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日午夜/库雷西作品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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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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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哈尼夫·库雷西|译者:张廷佺
出版社上海文艺
ISBN9787532165827
出版时间2018-06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35元
货号1201713743
上书时间2024-05-25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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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熟悉的陌生人
四把蓝色的椅子
物是人非
女孩
吮石头
尴尬的会面
整日午夜
雨伞
黑暗中的曙光
内容摘要
《整日午夜》收录了库雷西九篇代表性的中短篇小说,成功地捕捉了当代人的爱情情绪,在细致、诚恳的笔触下,在其对生命多变本质的了解中,有着不可思议的美感。
精彩内容
你能听到我的声音吗?不;没人能听到我。没人知道我在这儿。
我能听到他们。
我在酒店的房间里,坐在椅子上,身子向前倾,耳朵贴在墙上。隔壁房间住着一对夫妇,他们一直在交谈,和和气气,交流不多,但很自然。不过,他们的声音很低,尽管我已经很专心了,仍然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
我想起来了,如果想隔着东西听的话,玻璃杯会派上用场。于是我蹑手蹑脚地走进浴室,拿来一个玻璃杯,将它顶在墙上,把耳朵凑上去,想听得更真切些。我应该怎么摆放那只玻璃杯呢?要是有人发现我这样蜷伏着偷听,那可如何是好!可是此时此刻只有我一个人,真是天赐良机啊。
我准备去一个海滨小村度暑假。我的包放在床上,敞开着,包里最上面是一本爱情诗集和一本洛·史都华的传记。昨天我去肯辛顿大街买了旅行指南、步行靴、小说、情趣用品和药,还有可以在随身听里播放的阿尔·格林的磁带。昨晚打包之后我就早早地上床休息了。今天早上我把闹钟设定在六点,看了一点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我的艺术生活》:“我的生活丰富多彩,在人生的旅途上我不止一次被迫改变我最根本的想法……”之后,我到海德公园跑步,然后像往常一样与合住一套公寓的两个演员去咖啡馆吃早餐。他们是我读戏剧学校时的同学。当我背上包去车站时,听到他们喊着:“祝你好运,玩得开心点,走运的家伙!”他们对什么都充满热情,演员一般都是这样的。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更喜欢年纪大些的人,比如住在隔壁的佛劳伦斯。甚至在十几岁的时候,我更喜欢朋友的父母——通常是他们的母亲——而不是我的朋友。当人们说起生活,描述生活的细节时,我会兴奋不已,要是他们谈论足球或派对,我就不会这样。
我刚从海滩回来,步行只要十分钟,途中会经过一排崭新的平房。大海阴沉沉的,几乎是灰白的。我吃力地走在灌木丛中废弃的淋浴房旁。天色阴沉沉,细雨蒙蒙,挺荒凉的,也很空旷,感觉却挺美的。几个男人身穿黄色斗篷,注视着海岸边的垂钓线;一块柏油空地上,人们挤在野营车中,看着车外的大海。此外就看不到什么人。在我看来,在英国度假就是这个样子。一对需要交流的夫妻倒是可以在这儿好好聊聊。
酒店是个大大的农舍,坐落在鲜花盛开的花园中,四周是农场和田地,马和牛在吃草。农舍边上有个马厩。酒店里有一个餐厅,玻璃杯和用餐的刀具就像烛台吊灯一样熠熠生辉。在这儿用餐需要打领带。距离伦敦越是遥远,就越需要这些势利的东西。但你可以在酒店地下室的酒吧里吃同样的东西(这是旅馆指南上说的,我和佛劳伦斯一起研究过)。如果多点花花草草,多些带有马儿的装饰图案,房间会变得更舒适些。不管怎样,这是套单人间,有台电视机,还有间不会让人害怕的洗手间。
此刻隔壁房间传来了笑声!无可否认,只有他——佛劳伦斯的丈夫——一个无忧无虑的人才会这么放肆地大笑。她一定特意说了什么笑话让他大笑。为什么她此刻取悦的对象不是我?佛劳伦斯刚说了什么?我还要忍受多久?
我忽地起身,撞到了床角,手中的玻璃杯也被甩了出去。也许我的叫声和撞击声会坏了他们的好事。但是我应该那么做吗?
