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所有相遇,都恰逢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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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默 著
出版社华龄出版社
ISBN9787516913895
出版时间2019-11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36元
货号1202004785
上书时间2024-11-23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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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林默,本名王光波,苍茫北国中的江南男子,悲观的乐观主义者。善吟唱,好写作,喜流浪。带着摩羯座的执念,希望把生活过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目录
在那里,回忆成全了我们 / 001
风一来你就会想起他 / 006
最后,烟花留在记忆里 / 012
我们都是爱过的,仅此而已 / 020
他安静地躺在她的电话簿里 / 024
牵你的手,我不慌张 / 029
我要的拥抱,你看不见最好 / 034
你是我心中不能回去的幸福 / 039
你曾是我心里,最想留下的地方 / 043
永不出错的伴侣 / 047
总有那么两三个人始终都在 / 053
那个人,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 060
余下时光,就用来与你相爱 / 067
所有的遇见,都是久别重逢 / 071
相逢在恰如其分的时间里 / 079
愿你被岁月温柔相待 / 085
我想和你虚度时光 / 091
你有没有和喜欢的人喝过酒 / 096
借着岁月拉长想念 / 101
假如,幸福是一条跑道 / 110
因为是你,晚一点没关系 / 113
后来时间都与你有关 / 119
互相陪伴,也需要互相告别 / 123
那你爱我吧。好,我爱你 / 130
那些伤痛,都是生命必经之路 / 138
我和余生,只差一个你 / 144
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 / 149
你以为的爱情,不过暧昧一场 / 163
我们都过了耳听爱情的年纪 / 168
往事不回首,余生不将就 / 176
越过谎言去拥抱你 / 182
我生命中最壮丽的记忆 / 190
我们都是时间的俘虏 / 197
有些相遇,生生不息 / 202
不辜负自己,别亏待光阴 / 209
内容摘要
关于爱情,其实我们知道的太少太少;
关于爱情,很多人一开始就走错了方向。
然而,即便爱情里充满了太多的未知,每一种滋味在回忆里不免有无可奈何的惘然,但正是这一点惘然,构成了爱情里一个永恒的词汇:美好。
在美好的时间里,遇见一个美好的人,谈一场美好的恋爱,然后用岁月的酒浆将记忆灌醉,留待老了的时候,每开封就微醺,还没品尝就已经沉醉其中,这便足够。
这就是这本书里藏着的关于爱秘密。
主编推荐
35篇爱的小欢喜,
陪你走过兵荒马乱的年纪,
在发自内心的欣赏与彻骨的爱慕中,
发现爱的真谛,成为最好的自己。
在每个人的心底深处,都潜藏着一个人间的精灵。它来自对爱情的憧憬,来自人们对美好世界的向往。它是一段青春的记忆,是一个蓦然回首的眼神,是一滴倏忽而至的眼泪。
我们把年少时的一段光阴“浪费”在这个精灵上,待年深日久,它便在我们的记忆中开出丝绒般的花朵,浪漫而温柔,抚慰一路走来的伤。
精彩内容
在那里,回忆成全了我们
刘复失恋了,在他还没来得及跟他小师妹恋爱的时候,就失恋了。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失恋了。他失恋过无数次,当然说无数次可能难免有夸张之嫌。他的爱情完全跟着感觉走,感觉对了,他忍不住就要跟人家表白,结果姑娘们觉得他的感情未免太不靠谱,刚认识不久哪来那样浓烈的感情?
因而,他被拒绝也是理所当然,情理之中。他声称三十年中自己从未有成功追求过别人的先例,他仅有的一次恋爱还是他前女友主动追求他的。
他潦倒失意,在爱的世界里,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然而,他绝非低头派,相反,他时常表现得趾高气扬,用他的话来说,他习惯在女生面前“耀武扬威”。他是自卑与自大的奇葩综合体。
他面对心动的女生,往往十分害羞,但他笔下的文字可不是这样羞涩,他下笔就洋洋千言万言,抖落一地才华,文中常出现“师妹”或“妹子”等暧昧字眼,别人都以为他是个超级情圣、情场老手,可谁知道他的情感差点空白?
