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野蛮人遭遇内部人:中国公司治理现实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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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志刚 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
ISBN9787301295816
出版时间20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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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49元
货号1201736918
上书时间2024-05-26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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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讲述中国独特的公司治理故事
目录
如何理解中国公司治理现实困境?
——一个逻辑分析框架(代序)/ 1
“中国式”内部人控制问题
山水水泥: 野蛮人入侵V.S. 内部人控制?/ 23
延伸阅读 山水水泥及其历史上的两次控制权纷争/ 29
延伸阅读 拥有“A股最分散股权结构”的梅雁吉祥/ 39
恒丰银行的“中国式”内部人控制问题/ 53
延伸阅读 深陷员工持股计划丑闻和涉嫌“高管私分公款案”的恒丰银行/ 58
向金字塔式控股结构说“不”/ 71
中国公司治理困境: 当“内部人”遭遇“野蛮人”/ 77
防范“野蛮人”入侵的机制设计和制度环境
从万科到阿里: 公司控制权安排的新革命/ 87
延伸阅读 阿里的合伙人制度与创业团队控制权安排模式选择/ 100
从Snap三重股权结构看控制权安排设计制度创新的边界/ 138
延伸阅读 Snap三重股权结构案例研究/ 145
“万科股权之争”启示录/ 179
延伸阅读 南玻A的控制权纷争/ 186
如果科斯醒过来,会怎么想数字经济?/ 198
激励机制设计的边界?/ 205
诺奖的权威性是如何炼成的?——从诺奖看权威奖项评奖程序体现的学术市场逻辑/ 212
幼儿园究竟应该“公立”还是“私立”?/ 216
国家特殊管理股与股权设计的原则/ 221
港交所“同股不同权”的上市制度改革/ 232
国企混改与公司治理制度建设
从万科董事会组织看超额委派董事现象/ 243
董事会独立性究竟应该加强还是削弱?/ 249
“此一时,彼一时”的国企高管薪酬改革/ 255
上市公司应该如何为独立董事制定薪酬?/ 261
延伸阅读 民生银行独立董事差别化薪酬实践/ 269
国企混改: 如何保障参股的社会资本的权益?/ 288
债转股: 披着市场化运作外衣的“预算软约束”/ 293
联通混改方案的“得”与“失”/ 298
新金融语境下的公司治理理念转变(代后记)/ 303参考文献/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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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中国公司治理现实困境?
内容摘要
从2015年开始,我国资本市场进入各种“乱象”和“怪象”的集中爆发期,中国公司治理陷入困境。本书在提出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交叉的三条逻辑主线(分散股权时代、金字塔控股结构、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基础上,试图构建理解中国公司治理现实困境的一个统一逻辑分析框架,并探索如何从监管和公司治理政策两方面积极应对和摆脱目前资本市场深陷的公司治理困境。全书语言通俗,包含了大量真实生动的案例,适合政策制定者、 研究人员、对公司治理感兴趣的一般读者阅读。
精彩内容
新金融语境下的公司治理理念转变(代后记)2017年10月27日,FT中文网以“时代落幕:港交所交易大厅关闭”为题报道了久负盛名的港交所交易大厅关闭这一消息。事实上,早在该交易大厅关闭之前,东京、新加坡、伦敦等交易所就已推出类似的举措。如果股票交易大厅已经关闭,让我们大胆猜测,银行交易大厅的关闭还会远吗?!应该说,新金融已经带来的和即将带来的远不止股票和银行交易大厅的关闭,它需要我们学术界认真地总结和思考新金融语境下传统金融学发展所面临的困顿以及金融学内涵的“不变”与“变”,进而调整金融实践中的公司治理理念,以积极应对新金融带来的巨大挑战。