我不知道我的情人是否知道我就住在她隔壁。尽管我们是同车抵达的,但并没有同时登记入住,因为我去周围“侦察地形”了,像以前和父母一起度假时我和姐妹们干的那样。直到后来我打开门时才听到她的声音,发觉我和他俩的房间只有一墙之隔。
我要离开这儿,我得离开。但不是今晚。一想到要一个人回家,我就觉得失望透顶。与我合租一套公寓的人会怎么说呢?我们并不是最好的朋友,我不会在乎;我可以在公寓里待着,让人觉得我不在家似的,拉上窗帘,不接电话,不去酒吧或咖啡馆,那儿是我通常玩填字游戏和写求职信的地方。可是如果我给死党打电话的话,他们会问,咦,你怎么回来了?怎么回事?我该如何回答呢?别人会嘲笑我,我会成为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从未与我谋面的人会一遍遍地说我的故事。我兴致勃勃而去,扫兴而归,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说三道四呢?
明天我会按照之前和佛劳伦斯说好的那样,继续前往德文郡和萨默塞特郡。我们准备随时调整行程。这是我们第一次出行——事实上是我们第一次整夜在一起——将是一次冒险。我们可以尽情享受彼此,用不着去想她几个小时后得回到丈夫身边。我们将醒来,云雨一番,在早餐时互相诉说彼此的梦。
我没心情去作任何决定。
他们在隔壁一定有很多话要说,对一对结婚五年的夫妇来说,这一定有点不同寻常。
我擦了擦眼睛,洗了把脸,然后走到门口。我打算去酒吧喝几杯,然后再点晚餐。菜单我已经仔细看过了,食物似乎还挺诱人的,尤其是那些布丁,佛劳伦斯喜欢尝一勺之后就推到一边,对服务生说:“我吃好了!”也许,我从房间的对面会有幸看到这一幕。
但是我退了回来,面对那堵熟悉的墙,我揉着小腿,试图在脑子里想象他们在干什么,就好像在听广播剧一样。也许他们正在换衣服。通常我与佛劳伦斯独处时,我一转身,她就脱得一丝不挂。她脱衣服像别人脱鞋一样容易。她二十九岁,身体柔软,我回想起她赤身裸体地躺在我的床上为我读剧本,边读边评头论足,而我则准备些吃的。她朗读的声音很滑稽,弄得我不敢太严肃。我收藏着她留在我家的一件毛衣和几副手套。为什么我不去敲敲他们的门呢?这个想法也太雷人了。
过一会儿他们会去餐厅。我不明白为什么今夜他想带她去别的地方。他会和自己的女人面对面地吃饭。他心满意足,心里只有她,问她调味汁是否可口,知道佛劳伦斯的唇、玩笑、酥胸、温柔都属于他。我害怕自己会发狂。我不会越过桌子,掐住他或她的喉咙。我会强忍心头的怒火坐下来,饭也吃不下。我会一个人孤孤单单地上床,半醉半醒,又一次听见他俩的声音。酒店并没有客满,也就是说我可以要求换一间房。酒吧里我看见一个女的在读《骨人》,也有几个年轻的穿着长筒袜的澳大利亚游客。他们在研究地图和旅游指南。其实我们本来也可以像他们那样。
可我偏偏有种可怕的冲动;我要知道他们两个在一起做什么。我的耳朵会一直贴在这墙上。
我回想今天早些时候在车站坐上火车的情景。之前我买了葡萄酒、三明治,还买了巧克力蛋糕,因为我想给她惊喜。灼热的阳光透过窗子照进来。(很奇怪,人们为何以为伦敦一出太阳,其他地方也一定阳光普照。)我用拍电影的片酬买了头等座,电影里我是主角,饰演一个街头男孩,他吸毒,偷东西。他们给我看了最初的剪辑版。这个版本加上了摇滚风格的音效。制片人信心满满地认为这部片子会入围戛纳电影节导演双周。他说那儿的人腰缠万贯,高人一等,只喜欢阴暗和残酷的东西。
