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谢林(F. W. J. Schelling,1775—1854),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与康德、费希特、黑格尔并称德国古典哲学四大家。代表作品有《自我作为哲学的本原》《一种自然哲学的理念》《先验唯心论体系》《哲学与宗教》《论人类自由的本质及相关对象》《世界时代》《神话哲学》《启示哲学》等。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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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版“谢林著作集”说明1
谢林自然哲学的开端(代译序)1
一种自然哲学的理念1
人名索引382
主要译名对照387
内容摘要
本书通过将燃烧、光、电、磁、物体、力等不为传统哲学重视的自然概念纳入哲学的视野,赋予它们思辨的含义,使这些概念一方面突破了牛顿等近代科学家赋予它们的单纯经验科学意义,另一方面摆脱了德国神秘主义者波墨、陶勒等人赋予它们的神秘主义神学色彩,使之恢复了它们在前现代具有的本体论含义。谢林的用意并不在于开辟一个不同于传统哲学的新领域,自说自话,而在于将康德与费希特那里陷入主观唯心论的意识哲学格局中的德国古典哲学超拔出来,重新获得它呈现永恒真理的能力。
主编推荐
1. 本书是北京大学哲学系先刚编的“谢林著作集”之一种。该系列以谨严的译笔和可靠的学术水准年来已得到学界的肯定。 2. 谢林自然哲学具代表的著作,也是《谢林著作集》收录的主要的自然哲学著作。 3. 该书初版于1797年,谢林时年仅有22岁,该书以其深邃宏阔的视野和强大的哲学创造力,奠定了谢林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经典思想家的地位,以致谢林在接下来的许多年里都以“自然哲学家”名世。
精彩内容
谢林自然哲学的开端 (代译序) 《一种自然哲学的理念》并不是谢林早的著作。在写作这本书之前,谢林在思想上已相当成熟,对同时代的各种思潮及其优缺点也都了然于胸。但这部著作是奠定谢林在德国哲学界的与地位的关键作品。该书出版时谢林年仅22岁,与年长他5岁却于10年后方才出版代表作《精神现象学》的同窗好友黑格尔相比,堪称少年天才。 世纪下半叶以来,西方学界对于谢林自然哲学的思想史情境、学说内容与历史影响已有相当精详的“论证重构”,研究文献可谓汗牛充栋;谢林关于作为本原的两种基本力量以及由它们构形而成的自然界三个潜能阶次的说法也已为读者耳熟能详,了解这些问题对于国内读者而言并非急迫之事。如果我们对谢林思想缺乏正确定位,将他的自然哲学仅仅当成费希特知识学的一个补充,或者将它仅仅视为黑格尔自然哲学的一种预备,那便与它擦肩而过了。对于当今读者而言,更急需的毋宁是准备好阅读本书的正确视角,或者说把握谢林自然哲学的思想起点,尤其是它那不同于康德先验唯心论及其直接后裔的,以同一思想为主要呈现方式的唯心论立场。因而我们在扼要陈述该书概况后,将放在谢林自然哲学的开端问题上。 实际上谢林本人在此从事的也是通过自然哲学研究寻求一般哲学的正确视角的工作。这部书并不是谢林自己的自然哲学的展开,而是一部入门导引著作——的展开还要经过《论世界灵魂》《布鲁诺》等书的多次尝试后,在《哲学尤其是自然哲学的体系》中方才得见。正如谢林自己所言:“这部著作并含任何科学的体系,而含一种自然哲学的理念。” 关于这部作品的基本架构,谢林在“版序言”中已有清晰交待。全书分为经验的部分(卷)和哲学的部分(卷)。