他性情古怪,为人仗义重情,豪爽豁达但爱钻牛角尖。他学识渊博才高八斗,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走起路来几乎从来不看周围的人与事,昂首阔步,好似整个世界都与他无关,他关注的永远是自己所想的那个世界。
别人说他清高桀骜,大约确实如此。他讥讽这个嘲弄那个,连胡适这样的大博士他也照骂不误,他骂胡适是实打实的大笨蛋——当然他这样说是将胡适与当时一众大师放在一起比较的,他也坦承如果将胡适与普通人放在一起,那胡适就是一颗璀璨的星。
他还骂林徽因,说这个女人有两把刷子,钓凯子功夫一流,但写文章的功夫连三流也不到。他声称这位民国时期的女神连给张爱玲提鞋都不配。
各位,该知道他有多么狂妄了吧!
然而,这只是他的一个侧面。事实上,他的内心充满谦卑。自然,他的谦卑通常只对少数的一些人——一些学识涵养令他敬佩的人,比如他曾经说自己十分敬佩武大一位讲哲学的教授,若此人驾鹤西去,他将面朝湖北三跪九叩。
他面对这个世上的绝大多数人都怀有悲悯之心,在骄傲之外,他有着虔诚的敬畏。
在学问与女人之间,他往往表现得极为天真。前者是敬畏之真,后者是谦卑之诚。“真”字与“诚”字构成了他的人生。
他对女性有着天然的羞涩,在心仪的女人面前,他常常表现得像个急切的孩子。他笔下风流无比,实际洁身自好,我因此常常将《红楼梦》里警幻仙子说贾宝玉的话送给他,并称之为“意淫大帝”。他对此欣然接受。
尽管他在爱情里到处碰壁,然而在找寻伴侣这件事上,他绝不肯降低自己的标准。他的标准也跟别人迥然有别,绝大多数人的女神是白富美,他则不然。
他喜欢聪慧刻薄的女子,他甚至称一个女子之所以会刻薄,皆因为其有才情,因为没有识见和才华的人是不会刻薄的。这自然是他的一套歪理邪说。
我曾经要将一个清华的女孩介绍给他,他起初听说很是欣喜。
后来,我们见面的时候,他第一句话问的不是那个女孩美不美,也不是她是哪里人云云,而是她做什么工作。我答在投资银行。
他赶紧摇头摆手说,千万别介绍了。这个跟我不是一路人。
他就是这样一个怪客。
说他不懂女人,他很是赞成。
就像这一次,他告白失败,半夜在电脑前听我“授课”,感慨自己三十年来白活了,对女人这种动物竟然一无所知。然而,他最悔恨的并非这一次“失恋”,这对他来讲充其量是小感冒。他悔恨的是曾经有个南京的小师妹对他情有独钟,然而,他却稀里糊涂地错过了。
他用“大话西游式”的话语说:“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我没有去珍惜。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愿意对那个女孩子说我爱你,然后大骂自己一句浑蛋。”
南京的小师妹是他大学校友,我没见过,约略比他小个两三岁。他跟我提起这个师妹的时候,只用“端庄的性感”来形容。我隐约能想到这个小师妹的样貌气质:聪慧灵秀,举止却绝不轻浮。
小师妹如此美丽引无数男人竞折腰,然而令刘复想不到的是,小师妹对他情有独钟。他诚惶诚恐,内心一片喜悦,面上却全是躲避。
事后,他管自己这种令自己作呕的行为叫作装腔作势。他说他最拿手的就是这种欲迎还拒。
明明心里很自卑,觉得女孩样样好,自己一无所有,然而到了他的嘴里就完全变了味。他用各种各样破坏的方式与小师妹相处,直到她以为他一点也不喜欢她。
他告诉我说,在这短暂的三十年里,令他永生难忘的两个拥抱全是这个南京小师妹给的。
