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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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东民 著
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
ISBN9787511516497
出版时间2013-03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58元
货号1200688454
上书时间2024-11-22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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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
导读:钓鱼岛属于中国
第1章 中国领导人谈话、政府声明
中国领导人就钓鱼岛问题表明立场
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2012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2012年9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
领海基线的声明(2012年9月10日)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谈钓鱼岛问题(2004年3月一2013年2月)
中国国家海洋局、民政部受权公布中国钓鱼岛及其部分
附属岛屿标准名称(2012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2010年9月25日)
中国代表在联合国海底委员会上发言:钓鱼岛等
岛屿是我国领土不容日本霸占(1972年3月)
中国外交部关于钓鱼岛所有权问题声明(1971年12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部长周恩来关于美国
及其仆从国家签订旧金山对日和约的声明(1951年9月18日)
周恩来外长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
旧金山会议的声明(1951年8月15日)
周恩来外长关于对日和约问题的声明(1950年12月4日)
第2章 学者论文、报章 评论
钓鱼岛是中国领土,铁证如山(2012年10月)
中国钓鱼岛岂容他人肆意“买卖”(2012年9月)
《马关条约》割让钓鱼列屿考(2012年10月)
钓鱼岛主权归属及解决问题思路(2011年9月)
从历史事实看钓鱼岛主权归属(2011年1月)
是“开拓日”,还是窃取日(2011年1月)
国际法视野下的中日钓鱼岛争端(20lO年10月)
钓鱼岛列屿之历史与法理研究(2007年4月)
十九世纪后半期日本觊觎、强占
我钓鱼列屿的历史考析(1998年2月)
甲午战前钓鱼列屿归属考
论钓鱼岛主权归属(1996年lO月)
钓鱼台列屿的主权归属问题(1993年6月)
决不容许美日反动派掠夺我国海底资源(1970年12月)
佐藤反动政府玩弄妄图吞并
我钓鱼岛等岛屿新花招(1971年5月)
关于中日搁置钓鱼岛主权争议的论证(2012年12月)
德语区史地学家法学家钓鱼诸岛归属考(2012年11月)
日本对琉球无合法主权(2010年10月)
日本在“尖阁诸岛”问题上的误解(2012年11月)
搁置争议对日本有利(2012年7月)
“购买尖阁”问题的陷阱(2012年8月)
尖阁列岛钓鱼岛争议
――对21世纪人们智慧的考验(2004年6月)
尖阁(钓鱼)列岛笔记(1979年10月)
“尖阁”列岛――钓鱼诸岛的历史剖析(1972年6月)
钓鱼列岛(尖阁列岛)
是中国的领土(1972年2月)
第3章 图证
明《顺风相送》记钓鱼岛由中国最先发现最早命名
明《使琉球录》最早记载中国与琉球海上疆界
明《日本一鉴》记明钓鱼岛为台湾属岛
明《万里海防图》揭示中国东海的海疆地理和明海军巡防海域
明《福建沿海山沙图》显现明朝经营中国东海的具体措施
明《使琉球录》明记中琉之界
明《使琉球录》载明“水离黑人沧,必是中国之界”
清《中山传信录》载明中琉之界
清《琉球国志略》记中琉海上自然分界
清《台海使槎录》是中国有效管理钓鱼台(岛)之实证
清乾隆《坤舆全图》记明钓鱼岛为中国固有领土
清《册封琉球国记略》记载钓鱼岛为中国岛屿
琉球学者程顺则绘《海岛图》
江户学者林子平绘《三国通览图说》,用颜色标明钓鱼岛为中国领土
法国1809年绘《东中国海沿岸各国图》标明钓鱼列屿系台湾附属岛屿
《申报》1885年登“台岛警信”,揭露日本觊觎中国领土
日本军队于1895年5月下旬侵占钓鱼岛列屿
联合国盟军司令部训令第677号规定日本版图不包括钓鱼岛
日本出版的《日本地图》没有钓鱼列岛
中国政府宣布钓鱼岛领海基线图
钓鱼岛及部分附属岛屿示意图
第4章 有关文献
开罗宣言(1943年12月1日)
波茨坦公告(1945年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1972年9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和平友好条约(1978年8月12日)
中日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
联合宣言(1998年11月26日)
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2008年5月)
第5章 资料参考
钓鱼岛名片
中日甲午战争(1894―1895年)
马关条约(1895年4月)
交接台湾文据(1895年6月2日,基隆)
罗斯福曾提议把琉球群岛交中国管理(2005年7月)
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不采取立场”(1970年9月)
近代琉球记事(2012年9月)
钓鱼岛问题大事记
编后记
内容摘要
孙东民编著的《钓鱼岛主权归属》是一本专论钓鱼岛争端问题的权威汇编。《钓鱼岛主权归属》阐述了钓鱼岛争端的来龙去脉,介绍了中国大陆、港、台三地研究钓鱼岛问题的权威专家以及日本、德国等国的著名学者论述钓鱼岛问题的学术主张。 还收录了中国政府就钓鱼岛主权归属发表的官方文件、中国领导人的重要谈话,以及中日关系等的重要历史文献。此书以史为凭、以法为据、识高见远,对于钓鱼岛问题的历史经纬、现实情态,读后尽可了然。
精彩内容
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2012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前 言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论从历史、地理还是从法理的角度来看,钓鱼岛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日本在1895年利用甲午战争窃取钓鱼岛是非法无效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钓鱼岛回归中国。无论日本对钓鱼岛采取任何单方面举措,都不能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长期以来,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时制造事端。2012年9月10日,日本政府宣布“购买”钓鱼岛及附属的南小岛、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是对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理的严重践踏。