经验的部分是从同时代自然科学家们的研究成果出发,向着哲学的层面做一接引工作,也是对这些研究成果加以淬炼后,将其哲学意义抉发出来。这部分讨论了燃烧、光、气体、电、磁等主题,并在本书版中为各章补充了“附释”,以更多的研究成果印证作者的观点。而哲学的部分则正面阐述了作者反原子论的动力学物质观,即作者以吸引力与排斥力为物质真正本原与构形要素的立场,并选择对于同时代人可能为直观也有说服力的种种化学现象,作为这两种基本力量及其效应的证明。 可见本书主要是一部“否定”著作,它的主要工作并不是亮出自己的哲学立场,与以费希特为代表的康德后学短兵相接,而是从一个并不起眼的角落入手,即在向来不太为哲学家重视的自然科学领域,尽可能地说服人们从哲学上反思、批判当时新的自然科学成果,尤其是那些在自然科学界看似已得到公认的、不可移易的成果,比如原子论、元素学说等,从而促使人们意识到:我们生活中司空见惯的物质现象其实并非源自人们出于流俗唯心论态度设定的任何“隐秘的质”,而是先于意识的主观设定活动的某种原初同一的自我呈现。这一点用谢林自己的说法来讲是:“这部著作并不是从上方(以各本原的提出)开始,而是从下方(以各种经验以及对此前的各种体系的检验)开始的。只有当我达到了我在我前方设定下来的目标,人们才会允许我往回复述已走过的路途。”这是谢林对本含的两卷所从事工作的概括。 随着这一否定工作的展开而逐渐显现出来的是谢林自身的哲学立场:“自然哲学所从出的那个整体是的唯心论。自然哲学并不先于唯心论;只要后者是的唯心论,自然哲学也不在任何意义上与唯心论对立;然而只要后者是相对的唯心论,自然哲学本身含了认识行动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若是没有另一个方面便不可想象。”可见谢林此时已经有了将自然哲学与先验唯心论哲学囊括于一个更大体系之中的宏大构想。实际上自然哲学只是谢林的整个唯心论规划的部分,即讨论“实在世界”的部分。在这部分之后,还有讨论“观念世界”的部分,以及讨论这两个世界相互转化的第三部分。 对于本书细节含的种种深刻洞见,以及谢林自身立场一步步透显的上述历程,读者不妨在阅读中自行体会。我们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这个唯心论立场由何而来? 一 德语思想界早在中世纪后期,从埃克哈特(Meister Eckhart)开始,奠定了十分不同于拉丁语思想的一种内在构想,这种构想不满足于仅仅在从感事物到逐步上升的那种层级宇宙观中看待事物,而是坚持认为感的个体事物本身中体现出者的力量。它将新柏拉图主义教导的者与各层级事物之间“坚守—产生—返回”(mone - proodos - epistrophe)的模式凝结为个体事物内部的存在结构。到代,如果说这种思想在康德之前(斯宾诺莎、莱布尼茨)还保持了浓重的独断色彩,那么自从康德系统演绎自我意识的枢纽作用之后,它便开始在人可以亲历亲证,可以由理合乎逻辑地一环环连续构造的平台上,以更为坚实的步伐重新“开张”了。费希特的知识学、谢林的自然哲学和黑格尔的精神学说在这场运动中都扮演了十分精彩的角色。 在亨利希(Dieter Henrich)及其弟子们(“海德堡学派”)的影响之下,德国古典哲学研究界在半个世纪以来形成了一个比较普遍的共识,那是认为德国古典哲学诸家之间并没有什么“从康德到黑格尔”的简单线进展,而是形成了一种既具备家族相似,又呈现离散状态的“星座”(Konstellation)。而我们关注的是,在这场运动中,如果像亨利希所说的那样,费希特的“原初洞见”是自我意识的一种前反思的自我意识,那么谢林使这场运动别开生面的利器——自然哲学——究竟肇端于何处?这一开端使得谢林自然哲学获得了何种特质?后,如果这个开端具有重要价值,它在当今时代是否还应当和能够起作用? 