尊卑也微⑩,国人莫知,隐长又贤,诸大夫扳隐而立之?,隐于是焉而辞立,则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且如桓立?,则恐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故凡隐之立,为桓立也。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桓何以贵?母贵也。母贵则子何以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
【注释】 ①元年:此为鲁隐公之元年,当周平王四十九年。案礼制,唯天子乃得改元立号,鲁隐公为诸侯,而得称元年者,《春秋》是借事明义之书,孔子假借评判春秋两百多年的历史来彰显王道,故而托王于鲁,假借鲁隐公为受命之王,故得称元年。
②君:谓鲁隐公。传文不言“王之始年”而言“君之始年”,是因为鲁隐公是诸侯,并非真正的王者;按照礼制,有地者皆可称君,故天子、诸侯皆为君;所以书“君之始年”,可以“通其义于王者”,表明假托鲁隐公为王者之意。
③春:春为四时之首,《春秋》以之为天地开辟之端。就历法而言,每年的一、二、三月为春季,四、五、六月为夏季,七、八、九月为秋季,十、十一、十二月为冬季。夏商周三代所使用的历法不同,然都以各自历法中的一、二、三月为春季。
④文王:指周文王,周文王姓姬名昌,“文”是死后的谥号。《公羊传》认为经文中的“王”指的是周文王,因为“王”字在“春”字之下,“春”代表天地之端,“春”下之“王”应该是受天命、定制度之王,就周代而言,应该是周文王。另一方面,孔子作《春秋》,是为后世立定法度,故而《公羊传》只看重周文王受命改制的层面,并未将文王坐实为周文王,故而此文王亦是假托的,可以理解为文明之王。
⑤王正月:即王之正月。《春秋》以正月代表政教之始,故王者受命,必改正朔,表明政权受之于天,非受之于人,故而正月一直在变化。如夏以斗建寅之月为正,即现在农历正月;殷以斗建丑之月为正,即农历十二月;周以斗建子之月为正,即农历十一月。需要指出的是,王者改正月的范围,仅限于农历的十一、十二、一月,循环往复,秦朝以农历十月为正,便被视为不合法。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