几年前,当小师妹在对他各种明示暗示的时候,他却始终抱持暧昧不明的态度。冬天的夜晚,他从凛冽的寒风里归来,推开她的房门,一屋子的温暖包围了他。那一刻,他的心快融化了。
他大着胆子说:“我想抱你一下,小师妹。”她羞红了脸,拿一双俊眼瞟了一下他说:“你身上太寒凉了,等热了我再抱。”
他于是装模作样在屋子里走动一会儿,搓搓手,然后张开手臂说:“来吧,我现在浑身发热。”幸亏没喊出内心狂热。
小师妹扭扭捏捏含羞又含笑朝他走过去,被他一把抱住。她将头贴在他的左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好似吐尽了因为长久等待而积攒的所有委屈。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们会顺理成章地在一起的时候,他却不告而别,没人知道他为何要这样。他像攒了一口气,为了宣泄多年来的自卑、压抑,躲在江南某个小镇,开始了一段不为人知的“著书立说”生涯。
他跟自己较劲,跟她较劲,跟自己的过去较劲,跟周围的世界较劲。他将满腔的热情全放在当时写的一本书上,他以为自己靠着那本书便能扬名立万——至少应该出一口气,这样他就可以名正言顺、“趾高气扬”地赢得小师妹的芳心。
小师妹在他消失之后,黯然神伤了一段时间。以她的姿容自然不缺男人的追求,不久之后,她跟诸多追求者中的一个牵手了。刘复知道后很是难过了一阵,他将这种来自肺腑的感伤转化成足球场上的英勇,连续踢了几场之后,光荣负伤,安心养伤养了半个月。
刘复的书出版了,但他并没有声名大噪。奇怪的是,他从阴霾里走了出来,发现天空一片晴朗,像洗了个通体舒畅的热水澡,那些莫名其妙的抑郁一扫而空,自信心大增。他摸了摸电话,熟练地按下那一串数字,猛地意识到小师妹已经是别人的女朋友了。
他顿时感到无比惆怅。
那时,他已经从江南北上,来到首都北京。他给自己找了份还算体面的工作,然后空闲之余继续卖文为生,有很多次他眼看着就要忘记那个南京小师妹了,可不知怎么回事,一个人的时候,他异常想她,想她那个靠在他左边胸口的拥抱。
他想再次拥抱她一下,哪怕作为告别。
他说干就干,正如他平时说走就走一样。他等不及,马上买了一张高铁票杀到了南京。
他跟南京小师妹约在了乌衣巷,靠近秦淮河边。他潜意识里觉得即便是告别,也要找个合适的地方。秦淮河边风月无限,他对自己的想法十分满意。
小师妹款款而来,在黄昏的映衬下仿佛头顶有光,刘复看了隐隐感伤。这样好的姑娘,当时自己的眼睛怎么就瞎了呢?还能再浑蛋一点吗?他恨不得揍自己一顿。
他们一起逛了夫子庙,吃了不少南京小吃,他给她讲了不少历史典故。这是他的特长,史学方面他一向拿手。好像为了证明自己当年不告而别确有隐情,或者是为了干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一样,他第一次在她面前侃侃而谈不再感到害羞。
天色渐晚,他的胆子借着夜色大了起来。他酝酿着那个再次拥抱她的计划,可是迟迟不敢实施。
他送她往地铁站走,一路上有好几次下定决心想冲上前去,然而各种想法在肚子里转了一圈后,无可奈何地停在了脑子里。他暗骂自己没出息。
在地铁口他又想去牵她的手,结果还是跟着她一路走了下去。
直到站在了等待的黄线外,他还是迟迟不肯行动。
那位南京姑娘微笑着说:“还有两分钟地铁就来了,我要走了,下次见面不知又要等上几年!”
她的话像一把芥末,惹得他鼻头发酸,眼泪差点落下来。他终于鼓起勇气说:“师妹,我可以抱你吗?”