佛劳伦斯一定比我的经纪人更厉害。当我第一次从其他演员口中听说这部电影时,佛劳伦斯告诉我说她做演员时曾和这部电影的制片人吃过几次晚饭。我以为她在吹牛,可她居然真的给那个导演家里打了电话,坚持要他见我一面。她打电话时,我正坐在她腿上,抚弄着她的乳头。她没承认我们互相认识,只是说她曾在一部剧中见过我。“他不仅人长得帅,”她拧了一下我的脸,说,“还有着令人心碎的忧郁和魅力。”制片人准备从好几十个年轻演员中挑一个来演这个角色。大部分我都认识。他们在试镜室外面排队,一边抽烟,拖着脚步走来走去,还抱怨个不停。我认为他们一辈子都是竞争对手,但制片人对我说:“如果你想的话,机会就是你的!”在火车上等待佛劳伦斯·奥哈拉让我热血沸腾,我甚至琢磨着是否可以在洗手间与她云雨一番。我从来没干过这种疯狂的事,不过她几乎从不拒绝我的要求。也许她的手偷偷地溜到我的报纸下面。好几天来,我一直在想象这趟旅行会多么开心。整整一个星期,我们可以好好享受二人世界,然后我去洛杉矶好莱坞,在一部独立制作的美国电影里饰演一个小角色。洛杉矶我还没去过。
还有两分钟火车就要开了——我有点担心,我已经在车站附近来回走了一个小时了——瞥见她映在窗玻璃上的身影时,我差点叫出声来。为了证实我们是去度假的,她戴了一顶紫色软帽。佛劳伦斯的穿戴有时不太搭配,比如,戴着古董首饰,却穿着真丝上衣和破旧磨损的鞋,好像她穿鞋时已经忘记头上是怎么装扮的了。
身后是她丈夫。
我认出她的丈夫,是因为看过他俩的结婚照。那次我小心翼翼地溜进他们的公寓,想从他们家看一看汉默史密斯桥和泰晤士河的风景。佛劳伦斯曾建议我把它画下来。今天,由于某种原因,他来给她送行了。在我身边坐下之前,她会透过玻璃窗同他挥手告别。我不希望看到她和他吻别。
借口说要一个人做什么,这总会让人起疑心。为这次旅行我们早已作了些安排。起初,在床上策划的时候,佛劳伦斯和我都认为她应该告诉丈夫她是与一个朋友一起去度假。但谎话编得太复杂了,佛劳伦斯手心直冒汗。方案改成:她先搞清楚她丈夫何时工作最忙,然后坚持说她要看看书,走走,想想。“在想什么呢?”他在穿衣上班时自然而然地问。但是,她不作声,不想改变主意。而他也不计较。
“好吧,亲爱的,”他说,“去吧,就让你一个人去,到时候就知道会有多想我。”出发前的一个星期里,我和佛劳伦斯见过两次面。她打电话给我,我在前门格洛斯特路上拦了辆出租车。她则戴上了头巾和太阳镜,溜出来和我在她家附近河滨的一家酒馆见面。她有些魂不守舍,这让我更想拥有她,我觉得一起度假会让她好起来。
她的丈夫穿过车厢,朝我走过来,尽管刚离开办公室才一个小时,他已经换上了米色亚麻夹克、牛仔裤和帆布鞋,没穿袜子。很好,我心想。他很有礼貌,帮她入座,这是我这样一个二十七岁的男人应该学习的。
他帮她把包举起来,放到行李架上,然后在过道另一侧的位子坐了下来。他漫不经心地看向我这边,她则专心看着月台上来来往往的人。他一开口,她立刻露出笑颜。与此同时,她一直扯着大拇指周围的皮,扯到流血,她只好从包里找出纸巾。佛劳伦斯今天戴着结婚戒指,除了第一次见面以外,与我在一起时她从没戴过。
伴随着一阵明显的晃动,火车驶出了车站,我、我的情人和她丈夫一起踏上了通往度假目的地的旅程。
我一会儿站起来,一会儿坐下,一会儿拍拍脑袋,一会儿在包里乱翻一通,一会儿又胡乱地看看四周,仿佛想要找个人来跟我解释一下现在的情形。终于,当看到我在吃巧克力蛋糕的时候——换个时候,她会舔去我嘴唇上的蛋糕屑——佛劳伦斯起身去拿三明治。我去了洗手间,她在门外等我。
“他坚持要来。”她小声说着,把指甲掐进我的胳膊。“是昨天的事。我也没办法。要是我坚持不让他来的话,他一定会吃醋,一定会起疑心的。我又没机会告诉你。”“他会待上一整个星期吗?”她似乎很焦虑。“他会觉得厌烦的,这种事他不会感兴趣。”“哪种事?”“就是度假啊。我们经常去一些地方……像意大利,还有汉普顿……”“哪儿?”“就在纽约郊区。我会鼓动他回去的。你能等我吗?”“我不敢说,”我回答她,“你真的已经把一切搞砸了!你怎么可以这样做!”“罗布……”“你真蠢了,简直太蠢了!”“不,不是,不是那样的!”一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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