一、传统金融学发展面临的困顿今天在我国高校金融学科教育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仍然是在欧美学术界属于“宏观经济学”范畴的货币金融学,而欧美学术界视为标准金融学的公司金融和资产定价仅仅被作为其开展宏观经济分析的基础,在我国一些高校中美其名曰“大金融”。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把上述“金融学”研究传统视为西方新古典综合派思潮与中国计划经济实践相结合的产物。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新金融的蓬勃发展,传统金融学发展所面临的困顿不言而喻。概括而言,传统金融学的困顿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建立综合的、统一的学科体系的美好愿景和学科高度专业化分工的发展趋势背道而驰。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萨缪尔森等为代表的新古典综合派,试图建立统一的新古典经济学分析框架。但萨缪尔森等所期待的“大经济学”这一梦想逐渐被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分道扬镳、渐行渐远的无情事实所打破。我们知道,宏观经济学的逻辑出发点是市场失灵,其直接政策主张是政府用“看得见的手”对经济的短期干预。原因是,在宏观经济学的鼻祖凯恩斯看来,“从长期看,我们都将死去”,而“我死之后哪管身后洪水滔天”。不同于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信奉的是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理论。微观经济学家强调,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将实现帕累托最优(一般均衡理论)。因而政府仅仅是防火的“守夜人”,只有在火灾发生后才能派上用场。我们看到,微观经济学是对正统新古典经济学的直接继承和发扬。20世纪70年代以来微观经济学的重要分支——现代企业理论的发展也遵循同样的逻辑。现代企业理论试图揭开企业这一“利润最大化黑箱”,以促使企业更加蓬勃发展。毕竟,在经济学家看来,“企业最大的社会责任是创造利润”(弗里德曼),需要自觉接受市场价格机制这只无形的手的调节。事实上,随着学术研究专业化分工的深入,关注政府行为、如今“麻烦”不断的宏观经济学(罗默)与关注企业行为的微观经济学分道扬镳、渐行渐远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微观经济学者和宏观经济学者已经越来越听不懂彼此的术语,就像内科的医生看不了外科的病一样,尽管他们都被称为医生。
在上述西方新古典综合派思潮下发展起来的“大金融”事实上面临着与“大经济学”发展同样的困境。传统上,所谓的货币金融学关注的是政府(央行)货币发行和货币政策制定,以实现宏观经济运行的平稳为目标;而所谓的公司金融和资产定价则围绕企业和居民个人的投融资活动展开分析,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和居民个人的财富(效用)最大化为决策目标。随着对金融活动理解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不能像经典理论一样把资金流动理解为一个从资本到更多资本的单纯货币现象(G—G′),其原因是任何金融活动都离不开提出金融需求的企业和居民个人这一市场载体。而现实中的企业恰恰是由一个个营利动机明确的企业家通过不断试错来逐步形成的。由于具有明确营利动机、风险识别能力和责任承担能力的企业家在市场经济中的不可或缺和替代的地位,企业和居民个人(而非政府)成为开展金融活动和金融创新的主体。虽然政府看起来可以与计划相联系,但组成政府的政府官员有些既不像企业家一样具有明确的营利动机,又不具有风险识别能力,更不具有实质的责任承担能力,因而并不应该成为金融活动与金融创新的主体。因此,在未来的金融政策制定上,我们应该更加关注企业家围绕经营活动权衡收益风险和成本的融资决策所反映的真实金融需求,而不是为了金融化而金融化,甚至使“央行成为印钞机”。做到了这些自然就可以做到我们当前经济发展中特别强调的“脱虚向实”。
我们同时注意到近些年来货币金融自身关注的重点的一些变化。在经历了后次贷危机时代“彻底埋葬凯恩斯主义”的思潮之后,我们不得不惊呼,货币金融和宏观经济学开始变得“务实”了,不再那么好高骛远。货币金融学关注的重点开始从早期围绕经济增长的货币政策制定转变为目前更多地强调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金融环境的货币政策制定。其背后原因同样是,人们越来越清楚,对于经济增长这一经济学研究的永恒主题,我们需要依靠被称为“经济增长国王”的企业家,而不是政府饮鸩止渴式的“通货膨胀刺激”经济政策的制定。