南京姑娘笑而不语,他张开双臂将她抱了个满怀。她还像上次一样,贴在他的左边。他紧紧地抱住南京姑娘,像要用尽平生力气一样,就在他低头闻她发丝的香味时,一下子感觉到她在用脸蹭他,像一只温柔而乖巧的小狗,用柔软细腻的皮肤触碰他饱经沧桑的脸。
一瞬间,舒服、感动、辛酸,各种奇怪感觉纷至沓来。
在他还来不及消化这个临别拥抱的温暖时,地铁呼啸而至,南京姑娘抿着嘴对他道了声再见。
他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站台上,空荡荡的轨道上吹来历史深处的风,像是要把他拉回到从前。
他无力地瘫坐在地上。
许久以后,南京姑娘订婚了。他在她的QQ签名上看到了这样一行字:如果你爱一个人,拥抱他的时候一定要靠左边,因为心脏在那儿。
风一来你就会想起他
江汉是杜若大学时的恋人,湖北人。江汉读书早,16岁就上了大学。江汉学中文,杜若学英文。江汉长得又瘦又高,杜若长得又矮又胖。那时,大家喜欢说她体形丰满。
杜若在遇见江汉之前,早就闻其大名。江汉是中文系出了名的才子,年纪虽小但写起文章来有模有样,用词老到,行文幽默犀利。江汉的文章经常发表在校刊上,杜若特别喜欢看他的文章,她会偷偷地拿剪刀把文章剪下来,然后折叠好放进一个大信封里。
她一个人躺在床上看书的时候,听音乐的时候,胡思乱想的时候,会把信封里的文章拿出来看看。她在心里幻想过一万种他的样子:他有没有女朋友?他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呢?
她将江汉的名字存在自己的心里,存了两年。两年间她隐约听宿舍里的小姐妹说江汉是个贫困生,靠拿国家助学贷款上的学。她的心瞬间起了皱纹,像一根神经被人拉扯着痛。
她也是贫困生,她明白贫困生在这个学校意味着什么。只这一下,她感到自己与江汉的距离变得近了,从前觉得遥遥不可期待的情缘,如今仿佛近在咫尺,只要她一伸手就能够拉个满怀。
她无数次幻想过,校园里的某个角落有个跟她一样的男生在读书写作,可是她不知道他在哪儿。
杜若天天等那个名叫江汉的男生,可是她从未见过他。她等得心焦,决定不等了。她赌气说:“我都20岁了,大二都快结束了,竟然还没有男朋友!求你们帮忙介绍介绍啊。”
我们都当她思春,没人给她正儿八经地介绍对象。韩志却听进去了。韩志跟江汉是同班同学,他说:“我把我们班最小的一个男生介绍给你怎么样?”
杜若说:“好啊,姐姐我现在空虚寂寞冷,来者不拒,已经不计大小了,老少通吃。”
我说:“你好贱啊。”她笑着说:“是呀,是呀。”
韩志说了这句话之后,很久不见动静。我们以为他忘了,他当时不过是随口一说。有一天,杜若在图书馆看书,韩志带着他的女朋友孙彤过来。他们的身后跟了一个瘦高个男生,这个人莫非就是韩志要介绍给杜若的?
