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意与司法:多元维度下的美国死刑及其适用程序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民意与司法:多元维度下的美国死刑及其适用程序

全新正版 极速发货

35.02 5.9折 59 全新

库存3件

广东广州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作者李立丰 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45779

出版时间2013-03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59元

货号1200441178

上书时间2024-11-22

书香美美

已实名 已认证 进店 收藏店铺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李立丰,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7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得刑法学博士学位,2009~2010年,获美国政府USAID全额奖学金,赴McGeorge School of Law就读,并获法学硕士学位。精通英语,兼通日语、朝语,并获得日本笹川良-奖学金、唐敖庆奖学金、台湾喜马拉雅奖学金、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校长奖学金、南京大学一美国霍普金斯大学中美中心奖学金等荣誉。作者曾于2003~2004年就读于南京大学一美国霍普金斯大学中美中心;2007年6~7月,受日本东京财团资助,赴巴西圣保罗大学交流;2007年11月18~25日,参加日本东京财团主办、印度Jadavpur University承办的2007 SYLFF Asia/Pacifc Regional Forum;2008年,参加“‘龙100’青年华人领导者论坛”。2011年7月,作为论文一等奖获得者,应邀参加辽、吉、黑、蒙三省一区法学会共同主办、吉林省法学会承办的第六届东北法治论坛,并作专题发言。共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教育部、公安部及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理论课题3项,自己承担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1项,吉林省法学会重点课题1项,吉林大学基本业务科研项目1项,参与编,写人大刑法学教材等书籍,发表个人专著《美国刑法犯意研究》1部,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多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等全文转载。 

目录
当学术沦为职业(代序)
前言
第一章 美国死刑问题研究维度之设定
第一节 美国死刑的适用史程与现状
第二节 美国死刑问题研究之语境预设
第三节 小结:影响美国死刑存在与适用的多重变量

第二章 宪法语境中的美国死刑
第一节 美国的司法审查机制
第二节 司法审查语境下的美国死刑的合宪性考辨
第三节 小结

第三章 美国死刑案件的审理程序
第一节 美国死刑案件审理程序的纵向阶段
第二节 美国死刑案件审理程序的横向变量
第三节 小结

第四章 美国死刑的审后程序
第一节 美国刑事司法中的“联邦人身保护令”
第二节 死刑案件中联邦人身保护令的适用与反思
第三节 美国死刑的执行方式与执行程序
第四节 小结

第五章 变量之一:女性与美国死刑
第一节 女性在美国死刑当中的历史映像
第二节 美国死刑对于女性差别对待的理论归因
第三节 “性别平等”的拟制与批判
第四节 小结

第六章 变量之二:种族与美国死刑
第一节 美国死刑适用过程中种族歧视的历史与现状
第二节 死刑中种族歧视的宪法反思
第三节 小结:“平等”的拟制与虚妄

第七章 变量之三:基督教与美国死刑
第一节 死刑在基督教中的历史映像
第二节 基督教与美国死刑的存废
第三节 基督教与美国死刑的厘定
第四节 小结

第八章 变量之四:未成年人与美国死刑
第一节 美国青少年司法模式
第二节 美国死刑适用中被告人年龄因素的考量
第三节 死刑语境中的“未成年人特殊论”
第四节 “未成年人特殊论”的司法拟制与证伪
第五节 死刑的“替代刑”:针对未成年人是否适用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存在的论争
第六节 小结

第九章 变量之五:精神耗弱与美国死刑
第十章 全球化视翳下美国死刑存废之争
第十一章 死刑的限制与“替代”
结论:死刑的未来——一场民意与司法的博弈
附录:福尔曼诉佐治亚州案
参考文献
代后记 

内容摘要
    《民意与司法:多元维度下的美国死刑及其适用程序》主要内容包括:美国死刑的适用史程与现状、美国死刑问题研究之语境预设、美国的司法审查机制、司法审查语境下的美国死刑的合宪性考辨、美国死刑案件审理程序的纵向阶段等等。 

精彩内容
    (五)注射
    
    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国经历了一个阶段的死刑暂停执行,并最终导致1972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福尔曼案中认定当时美国死刑的执行方式有违宪法。虽然本案的主要影响在于促使各州修改其死刑成文法,限制陪审员在死刑量刑阶段的自由裁量权、限制死刑适用范围,以及明确加重与减轻情节的法律被认定符合宪法等,但与此同时,某些州也开始未雨绸缪,反思对于死刑执行方式加以改革,从而避免未来死刑受刑人通过质疑具体死刑执行的合宪性来间接阻却死刑的实际适用。例如绞刑、电椅、毒气室或者枪决等死刑方式都暴露出了弊端。因此,各个州都开始寻找相较于之前各种死刑执行措施,更为具有人性化的死刑执行方式。注射执行死刑的理念最早出现在1888年,当时纽约州曾考虑将注射刑作为绞刑的替代措施来执行死刑。1977年,奥克拉荷马州成为第一个正式将注射确定为死刑执行方式的州,而在1982年德克萨斯成为第一个实施注射死刑执行方式的州。一般而言,美国注射执行的程序一度是所谓的“三步法”。具体而言,注射执行死刑的程序类似于手术之前的准备,不同的是,需要通过皮带将被执行人的脚踝和手腕加以固定,同时,将一个心脏监控器和一个听诊器固定在被告的身上。一旦死刑执行程序正式启动,执行者首先在被执行者的肘部静脉插人盐水管,随后,用床单罩住被执行人,开始将一种强力安眠药诸如盐水当中,从而确保被执行人处于镇静状态;其次,向被执行人的体内注射一种肌肉松弛剂,从而使被执行人的呼吸功能丧失;最后,向被执行人体内注射一种能够停止心脏跳动的药物,使被执行人的心脏停跳,最终致其死亡。
    
    …… 

   相关推荐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