第二,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完成使得企业和居民个人(而非政府)逐步成为金融活动和金融创新的主体和中心。如果说货币金融学成为在我国占主导的金融学传统,一方面是受到20世纪西方新古典综合派思潮的影响,另一方面则与中国早期的计划经济实践密切相关。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中央计划者)是一切经济活动的中心。对于缺乏独立核算、指令性计划下的企业,“全国一盘棋”,所谓金融问题仅仅是从政府视角出发的货币信贷政策制定。政府一方面通过货币政策制定来调动银行和居民的民间资源,另一方面则通过财政政策制定,以财政补贴,甚至发行国债的方式调动政府的资源。金融学更多地被用来研究如何实现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之间的综合平衡。因而与财政“不分家”成为一部分货币金融学者信奉的基本准则。我们看到,我国一些大学财政金融“不分家”的教学体系和学科设置就是受到苏联计划经济学科发展思维和我国早期计划经济实践的直接影响,逐步形成并沿用至今。在经典教科书中,金融学关注的是抽象的从资本到资本的流动,用政治经济学符号表示,就是G—G′,而忽视了资本流动的载体是一个个充满生机的企业和鲜活的居民个人。
经过四十年的改革开放,伴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导向的经济转型,企业和居民个人正在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和中心。如果我们的金融内涵还停留在关注资本的抽象流向,就金融看金融,必然导致脱离围绕企业经营活动权衡收益风险和成本所形成的真实金融需求,背离实体经济。
第三,货币金融和宏观经济领域的学者进行了不同的探索尝试,希望一改传统金融学的困顿局面,但似乎收效甚微。围绕信奉货币金融的老一辈学者希望打通货币金融和公司金融、构造统一综合的“大金融”的美好愿景,新一代货币金融和宏观经济学者主要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尝试。其一,把公司层面的金融活动分析作为宏观经济分析的基础。这一尝试面临的问题是,围绕偏好迥异和约束各异的众多个体和组织活动进行加总,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显然都并非易事。诺奖得主阿罗曾经提醒我们,由于个体偏好的差异,通过“偏好的简单排序和加总”并不可能得到一个社会总的需求函数,从而制定令社会上所有人(获得剩余的)满意的价格。这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市场这一无意识的海洋成为众多有意识的企业岛屿(科斯语)和居民个人连接的唯一途径。企业只需要有意识地创造利润,通过无意识市场海洋的“看不见的手”的自动调节,自然会实现帕累托效率状态。其二,与一些学者尝试模仿企业资产负债表建立国家资产负债表类似,一些学者最近试图借鉴公司金融资本结构选择理论的分析逻辑尝试建立国家资本结构模型。用他们的说法,“应用公司金融理论来分析国家的资本结构,并为货币经济学、财政理论与国际金融学提供一个新的统一的微观基础”。然而,上述做法面临的困境是,政府无法像公司一样,在有意识的岛屿中做出明确的投融资决策,国家资本结构模型仅仅建立在基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微观主体决策的加总之上。如果仅仅把国家资本结构用于国际经验比较,上述工作也许还可以部分揭示国家发展阶段的特征。但它显然无法像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一个追求价值最大化的公司通过权衡权益与债务融资收益和成本来确定最优资本结构一样显而易见。退一步讲,即使政府可以采用饱受诟病的产业政策和目前更多用来维持金融稳定的财政货币政策来进行宏观调控,但由于微观主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理性博弈带来的“宏观经济政策动态不一致性”(普雷斯科特和凯基兰德),也未必能够收到预期的调控效果。因此,寄希望通过上述工作帮助一个国家选择最优资本结构,无异于缘木求鱼。
我们知道,现代金融学大厦建立的历史并不长,其标志是20世纪50年代两块基石的确立。基石之一是莫迪利安尼和米勒教授1958年发展的MM定理,揭示了财务经理如何选择最优资本结构的基准;基石之二则是马科维茨和托宾教授发展的资产组合理论,告诉我们“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篮子里”的分散投资理财方式。我们看到,标准意义上的金融学,无论公司财务还是资产定价,无一不是围绕企业和居民个人这些市场中主体的投融资活动开展研究的。受特定时期学术思潮影响和基于特定历史阶段实践形成的仅仅关注资本抽象流向的“与财政不分家”的大金融,不可避免地遭遇发展的困顿,亟待遵循金融内涵的发展逻辑和符合时代特征要求的新金融破茧而出。
二、新金融语境下金融学内涵的“不变”与“变”面对传统金融学发展的困顿,新金融语境下的金融学应该具有怎样的内涵呢?