站在康德的立场回代的一些思想,我们会发现,自从笛卡尔坚定地以自我意识为立足点之后,意识内部的深奥结构再一次向西方人敞开了自身。在西方思想,如果说这个结构上一次开始展示自身是在前期教哲学中,其标志是以奥古斯丁为典型的们发现了这一点,即人类意志只有在人内心深处,而不是在任何外物那里,才与意志发生密切的交流,因而这个结构在当时是因应信徒与交流和回返到怀抱中这一需求而形成的;那么笛卡尔以降代思想家再次挖掘自我意识的深层结构,则是为了探明,站在自我意识内部来看,被理解的世界是如何建立起来的。既然是从自我意识内部看问题,那么看到的自然只能是理所构造出来的世界图景了——这里不是已经埋下了“哥白尼式”的种子吗?如果单从这个方面来看,贝克莱的主观唯心论和休谟的怀疑论其实并无任何荒谬之处,它们只是笛卡尔奠定的那个思路的深入推展罢了。后来的德国思想发现,这一思路的要害是:与人打交道的其实不是事物本身,而是人所理解的事物,因而人实质上是在与自己的理解方式打交道。上述三人所不同之处在于,笛卡尔对通过自我意识构造起来的这种事物图景的客观实在基本持信任态度,而贝克莱与休谟则持否定或怀疑的态度。 众所周知,在休谟怀疑论和卢梭教育观的震撼下,康德在承接上述思路的同时,也要力保自我意识构造的那个世界图景的客观实在。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讲明自我意识通达客观实在的那个关键原点何在。康德给出的答案是能进行原始综合统一的统觉。统觉固然是主体的一种能力,但它不同于一般的心理活动,它是一种具有先验质的能力,这种能力才是康德呼吁的“哥白尼式”的关键,因为它才能使我们通达主观表象与客观事物所共有的形式规定,而后者才是康德所呼吁的“假定对象必须依照我们的知识”的真正根据。换句话说,客体之所以符合于主体,绝不是由于主体可以对客体予取予求,而是由于主体在有意识地采取任何行动“改造”客体之前,已经具有了和客体相同的形式规定,这种形式规定如宿命一般,是人类不得不置身其中的一种架构,它甚是人类思考灵魂不朽、意志自由、存在这些更高远问题的基本前提。一方面,主体只能接触到具有这种规定的客体,因而贝克莱和休谟对于人类表象能力的局限的洞察是很深刻的;然而另一方面,客体也只能依照这种规定而在这个世界上显现,这意味着主体所见的世界图景并非什么主观幻象,而是具有某种客观实在的——尽管这种客观实在并不足以使人直接通达事物本身(自在之物)。 费希特进一步探究了表象与客体之间的这种原初同一的发生机理,极富洞见地提出,前反思的自我意识本身是一种集生产与产物、行动与事态于一身的结构,它能有效防止反思的无穷倒退。这里无需详细复述他的这一思想。引起笔者注意的是,费希特一生提出的多个版本的知识学,从一方面来看固然表现出他越来越寻求突破自我意识,将他所洞察到的原初同一推展存在本身那里的宏愿,但另一方面,这也未尝不可视作自我意识立场的的表现。这种张力甚大到了规定与束缚那种立场的批判者(后期费希特)的批判方式的地步。我们看到,当费希特在后期意图突破自我意识而进入存在本身之中时,他大体上是将早期知识学中“本原行动”的架构挪用到了知识、存在、纯粹之光等要素上罢了,比如他在1801年的《知识学的阐述》中说,知识既不是知识或主体,也不是存在或客体,而是使得一切行为与事件都能被设定的那种知识本身。费希特毕竟不是谢林,这里不大可能发展出谢林式的自然哲学。 那么以自我意识为基点的这一系思想的限度何在?自我意识这个基点形成它看问题的视角,而如果局限于这个视角看问题,西方传统的形式观中的一些要素会被“过滤”掉。古代的“形式-质料”学说主张形式自身对质料有一种塑造成形与指引方向的作用,这种作用同时也被视作形式在质料中实现自身或质料从潜在状态趋赴其本质状态的运动过程。中世纪思想开始以人格主体的视角看问题,只不过这个主体不是理之人,而是以为目标的信仰之人——当然,在某种意义上是主体,但人不可能具备的眼光。