他们露了个面后悄然离开,之后杜若没再见过那个男生。
那是炎热的夏季,每一天走在校园里都能感到烈日的温度,像要烤干身体里的每一滴水。大家忙着复习,每个人都想争抢图书馆带空调的自习室。杜若说这时候才感觉到有男朋友的重要性。
她自然不用去占座,因为韩志带着江汉一起早早起来去排队。孙彤跟她说男朋友的主要作用就体现在打水、占座等体力活上。
杜若跟江汉恋爱了,她将自己收藏的他的文章拿出来。他发出“哇”的一声,他说:“你这样迷恋我,简直像卓文君迷恋司马相如的琴声一样。不用看见对方的人,就因为那个人的作品喜欢上人家,你真的好不靠谱哦。”
说归说,杜若还是很开心,在她20岁的时候,遇上了18岁的江汉。那时,刚好是大二的夏天,他们的恋情也像烈火一样迅速地燃烧起来。
江汉说:“杜若,你知道初吻是什么滋味吗?”杜若羞涩地冲他摇摇头。江汉一把抱住她,胡乱吻了一气。然后,他说:“这就是初吻的味道。”
后来,整个暑假江汉想念杜若的时候,就紧紧地抿着自己的嘴唇。
她说:“我想去找你,可惜我没有钱。”江汉说:“我也没钱。”
他说自己读高中的时候,为了给奶奶省下三块钱路费,他从县城一路走回了家,整整走了几十里路。
杜若在他怀里哭了起来,他流着泪吻了她。江汉说:“我们就是两个互相取暖的刺猬。”
江汉出生的时候落下了毛病,一到冬天就开始咳嗽。杜若找孙彤借了电锅,然后每天到学校的超市买一个梨子。
梨子太贵,一个要一两块钱。她常常不吃中饭,但是她从未告诉过他。
每次,她挑选梨子的时候花费的时间都特别多。她左看右看,仿佛这个也好那个也好,再看看,又觉得这个不好那个也不好。在一番权衡过后,她终于选了个自认为卖相很好的梨子付钱离开。
我嘲笑她选男朋友都没这样费尽心力。
她将梨子仔细洗干净,然后用刀慢慢地削皮。她削得极慢,因为她平时很少吃水果,更别提给水果削皮了。她怕削得快了,把肉也给削下去。
一切准备停当,然后她将梨子与冰糖一起放在水里慢慢地煮,慢慢地熬。
一个特别大的梨子,最后只剩下碗里的几大块,还有被杜若吃进肚子里的一点梨核。她总是抱怨,梨核太大了。
寒假来了,江汉不知为何总爱跟她吵架,他越来越不愿意跟她见面。他说:“假期里见到父母那样辛苦劳作只换得那一点钱,而我竟然不好好读书。”
他在自责。这件事本来跟杜若没有多少关系,然而,他还是冷落了她。
杜若明显地感到他在一步步抽离自己的世界。
那一天,她给他做了最后一次冰糖雪梨汤。可能是想着江汉态度骤变的缘故,她竟然忘了放糖,就这样将一碗白水煮梨端到了江汉的面前。
江汉还像从前一样,端起来将那碗梨汤喝得一干二净。
许多年后,当杜若再见到江汉的时候,江汉跟她提起这件事,而她一点印象也没有。
他说:“你看什么叫一份美好的感情,什么叫一份美好的回忆?这就是。”
一份好的爱情就是你不记得你为对方付出了什么,却记得对方为你付出了什么;一份坏的感情就是你不记得对方为你付出了什么,却记得你为对方付出了什么!
江汉在孝道与爱情之间,选择了前者。杜若一瞬间成为孤零零的一个人。她哭着求他别走。他还是像个逃兵一样走了。
她站在初春的校园,茫然间想起马上她要过生日了呢——他竟然还没有陪她一起过过生日。
她曾经幻想过他们如何组建一个家庭,她要给他生好多个可爱的孩子,然后跟他一起过余生的几十个生日。
江汉走后,杜若开始无休止地做梦,各式各样的梦。她一度怀疑自己得了抑郁症。她晚上不敢睡觉,因为一睡觉江汉就会出现在她的梦里,用各种奇怪的语言惊醒她。有一次,她哭喊着江汉的名字坐了起来,然后一个人埋在被窝里抽泣了一夜。
第二天,她没有去上课。
第三天,她也没去上课。
很多天,她没去上课。
她恍恍惚惚,像个失重的人一样,轻飘飘的。
她不吃不喝,我和陈鸣湘、林嘉轮番劝慰她,全然无效。
她暴瘦了,她满意地笑着,她说:“从前江汉觉得我胖,看,我现在苗条了吧?”