第一,基于技术的金融创新或基于金融的技术创新是有意识的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过程中在“无意识”的市场中自发实现的;在“无意识”的市场海洋中,金融创新和金融活动的主体始终应该是“有意识”的企业和居民个人。现实中的企业是由一个个营利动机明确的企业家通过不断试错来逐步形成的。由于看似“有意识”的企业岛屿最终是否能够生存,需要经过“无意识”的市场的检验,企业家需要具备明确的营利动机、风险识别能力和责任承担能力。企业家在市场中地位不可替代的一个明证是,伴随着传统企业规模的扩大,新兴企业的生命周期却呈现缩短趋势的现象。其内在原因即在于,传统企业规模扩大依赖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计划性的提高是可以做到的,因为数字经济的发达会使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决策变得更加科学有效;但新兴产业的发展则必须依赖同时具有明确营利动机、风险识别能力和责任承担能力的企业家,而大数据的出现显然无法代替企业家的上述功能。在我国初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后,脱离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和居民个人谈金融需要和金融服务,无异于“镜中谈花”“水中论月”。而上述认识对于摆脱以往“为了金融化而金融化”,从货币到货币研究范式的局限,“脱虚向实”,使金融回归到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这一主旨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上述意义上,以政府融资活动为主体的“大金融”和“与财政不分家”的金融都无法称为新金融。
第二,数字经济的发展虽然可以降低市场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但无法成为市场经济制度存在的基本信息交换功能的替代,更无法成为市场经济制度本身的替代。在反思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风暴的思潮中,奥地利学派由于对市场内在机制的深刻认识而重新获得学术界的认同和重视。在奥地利学派看来,市场并非引起信息不对称,进而成为政府干预经济理由的“市场失灵”的原因。不仅如此,由于市场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不同个体和组织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因而市场反而成为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手段。例如,需要外部融资的企业和进行储蓄的储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催生了金融中介服务的市场需求,而金融中介组织的存在反过来降低了资金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而当金融中介组织的运行效率不能有效满足金融市场对金融中介服务的质量要求时,包括支付宝在内的各种新的促使交易成本降低的支付手段应运而生,成为金融中介服务的新生力量。我们看到,通过市场价格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自动调节供求,实现不同个体组织之间的产品交换和信息交流,使得社会化大生产持续推进,最终带来市场中每个个体的福利改善。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张维迎教授强调“不是市场(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上)失灵,而是市场经济理论(无法解释上述现象而)‘失灵’”。
大数据的出现无疑将改善市场“降低信息不对称”的功能,从而使日常经营管理决策变得更加科学有效。但由于其并不能构成具有明确营利动机、良好风险识别和责任承担能力的企业家功能的实质性替代,因而大数据不会必然推动技术创新,进而推动制度创新。对于这一问题,福特很早就说过,如果利用市场调查(当时的大数据)来研发生产你的产品,很多调查者更希望看到的是“更好的马车”,而不会想到“汽车”。原因是作为交通运输领域技术革命标志的蒸汽火车和汽车并非牛车和马车等传统运输行业基于大数据预测和创新的,而是来自看起来没有关系的纺织行业。如今进入千家万户、很多人须臾不离的微信同样不是由通信科技的传统企业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基于大数据预测和创新的,而是来自最早从事计算机系统研发的腾讯;甚至被称为支付业务领域的一场革命的支付宝的发明同样也不是由开展传统支付业务的工、农、中、建等各类商业银行基于大数据预测和创新的,而是来自作为电商的阿里。