此时及其带起的信仰着人的生活方向,人如同古代时一样,只是整个生活秩序中的一分子,而不具有赋形的或的地位代意识哲学则不同,它的主体是理之人。这样的人虽然貌似在探求一个不以其自身为转移的同一之点(康德和费希特),貌似服从于一种高于其自身的崇高秩序(如康德的理念架构,费希特的知识、存在与纯粹之光),但却忽视了一点,即无论同一之点还是崇高秩序,都依然是他站在自我意识的视角看到的,它们都以自我意识为预设前提(认知根据),而非相反。更地说,在存在的意义上,自我意识固然以更高的秩序为“悬设”,但在认识的意义上,自我意识始终是优先于更高秩序的。而这后一方面却是上述思路更强调的。 而谢林则更强调前一方面。他在学生年代便已在柏拉图研究方面颇有造诣,在相当程度上恢复了存在本身的问题,或者说少是代语境下努力恢复存在本身的问题。康德留下的遗产固然可贵,但谢林援引斯宾诺莎与莱布尼茨的思想,证明人不只能局限在自我意识内部看问题。他看到代早期只有斯宾诺莎与莱布尼茨的体系才是从主体的本中推导出客体的客观的,而这个本并非单纯的主观思维,而是观念东西与实在东西的同一。可惜斯宾诺莎并未进入这本的深处,而是立即迷失到我们之外的一种无限者理念中去了;相比之下,莱布尼茨则突出了自我的本这个要点,从而改进了斯宾诺莎的体系。表面看来,好像谢林这里说的同一是康德和费希特从自我意识角度看到的那种同一,然而无论从谢林对观念东西、实在东西极有古风的规定,还是从斯宾诺莎、莱布尼茨学说的唯理论质,以及从历二人学说被德国古典哲学吸收的实际情形来看,都会发现谢林从二人那里继承的东西与自我意识哲学大异其趣。其实这种做法绝非谢林一时兴起而为之,而是他一以贯之的选择。亨利希与弗兰克便注意到,谢林初是受到他在图宾根的老师启发,从康德那里直接发展出自己思想的,他在接触费希特知识学之前踏上了另一条不同于自我意识的进路。 二 这一点表现在对体系原点的规定上便是,谢林将关注的焦点从康德、费希特那里主体(或表象、知识)与客体(或对象、存在)之间的原初同一,转向了观念东西(或形式、肯定东西、能动东西)与实在东西(或质料、否定东西、受动东西)之间的原初同一。他所说的观念东西(das Ideale / Ideelle)并非人在自我意识角度得到的主观表象,而更类似于古代意义上的形式概念;与此相应,实在东西(das Reale)也并非被表象的对象,而是由形式赋形的质料东西。与康德和费希特那里类似,人必须通过自己的理才能真正把握到这种同一,“通过理,自然才破天荒次回复到自身,从而表明自然同我们之内认作是理智的东西本来是同一的”,因此关于外部世界的一切表象必然出自我自身,但这当然不是在自我意识哲学的意义上说的。 这种同一的质毕竟不同了。谢林对费希特相当不满,因为他认为费希特哲学仅仅是从主观意识方面在讲同一,他甚判定,整个现代思想都是观念的,因为它的支配的精神是往主体内部走的精神。在他自己看来,观念东西不是个别人的什么想法,而是思维(absolutes Denken)。他又称之为知识(absolutes Wissen),并说在这知识中“主观东西(das Subjektive)和客观东西(Objektive)不是作为对立的东西结合起来,而是整个主观东西是整个客观东西,反之亦然”。这是相当深刻的一个思想。这里的主观东西和客观东西不能仅仅从上述自我意识哲学所说的表象与对象的意义上理解,因为谢林惯常的做法是将处于同一关系中的“主体与客体”拿来和“形式与质料”对举,他已经不仅仅从“我如何思维”和“事物如何对我显现”的角度考虑问题,而是一开始通过自我意识这个枢纽进“事物本身的形式与质料如何相互规定”的问题了。