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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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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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峰 主编 著作
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1530061
出版时间2008-11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55元
货号10447236
上书时间2024-11-26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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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总序
第一编 总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四章 自然人
第五章 法人
第六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八章 代理
第九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
第二编 人身权
第十章 人身权概述
第十一章 人格权
第十二章 身份权
第三编 物权
第十三章 物权概述
第十四章 所有权
第十五章 用益物权
第十六章 担保物权
第十七章 占有
第四编 债权
第十八章 债权总论
第十九章 合同总论
第二十章 合同分论
第二十一章 不当得利之债
第二十二章 无因管理之债
第五编 继承权
第二十三章 继承权概述
第二十四章 法定继承
第二十五章 遗嘱继承
第二十六章 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第二十七章 遗产的处理
第六编 侵权行为
第二十八章 侵权行为概述
第二十九章 侵权行为归责原则
第三十章 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第三十一章 特殊侵权责任
第三十二章 数人侵权行为
第三十三章 侵权损害赔偿
后记
内容摘要
本书是“21世纪东部法学系列教材”之一,全书共分6篇33章个章节,系统阐述了民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包括物权法、债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及知识产权法等多部法律的内容。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精彩内容
**编 总论
**章 民法概述
第三节 我国民法的体系
一、我国现行民法的体系
民法的调整对象决定了民法的内容博大精深,涉及面**广泛,庞大的民事法律法规之间构成了统一的整体,成为民法的体系。我国现有的市场经济体制是由计划经济过渡而来的,民事立法的体系的建立和健全还需要一个过程。l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在我国没有民法典的情况下,起到了民事立法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国法学界普遍认识,中国现行的民事法律体系大体分为四个层次:
(一)《民法通则》是民事基本法
我国尚未制定民法典,《民法通则》在整个民法体系中的地位就显得异常重要。《民法通则》共有156条,以传统民法典中民法总则的内容为主线,对民法分则部分内容作了概括性规定,在民法体系中居于基本法的地位。
(二)《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为主要民事法律
《民法通则》对民法分则只是作了概括性规定,具体的内容是由民法的部门法规定的。《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是民事基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分别是物权关系、合同关系、婚姻关系、继承关系方面的基本法。
(三)《公司法》、《票据法》、《证券法》、《专利法》等是民事特别法
在我国,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诸如《公司法》、《证券法》等商事法都是民法的特别法;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也属于事特别法;除此以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法规中的民事部分,也是民事特别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中的民事规则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性法律、法规中的民法规则,例如国务院专门为贯彻合同法所制定的20多个细则,以及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规定、民用航空法中关于民用飞行器权利的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关于房地产抵押的规定等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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