出于同样的逻辑,即使有大数据助力的中央计划者的计划或政府相关产业政策制定,也同样无法替代市场制度环境中具有明确营利动机、风险识别和责任承担能力的企业家。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新兴产业的发展仍然必须依赖具有明确营利动机的企业家来识别风险、承担责任。企业家过去和现在依然是市场环境下十分稀缺的资源,因而需要通过现代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来大力培育。因此,一个对待数字经济的正确态度是:一方面,我们应该重视其对金融创新、社会进步的巨大推动作用;但另一方面,我们需要清醒地意识到,数字经济并不会成为政府计划和产业政策制定的合理凭借,甚至成为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替代。
第三,对于确保投资者收回投资并取得合理回报十分重要的控制权安排,其决定因素经历了从生产资料(资本)到信息,再到技术等关键资源的转变。简单回顾企业控制权安排的历史,在马克思看来,由于资本家对生产资料(资本)的占有,因而“资本”可以剥削“劳动”;而现代公司治理理论则注意到由于经理人(劳动)对私人信息的占有,因而“劳动”可以欺骗“资本”。我们看到,影响控制权安排的决定因素经历了从生产资料(资本)到信息,再到包括数字、技术等其他关键资源的转变。
公司控制权安排上一个新的制度创新来自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时推出的合伙人制度。以马云为首的阿里合伙人通过推出合伙人制度有权利对董事会组成产生实质性影响,形成对阿里的实际控制。在一定意义上,持股仅13%的阿里合伙人这一“劳动”通过合伙人制度实现了对持股比例高达31%和15%的软银和雅虎的“资本”的“雇佣”。除了阿里的合伙人制度,一度被认为不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具有不平等投票权的双层股权结构,由于在防范野蛮人入侵和鼓励创业团队进行人力资本专用性投资的独特作用,重新受到学术界的认同。例如,2014年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京东同时发行两类股票,其中A类股票每股具有一票投票权,而B类股票每股则具有20票投票权。出资只占20%的创始人刘强东通过持有B类股票,获得了83.7%的投票权,实现了对京东的绝对控制。当王石管理团队为万科遭遇“野蛮人”入侵卷入股权之争而捉襟见肘、寝食难安、疲于应付时,“刘强东们”则可以心无旁骛地致力于业务模式的创新。我们看到,决定阿里和京东上述控制权安排的显然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物质资本,而是阿里合伙人和刘强东等创业团队独特的业务发展模式所体现的人力资本的价值。
如果说金融学的内涵在“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和居民个人”和“市场经济是基础制度环境”这两个方面并没有随着新金融的快速发展而发生改变,那么,对控制权安排主要影响因素的认识则经历了从资本到信息,再到技术(人力资本)等关键资源的转变。这意味着未来对于新金融内涵的理解不能再简单局限于物质资本这种单一形态上,而应扩展到信息、技术乃至人力资本等其他关键资源。当然,在控制权安排的实现形式上,既可以是资本“雇佣”劳动,同样也可以是劳动“雇佣”资本。
三、新金融语境下公司治理理念的转变尽管在新金融语境下,股票交易大厅可以关闭,但我们注意到,作为基本融资工具,权益与债务不同的融资实现路径并没有改变,股票作为有价凭证背后体现的所有者权益同样没有改变。投资者之所以愿意购买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是由于公司向即将成为股东的投资者做出以下承诺:一方面,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企业未来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股东则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对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进行最后裁决。因而,股东享有的是所有者权益,它不同于债权人的(借贷)合同权益。虽然在新金融语境下,股票由早期的有价纸质票据(“看得见、摸得着”),变为现在以账户方式体现的电子有价凭证(“看得见、摸不着”),甚至未来虚拟化(“看不见、摸不着”),但持有人依然享有所有者权益的事实并不会发生改变。由于这一公司治理存在的法律和制度基础即使在新金融语境下也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因而在新金融语境下公司治理的问题依然存在。只不过面对传统金融学的困顿,以及新金融语境下金融学内涵的“不变”与“变”,公司治理的理念需要相应做出调整和转变。那么,在新金融语境下公司治理理念应该发生怎样的转变呢?