她还是整夜整夜睡不好觉,我鼓励她到学校心理老师开的心理诊所去看看。
她去了,我陪着她一起。
后来,她睡得稍微好了点。
我不知道她还会不会梦见江汉。
十年后。
她给江汉打电话说:“我昨夜梦见你了……”
江汉说:“梦见我什么了?”
她说:“梦见你说爱我。”
江汉先不说话,然后说:“我们见个面吧。”
她说:“好。”
江汉站在初秋的画面里,迎着风冲她微笑。她冲过去,想张开怀抱抱一抱他,然而她没有勇气。
她只是淡淡地笑了笑说:“别来无恙?”
他们一起吃了顿晚饭,然后又一起逛了逛。
临分手的时候,江汉说:“你不是说你一见我就想抱抱我吗?”
杜若抿着嘴低头不语。
江汉慢慢地走到她的身边,将她抱了个满怀。杜若在他怀里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他说:“你别哭呀,我的衬衣好贵的呢——你要是弄脏了,你说我要你赔好还是不要你赔好?”
杜若握起拳头,轻轻地打在他的胸口。
她说:“你怎么还这样呀?”
那晚杜若又做了个梦。
她梦见十年前的冬天,一场大雪过后,他们手牵手走在夜晚的校园里。
杜若生气江汉说她太丰满,于是一个人气鼓鼓地往回走。
江汉追上来,一把横抱住她。她举起双手拼命砸在他的肩头,然后喊着:“江汉,你快放我下来!”
路上三三两两的同学朝他们望了过来。
江汉说:“我就不放,除非你不生气了!”
她假意答应他说:“好了,我不气了,快放我下来吧。”
他说:“我不信。”
他抱着杜若走了好久好久,然后在寂静的雪夜高呼一声:“我爱杜若!”
每个人心中都有个丢不掉的名字,像胎记一样印在心里,那个让你丢不掉的名字,你还记得他曾经怎样说过他爱你吗?
我知道风一来你就会想起他,好像风在呼唤他的名字一样。
最后,烟花留在记忆里
苏晓晓是浙江人,地地道道的江南姑娘,住钱塘江边。她出生的时候花团锦簇一派祥和,家里人不知哪根神经搭错了,给她起了个和名妓苏小小差不多的名字——苏晓晓。
苏晓晓的爸爸解释说因为她是破晓时分出生的,又觉得女孩子叫晓晓很好听。他哪里知道什么苏小小?就算知道也只是了解是个名人——跟名人沾亲带故总是好的,管她是什么名人呢?
晓晓长大后倒也没有辜负这个名字,人生得眉眼俊俏,一派江南风韵。
晓晓从小读书就好,再加上样貌一流,从小学开始一直稳坐校花的宝座,她是无数小男生心里的女神。
她眼光颇高,每次找男朋友非富即帅,最不济也是个才子尖子生之流。她的“风流”惹来很多女生的不屑与嫉妒,一个个提起她都是撇嘴,仿佛这个女生要多水性杨花就多水性杨花。
但她是男生心中的宠儿,像电影《西西里的美丽传说》中的玛莲娜一样,她是个让女人憎恨、男人喜欢的女人。
她对自己这一点似乎十分清楚,所以性格怪异,从不跟同性之间有太多来往。她独来独往,或者身边伴着某个神情或得意或谄媚的男生。
因而,等到她考上北京的一所大学后,她已经“阅男无数”,换过N个男朋友。她交往的男朋友,时间有长有短。短的一个月不到,长的半年左右。
人人都说她花心,可是男生们依然趋之若鹜。
可见,这个看脸的世界毫无道理可言。人们总是容易原谅长得漂亮的人犯的错误。
同样的事情若放到某个容貌平凡的女生身上,必定要被唾沫星淹死,然而换成晓晓,一切都变了。男人对待女人是双重标准的——其实,整个世界的标准都是这样,变来变去,看人下菜碟。
晓晓读中文,中文系阴盛阳衰,总共几个歪瓜裂枣被争得头破血流。晓晓曾经目睹了宿舍里两个长相蛮说得过去的女生,因为一个长得贼眉鼠眼的男生老死不相往来。
