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学/刘少军/高等院校金融学专业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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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少军 著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2357131
出版时间2014-05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42元
货号1200912614
上书时间2024-11-22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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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少军,1963年12月生,金融学学士、硕士,法学博士,1994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9年晋升为教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
主要著作包括《法边际均衡论》、《经济本体法论》、《货币财产(权)论》、《金融经济法纲要》、《金融法原理》、《证券投资学》、《投资管理学》、《宏观价格管理》、《证券理论与实务》等10余部。
主编教材包括《金融法》、《金融法概论》、《税法学》、《税法案例教程》、《经济法与统计法》等10余部。
主要论文包括《法本质边际均衡论》、《论法主体的地位与本质属性》、《论法的目标与法部门的划分》、《经济法的目标与体系研究》、《经济法的本质与和谐社会》、《论经济法的原则》、《论法程序的本质与经济法程序》、《法财产基本类型与本质属性》、《金融法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信用货币财产权理论研究》、《电子货币性质与发行条件的法律规制》、《货币区域化的法理思考与裁判标准》、《现行法律框架下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与对策》、《银行存款纠纷案件的裁判标准》、《商业银行接管中的问题与裁判标准》、《委托理财的性质分析与法理思考》、《论投资调控的经济法律机制》、《投资与通货膨胀的总量研究》、《中央银行与总需要的调控》、《论建立我国规模经济投资约束机制》、《论建立投融资约束机制》、《论证券市场价格的宏观理论模型》、《重塑我国投资约束机制的设想》等40余篇。
目录
第一章 金融法总论
第一节 金融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金融的概念与沿革
二、金融法的概念与沿革
第二节 金融法的原则与关系
一、金融法的原则
二、金融法律关系
第三节 金融法的体系与部门
一、金融法的基本体系
二、金融法的部门关系
司法案例
复习思考题
第二章 金融部门组织法
第一节 金融部门的法律界定
一、产业部门的法律界定
二、工商与金融部门的界限
三、金融部门内部的行业界限
第二节 银行业的业务范围
一、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二、合作银行的业务范围
三、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范围
第三节 其他行业的业务范围
一、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证券业的业务范围
三、保险业的业务范围
司法案例
复习思考题
第三章 金融企业组织法
第一节 金融企业的设立
一、金融企业的特殊性
二、金融企业的设立要件
三、金融企业的设立程序
四、分支机构的设立制度
第二节 金融企业的治理
一、金融企业的组织形式
二、金融企业的组织机构
第三节 金融企业的终止
一、金融企业的解散
二、金融企业的撤销
三、金融企业的整顿
四、金融企业的接管
五、金融企业的破产
六、存款保险制度
司法案例
复习思考题
第四章 监管机构组织法
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组织
一、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
二、中央银行的组织形式
三、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
第二节 监管机构的组织
一、银行业监管机构
二、证券业监管机构
三、保险业监管机构
第五章 法定货币财产法
第六章 货币财产流通法
第七章 货币票据流通法
第八章 存贷融通行为法
第九章 信托融通行为法
第十章 证券融通行为法
第十一章 保险融通行为法
第十二章 金融经营行为法
第十三章 金融调控行为法
第十四章 金融监管行为法
主要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一个完整的法学体系由主体法、客体法和行为法构成,金融法体系由规范其主体的金融组织法,规范其客体的货币法和规范其行为的金融行为法构成。《金融法学》一书共分十四章:其中,第一章金融法总论是对金融法理论的总体论述。第二至四章属于金融主体法,具体由金融部门组织法、金融企业组织法和监管机构组织法构成。第五至七章属于金融客体法或货币法,具体由法定货币财产法、货币财产流通法和货币票据流通法构成,它实质上是货币财产法与货币行为法的统一。第八至十四章属于金融行为法,具体包括融通行为法、经营行为法、调控行为法和监管行为法。其中,融通行为法又具体包括存贷融通行为法、信托融通行为法、证券融通行为法和保险融通行为法。
《金融法学》由刘少军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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