第一,在控制权安排的实现形式上,既可以是资本雇佣劳动也可以是劳动雇佣资本,取决于谁是进行专用性投资的关键资源。在学术界和实务界对控制权安排关键影响因素的认识经历了从生产资料(资本)到信息,再到技术,甚至人力资本等关键资源的转变后,在控制权安排的实现形式上,既可以是资本“雇佣”劳动,同样也可以是劳动“雇佣”资本。例如,通过推出合伙人制度,仅持股13%的阿里合伙人实现了“劳动”对持股比例高达31%和15%的软银和雅虎的“资本”的“雇佣”。京东通过发行双重股权结构股票,实现了刘强东对外部A股持有人分散股东所投资本的“雇佣”。因此,随着影响控制权安排的主要因素从狭义的资本到广义的关键资源(资本、信息、技术)认识的转变,未来在控制权安排实现形式上,不仅会存在传统的“同股同权”模式,也会出现以不平等投票权为特征的双重以及三重股权结构股票,甚至允许阿里以合伙人制度的方式变相实现不平等投票权股票的发行。
第二,评价有效控制权安排的标准应该从传统的“股权至上”、仅仅强调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应转变为能否有助于代理冲突双方(经理人与股东)从短期“雇佣”合约转变到长期合伙合约,实现合作共赢。当万科股权之争各方围绕“谁的万科”争得不亦乐乎时,阿里却看上去既是主要股东软银和雅虎的,但同时也是通过合伙人制度实际控制阿里的阿里合伙人团队的,因而是属于大家的。阿里通过推出合伙人制度改变了以往“铁打的股东,流水的经理人”的经理人与股东之间的短期雇佣关系,而是建立了“铁打的经理人,流动的股东”,甚至“铁打的经理人,铁打的股东”这样一种长期合伙关系。从形式上看,软银等放弃了原本属于第一大股东的控制权,但通过放弃控制权,软银等从中赚得钵满盆满。我们因此需要颠覆以往的控制权安排“股权至上”、仅仅强调对投资者权益保护这一传统认识。与控制权相比,合作共赢显然更加重要。在一定意义上,控制权不是用来占有的,而是用来放弃的。这事实上是东方“舍得”智慧的极佳体现。
第三,公司治理的政策目标应该从缓解代理冲突、降低代理成本转变为专业化分工实现的效率改善与代理成本降低之间的权衡。“现代股份公司是人类的一项伟大发明”(巴特勒语)。由于现代股份公司的出现,资本社会化和经理人职业化所实现的社会分工带来的效率改善成为人类财富在过去250年实现垂直式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虽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实现的专业化分工带来的效率改善是现代股份公司的实质体现,但毫无疑问,二者的分离同时衍生出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代理冲突问题。BerleandMeans(1932)在反思大萧条中现代股份公司所扮演的角色时,看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代理冲突构成对“过去三个世纪赖以生存的经济秩序的破坏”。JensenandMeckling(1976)进一步将公司治理的政策目标明确为缓解代理冲突,降低代理成本。然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产生的代理冲突仅仅是专业化分工衍生出来的副产品。如果说专业化分工是第一位的,那么代理冲突只是第二位的。显然我们并不能因为看到处于第二位的代理冲突存在的问题,而放弃处于第一位的专业化分工带来的效率改善的巨大收益。因此,未来对于公司治理政策目标的制定,我们既要看到现代股份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冲突,同时更要看到资本社会化与经理人职业化这一专业化分工所带来的巨大效率改善,努力做到专业化分工实现的效率改善与代理成本降低之间的权衡。如果我们把传统公司治理政策目标的出发点比作“零和博弈”,那么新金融语境下的公司治理政策目标的出发点应该是“合作共赢”。因此,公司治理未来不应一味地以“缓解代理冲突、降低代理成本”为政策目标,甚至像“防贼”一样限制经理人的一举一动。
如果我们按照上述公司治理政策目标重新审视阿里合伙人制度和京东双层股权结构股票发行背后的合理性,我们看到,通过把业务模式创新交给更具专业优势的创业团队,并通过认同合伙人制度或持有具有不平等表决权的A类股票来承诺对经营权尽可能少的干预,上述制度安排实现了创业团队经营管理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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