晓晓看不上系里的男生,总觉得他们酸不啦唧的,说起话来也是阴阳怪气的。但有好几个男生在晓晓面前总是喜欢表现,三句话不离典故,仿佛非如此不能够展现他们的优秀。
晓晓面上笑笑,心里唾骂他们不止一回。幼稚,姐姐什么样大场面没见过?她嗤之以鼻。这些毛孩子在她的眼里简直像刚从娘胎里出来的婴孩一样,软弱无力又天真幼稚。
在不多的几个歪瓜裂枣中有个西北男生显得有些不同。那男生总是沉默,很少说话,遇见晓晓的时候也只是微笑一下点个头就算打了招呼。偶尔晓晓主动跟他说句话,他却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
她不知道他不是不想理她,他只是紧张,不知道该怎样继续谈话,于是便惜字如金沉默如谜。
他这一沉默不得了,晓晓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她从问他叫什么名字开始,到喜欢什么样的女生结束。
前面的问题他还好答,大方告诉她自己叫秦安。后面的问题可难住了他,因为他实在无力告诉她说自己喜欢的就是她这样活泼阳光的女生呀。
他支支吾吾,答非所问。晓晓意兴阑珊,马上对他失去了兴趣。
从此以后,他不再能引起她的任何兴致。当然,这样说未免有些绝对,他听课认真,做事认真,所以记笔记也认真。每当期末考试来临的时候,宿舍里总派出晓晓做前锋,扮可怜装无辜,一副哥哥可怜可怜我,赏口饭吃的样子。
她的美人计所向披靡,秦安从来不给她什么复印本,而是直接跟她换书,让她拿着他写满方方正正小楷的书温习。
但秦安的作用仅限于此,她对他从来都是用着人朝前,用不着人朝后的态度。
那时的晓晓已经被一大波别的学院的男生包围,哪有空去想他那样的木疙瘩?
晓晓喜欢阳光帅气的男生,比如外语学院的校草李君平。李君平篮球打得好,又说一口所谓的“伦敦腔”,所以他格外抢手。他压根不需要追求任何女生,凭借他那张卖相极好的脸,以及良好的家庭背景,总有让他应接不暇的女生涌进来。
他常年处于谈恋爱的状态中,压根没有精力去关注其他女生,直到遇见苏晓晓。
他比晓晓高一级,算起来也是师兄。晓晓的美貌声名远播,他想不关注也难。李君平跟苏晓晓在一起后,所有人都鸦雀无声了,他们像画报里的金童玉女,样样般配,走在校园里随时都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引得人只有艳羡的份儿,真是专治各种不服。
晓晓跟李君平的恋爱持续了不到半年,那段时间她无数次发现李君平的绅士与友好原来不只对她一个人。
他会半夜三更陪着师姐讨论文学。有一次,他无意中带着得意的神情说他一个师姐深夜给他发信息。晓晓问他是不是有什么事情。他说没有什么事儿,就是她问他徐志摩的诗歌问题。
晓晓气得要死,什么探讨诗歌,要探讨找的也该是她这个中文系的呀。她恨恨不平,跟李君平大吵一架。
李君平觉得她无理取闹,决定不予理睬。晓晓觉得他过于冷淡,终于在心理不平衡中抑郁分手。
校花与校草的分手令校园里许多心怀鬼胎的人暗自开怀,他们用铁的定律证明俊男美女从来都是过眼云烟的亘古传言。
晓晓经此一役,好似突然间明白了所谓的爱情,原来那些附着在表象上的一切竟是那样不可靠,一旦遇到点儿风吹草动马上偃旗息鼓、灰飞烟灭。
从前,总有人跟她说长得好能当饭吃吗?她不以为然,如今她只感到心力交瘁。跟李君平恋爱好似与半个人类为敌,根本不需要他招惹女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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