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化视角下的环境权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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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汪劲 等 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1310298
出版时间2020-06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59元
货号1202103641
上书时间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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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汪劲,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大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北大核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代表性理论学术专著《环境法律的理念与价值追求──环境立法目的论》;代表性应用学术专著《中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比较--环境与开发决策的正当法律程序》;独著教科书《环境法学》
目录
第一章环境法中的权利:类型化与体系构造
一、环境权利研究及其意义
(一)对环境权利研究的历史考察
(二)研究环境权利课题的意义
二、环境权利研究为何需要引入类型化思维
(一)环境立法中的权利发展概貌
(二)类型化思维对环境权利研究的重要作用
三、环境权利类型化的标准与理想的环境权利体系构造
(一)类型化的选取标准一:以政府(国家)/企业/公民(公众)为主体
(二)类型化的选取标准二:核心范畴的提炼
(三)类型化基础上的环境权利体系构造
第二章实体性环境权:宪法化与司法救济
一、环境权的基本法理
(一)环境公共信托论——环境权的法理基础
(二)环境权的特质
(三)环境权的人权属性
二、环境权入宪的实证考察
(一)环境权入宪之时间比较
(二)环境权入宪之地域比较
(三)环境权入宪条款类型之比较
三、派生性环境权的宪法渊源
(一)生命权条款
(二)健康权条款
(三)人性尊严条款
(四)环境政策条款
(五)派生性环境权的局限性
四、环境权的可司法性
(一)环境权可司法性的障碍分析
(二)超越两分法:环境权可司法性的证成
(三)环境权司法救济的路径:间接救济
(四)环境权的司法救济:直接救济模式
五、中国环境权宪法化的路径选择
第三章程序性环境权:分类与价值
一、引言
(一)程序性环境权利的产生及概念
(二)程序性环境权利的意义
(三)程序性环境权利的分类
二、环境信息知情权
(一)环境信息知情权概述
(二)公众对政府环境信息的知情权
(三)公众对企业环境信息的知情权
三、环境决策参与权
(一)环境决策参与权概述
(二)环境规范性文件制定参与权
(三)环境影响评价参与权
(四)其他环境决策中的参与权
四、环境行政和司法救济权
(一)救济权概述
(二)程序性环境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权
(三)环境公益受侵害时的救济权
五、环境监督权
(一)环境监督权的意义
(二)立法梳理
(三)实现机制
六、结论
第四章未来世代环境权:反思与建构
一、引言
二、未来世代环境权的基础理论
(一)代际公平和信托理论
(二)社会契约理论
(三)人类共同体理论
三、对未来世代环境权理论的质疑及其回应
(一)未来世代环境权理论所谓的两个假设前提问题
(二)对代际公平和信托理论的批判及其回应
(三)对代际契约理论的批判及其回应
(四)对人类共同体理论的批判及其回应
(五)小结
四、未来世代环境权的建构
(一)未来世代环境权建构的必要性
(二)未来世代环境权建构的可行性
五、结论
第五章自然物的权利:伦理提倡与法律应对
一、引言
二、自然物的权利研究综述
(一)自然物有权利——法学代表性观点所做的解释
(二)自然物为何有权利?——哲学的两种证明方法
三、法律适用中自然物的主体地位
(一)中世纪欧洲的动物审判:一个简短的回顾
(二)美国现代环保运动以来自然物在环境诉讼中的资格确认
(三)欧盟法中自然物的法律地位
(四)中国的情况
四、问题的焦点:“权利”释义
(一)权利的要素和来源
(二)“道德权利”抑或“法律权利”?——为自然物的权利而辩
五、自然物的四种“法律权利”结构
(一)第一种结构:只有人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结构
(二)第二种结构:以人和动物共同作为平等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结构
(三)第三种结构:以人和生物共同作为平等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结构
(四)第四种结构:以人和(非人类)自然物共同作为平等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结构
六、结论:法律如何保护自然物
第六章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辨析与重构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思路
二、国家所有权客体设定依据之论争与辨析
(一)国家所有权客体的无限性
(二)国家所有权在理论与实践中的质疑之梳理
(三)国家所有权客体范围的理论依据及逻辑反思
(四)小结
三、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制度绩效与权能重构
(一)现行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逻辑与问题
(二)当前研究对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反思的梳理与检讨
(三)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权能重构
(四)小结
四、气候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权利结构
(一)气候资源国家所有权争论的逻辑之辨
(二)气候资源国家所有权与国家管理功能的实现
(三)气候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权利结构更新
(四)小结
五、结论
第七章自然资源利用权的类型:梳理与再造
一、引言
(一)自然资源权利研究的必要性
(二)类型思维在自然资源利用权利研究中的必要性
(三)关键术语的界定
二、基于资源类别的自然资源利用权利类型及其局限
(一)基于自然资源经济行业划分的类型化
(二)其他基于自然资源类别的类型化
(三)基于资源类别的自然资源利用权利类型化的局限
三、基于利用方式的自然资源利用权利类型的重构
(一)资源载体使用权与资源产品取得权的类型构建
(二)资源载体使用权的权能
(三)资源产品取得权的权能
四、结论
第八章环境容量资源利用:权属体系与权利构成
一、环境容量资源权属体系
二、环境容量资源权属体系研究的理论源流与现状梳理
三、环境容量使用权及其权利构成
(一)环境容量权利客体化论证的路径选择
(二)环境容量的物权化特征
(三)环境容量的权利化载体——排污权
四、环境容量担保权及其权利构成
(一)排污权抵押及其适法性分析
(二)排污权抵押的实践及其存在的问题
(三)排污权抵押制度的型塑
第九章国家环境行政许可权:环境权利行使的保障与约束
一、环境行政许可概述
(一)环境行政许可的定义
(二)环境行政许可的法理依据
(三)环境行政许可的主要特征
(四)环境行政许可的形式
(五)环境行政许可权的权力体系
二、环境行政许可设定中的国家权力类型
(一)制定环境标准的权力
(二)规定“环保名录”的权力
(三)设定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权力
(四)设定环境行政许可方式的权力
三、环境行政许可实施中的国家权力类型
(一)审查和决定行政许可的权力
(二)环境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的权力
(三)撤销环境行政许可的权力
(四)注销环境行政许可的权力
四、结论
内容摘要
自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法学者开展环境法学研究以来就没有停止过对环境法上的权利问题的研究。但是从早期的环境权"一统天下"到现在的各类环境权利"分崩离析",关于环境权、环境权利的核心内涵始终无法形成共识。本书引入类型思维,以主体为核心标准,对环境法中缤纷复杂的各类权利进行分类、整合与体系重构,旨在实现环境权利由散在状态向系统共存的转变。本书主要内容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对环境法中的权利类型研究的演变过程进行了梳理,分析了环境权利研究中引入类型思维的必要性,并着重分析了环境权利类型划分的方法。在此基础上,第二部分则分别对公众环境权利、新型环境权利、自然资源权利等环境权利以及与其密切关联的国家环境管理权进行了专题研究,不同程度地回应了环境法治理论与实践中重大、热点或前沿问题。本书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重大项目"环境法中的权利类型研究"的最终研究成果,适合法学和环境学等专业领域的高等院校师生、科研人员、政府管理人员以及热心环境公益事业的人士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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