换句话说,谢林承认并接受从笛卡尔到费希特为止的一众思想家们对于自我意识的关键地位的揭示,他同样认为自我意识是世间的东西,如果没有自我意识,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根本不会像康德这样探究出原初同一,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原初同一只是自我意识所见的那样,也不意味着自我意识可以独占原初同一。谢林的立场借用康德的术语来说是,自我意识虽然是原初同一的认知根据(Erkenntnisgrund / ratio cognoscendi),原初同一却是自我意识的存在根据(Seinsgrund / ratio essendi)。后一方面是决定的,如果不预设原初同一,那么自我意识作为认知根据的地位也不保了。不仅如此,谢林此话更丰富的含义在于,在原初同一中主观东西与客观东西不是偶然、外在地被人发现了一些相同点或类似之处,而是整个地规定了对方的存在或认识,没有一方根本不可能有另一方。比如谢林莱布尼茨的个体概念说过,“雅可比证明了,他(指莱布尼茨——笔者按)的整个体系都是从个体概念来的,也回到那里。只有在个体概念里,所有别的哲学分离开的东西,即我们天中肯定的东西和否定的东西、能动的东西和受动的东西,才是原先结合在一起的。”德国思想关于个体的这笔可贵的遗产,不绝如缕地流传下来了,谢林显然明确意识到了这一点,并主动接受和发扬了它。在他看来,每一个具体的事物都有肯定的、能动的和否定的、受动的这两个方面,没有前一个方面,后一个方面是无规定而散漫无归的,更不可能被认识;没有后一个方面,前一个方面是无法显现,也无所依归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万物都是两个对立本原的争执的产物。这便涉及原初同一的动态发生特征,谢林正是用这种特征说明万物的生成的。在他看来,者是一种永恒的认识行动(Erkenntni?akt),是一种生产(Produciren)。他将上述意义上的主体和本质当作这生产的生产者,将实在东西、客体,尤其是它们的形式,当作这生产的产物。而本质与形式之间并非往而不返的关系,不仅本质可以化为形式,形式也可以被收回本质之中。——我们看到,谢林后来所说的根据与实存者、肯定哲学与否定哲学之间的关系模式在此已隐约可见。 我们可以将这种原初同一视作谢林自然哲学的开端。何以如此?这不仅仅是因为谢林强调这种同一的肇始作用,比如谢林说过,“走向哲学的步和那样一个条件,如果没有那个条件,人们可能来到哲学中,是如下洞见:观念东西也是实在东西,而且若是没有观念东西,一般来说只有感的和有条件的实在,但绝没有的和无条件的实在”。他甚还说:“观念东西是实在东西这个洞见,乃是一切高等科学的条件——这不仅指哲学中的科学,括几何学和整个数学中的科学。”这更是因为它才真正使谢林获得了一个不同于康德、费希特的基点,从这个基点来看,不仅自然哲学,他的整个哲学的布局都呈现出的样貌。简单来说,在谢林看来,自然哲学不是在先验唯心论(如康德)的架构内部的一个领域,比如康德那里与实践哲学相对而言的理论哲学,而是与先验唯心论并驾齐驱的另一个领域。谢林说,先验哲学与自然哲学“这两门科学必然是两种永远对立的科学,二者决然不能变成一个东西”,谢林终生坚持先验唯心论之外的某个独立领域的存在,尽管“自然哲学”作为一个名号在他的中后期思想中似乎隐没了,但催生了自然哲学的那个开端却一直在起作用。 为了解谢林早期哲学体系的整个架构,我们再具体看看自然哲学与先验哲学(即先验唯心论)的关系。为此首先要弄明白谢林关于相对的唯心论与的唯心论的区分。所谓的唯心论,是指我们从理念的角度、的认识行动的角度来看,由自然哲学与先验哲学构成的整个哲学都带有唯心论的特征,这意味着这两种哲学都不过是的认识行动(者)的行动方式,只不过两种哲学的行动方向不同罢了;而那时人们通常说的先验哲学,即康德和费希特的哲学,只是与自然哲学相对而言的“相对的唯心论”,比如谢林说过知识学只是相对的唯心论。 