中国坚决反对和遏制日本采取任何方式侵犯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中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是明确的、一贯的,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意志坚定不移,捍卫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决心毫不动摇。
一、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中国台湾岛的东北部,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分布在东经123°20’一124°40’,北纬25°40’一26°00’之间的海域,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南屿、北屿、飞屿等岛礁组成,总面积约5.69平方千米。钓鱼岛位于该海域的最西端,面积约3.91平方千米,是该海域面积最大的岛屿,主峰海拔362米。黄尾屿位于钓鱼岛东北约27千米,面积约O.9l平方千米,是该海域的第二大岛,最高海拔117米。赤尾屿位于钓鱼岛东北约110千米,是该海域最东端的岛屿,面积约0.065平方千米,最高海拔75米。
(一)中国最先发现、命名和利用钓鱼岛
中国古代先民在经营海洋和从事海上渔业的实践中,最早发现钓鱼岛并予以命名。在中国古代文献中,钓鱼岛又称钓鱼屿、钓鱼台。目前所见最早记载钓鱼岛、赤尾屿等地名的史籍,是成书于1403年(明永乐元年)的《顺风相送》。这表明,早在十四、十五世纪中国就已经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
1372年(明洪武五年),琉球国王向明朝朝贡,明太祖遣使前往琉球。至1866年(清同治五年)近500年间,明清两代朝廷先后24次派遣使臣前往琉球王国册封,钓鱼岛是册封使前往琉球的途经之地,有关钓鱼岛的记载大量出现在中国使臣撰写的报告中。如,明朝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1534年)明确记载“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明朝册封使郭汝霖所著《使琉球录》(1562年)记载,“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清朝册封副使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1719年)明确记载,从福建到琉球,经花瓶屿、彭佳屿、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取姑米山(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马齿岛,人琉球那霸港”。
1650年,琉球国相向象贤监修的琉球国第一部正史《中山世鉴》记载,古米山(亦称姑米山,今久米岛)是琉球的领土,而赤屿(今赤尾屿)及其以西则非琉球领土。1708年,琉球学者、紫金大夫程顺则所著《指南广义》记载,姑米山为“琉球西南界上之镇山”。
以上史料清楚记载着钓鱼岛、赤尾屿属于中国,久米岛属于琉球,分界线在赤尾屿和久米岛之间的黑水沟(今冲绳海槽)。明朝册封副使谢杰所著《琉球录撮要补遗》(1579年)记载,“去由沧水入黑水,归由黑水人沧水”。明朝册封使夏子阳所著《使琉球录》(1606年)记载,“水离黑人沧,必是中国之界”。清朝册封使汪辑所著《使琉球杂录》(1683年)记载,赤屿之外的“黑水沟”即是“中外之界”。清朝册封副使周煌所著《琉球国志略》(1756年)记载,琉球“海面西距黑水沟,与闽海界”。
钓鱼岛海域是中国的传统渔场,中国渔民世世代代在该海域从事渔业生产活动。钓鱼岛作为航海标志,在历史上被中国东南沿海民众广泛利用。
(二)中国对钓鱼岛实行了长期管辖
早在明朝初期,为防御东南沿海的倭寇,中国就将钓鱼岛列人防区。1561年(明嘉靖四十年),明朝驻防东南沿海的最高将领胡宗宪主持、郑若曾编纂的《筹海图编》一书,明确将钓鱼岛等岛屿编入“沿海山沙图”,纳入明朝的海防范围内。1605年(明万历三十三年)徐必达等人绘制的《乾坤一统海防全图》及1621年(明天启元年)茅元仪绘制的中国海防图《武备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图》,也将钓鱼岛等岛屿划人中国海疆之内。
清朝不仅沿袭了明朝的做法,继续将钓鱼岛等岛屿列入中国海防范围内,而且明确将其置于台湾地方政府的行政管辖之下。清代《台海使槎录》、《台湾府志》等官方文献详细记载了对钓鱼岛的管辖情况。1871年(清同治十年)刊印的陈寿祺等编纂的《重纂福建通志》卷八十六将钓鱼岛列人海防冲要,隶属台湾府噶玛兰厅(今台湾省宜兰县)管辖。
(三)中外地图标绘钓鱼岛属于中国
1579年(明万历七年)明朝册封使萧崇业所著《使琉球录》中的“琉球过海图”、1629年(明崇祯二年)茅瑞徵撰写的《皇明象胥录》、1767年(清乾隆三十二年)绘制的《坤舆全图》、1863年(清同治二年)刊行的《皇朝中外一统舆图》等,都将钓鱼岛列人中国版图。
日本最早记载钓鱼岛的文献为1785年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的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该图将钓鱼岛列在琉球三十六岛之外,并与中国大陆绘成同色,意指钓鱼岛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1809年法国地理学家皮耶?拉比等绘《东中国海沿岸各国图》,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绘成与台湾岛相同的颜色。1811年英国出版的《最新中国地图》、1859年美国出版的《柯顿的中国》、1877年英国海军编制的《中国东海沿海自香港至辽东湾海图》等地图,都将钓鱼岛列人中国版图。
二、日本窃取钓鱼岛
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加快对外侵略扩张。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并改称冲绳县。此后不久,日本便密谋侵占钓鱼岛,并于甲午战争末期将钓鱼岛秘密“编人”版图。随后,日本又迫使中国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包括钓鱼岛在内的所有附属各岛屿。
(一)日本密谋窃取钓鱼岛
1884年,有日本人声称首次登上钓鱼岛,发现该岛为“无人岛”。日本政府随即对钓鱼岛开展秘密调查,并试图侵占。日本上述图谋引起中国的警觉。1885年9月6日(清光绪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申报》登载消息:“台湾东北边之海岛,近有日本人悬日旗于其上,大有占据之势。”由于顾忌中国的反应,日本政府未敢轻举妄动。P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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