而要进一步深入了解这两种哲学的关系,我们还得回到本质与形式的关系问题上。首先,谢林认为者既可以体现为“本质化为形式”的运动,也可以体现为“形式回到本质”的运动。在者中,当本质现身为形式时,便有了具备具体形式的客观事物,此时者的主体便化为具体事物的客体;当形式收回到本质之中时,事物的形式来源于者的主体的情形便被把握到了,此时具体事物的客体便被理解为者的主体。这两种情形又分别可被视作无限化为有限和有限化为无限的运动,二者都是统一而完整的结构,谢林称之为统一(Einheit)。在他看来这样的统一一共有三种:除了上述两种之外,还有将这两种统一统一起来的统一。谢林又将统一称作(Absolutheit),并认为这三种模式在其相应的运动(本质化为形式、形式化为本质的运动,以及上述两种运动合为一体的运动)中都不会失去各自的。三种统一中的前两种分别对应于自然界(或称实在世界)和观念世界(或称观念世界),这两种世界又各自含有者的体现:在实在世界中,者隐藏于有限者中;在观念世界中,者蜕去有限者的外壳,作为观念东西、认识行动而出现,此时事物的实在方面被抛下,只剩下观念方面被人把握。与上述架构相应,哲学体系含了两个方面,自然哲学探究的是个方面,即无限化为有限、本质化为形式的实在世界方面;很明显,先验哲学的任务便是探究个方面,即有限化为无限、形式化为本质的观念世界方面。 在这种体系格局之下,谢林自然哲学内部的层次和概念也呈现出鲜明的。值得注意的是,自然界与观念世界各自在其内部含三个层次的统一,谢林称之为三个潜能阶次(Potenzen)。比如谢林在《一种自然哲学的理念》中对自然哲学要探讨的三个潜能阶次的规定便是:普遍世界构造;普遍机械论(即共相化为殊相,或者由光向物体的运动);有机论。因此自然哲学的高对象便是有理的有机物,或者说人脑。而在具体概念的规定上,谢林的做法也颇不同于我们对这些概念的一般印象。比如他的重力概念受到了莱布尼茨和康德的启发,比笛卡尔单纯广延而论物质更具辩证特征,因为它不含了物质的延展(排斥力),含了物质的凝聚(吸引力),而这两种特是共存的,不可设想它们任何一方无需另一方而单独存在。 不难看出,谢林自然哲学在内部层次和具体概念方面的这种,在根本上也是由他的自然哲学的开端决定的。正如前文所说,谢林虽然承认自我意识这一通道的可贵,但并不局限在自我意识的视角内,而是从观念东西与实在东西的原初同一出发,以者由本质化生形式、从形式复归本质的运动来解释万物的存在,这必然会预设类似于斯宾诺莎实体结构的某种“大全一体”的宏大结构。因为我们能设想的世界上任何现实的观念东西、实在东西以及双方的规定方式(比如植物的本质生成其形式的方式,以及我们在该形式的规定下理解植物质料的方式),都必定是有局限的,而规定这种局限之为局限的,乃是作为整体的者,以及——在间接的意义上——其他比该种观念东西、实在东西层级更高或更低的观念东西、实在东西。在这个意义上,谢林认为万物内在地是一个本质,万物之间的差异都只是非本质的、量上的差异。比如关于自然界各个层级的运动,他便如此规定:重力是量上的运动,化动是质上的运动,机械运动是关系上的运动;与它们对应的三门科学分别是静力学、化学和机械力学。又比如他的重力概念,明显是者的本质由天体凝聚成形开始,一直到具内省特征的人脑形成为止的那整个运动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要规定这样一个环节,必须在两重本原(观念、肯定、形式本原与实在、否定、质料本原,实即前文中所谓的观念东西与实在东西)相互作用的关系模式下进行探讨,而重力概念恰恰满足了这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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