芍药十六岁离家出走,一生跟着各色男人旋转不定最终迷失,临死的时候找不到回家的路途。洛初是一个被遗弃的孩子,7岁的时候失手杀死同伴,然后被拐卖到远方,二十年后他重回故里,却得知他不该回来。鱼蔓在最绚烂的季节遇见那个一生也无法忘记的男人,苦苦等待七年之后却是世间最残忍的结局。以及,蓝、十五、豢喜等等看似不相关联实际纠缠不清的男男女女们在宿命轮回的生死场中挣扎、沉沦、毁灭直至重生。
这本书关乎潮湿的青春岁月、华丽的生死救赎。用尖利的手术刀剥开那辛酸苦楚、颠沛流离的前世今生。共分为三个部分,每一个讲述者的背后是更加光怪陆离不为人知的秘密。
第一章 黑色铃兰
1.遇见我,嫁给我,杀了我
他说,芍药,如果累了,就回来。
我叫芍药。
时间是初冬,天稍稍有点凉气,小小的火车站台,尽现枯黄脉络的梧桐叶子孤寂地飘翻。我穿着一双咖啡色的皮靴使劲地跺着逐渐冰冷的水泥地。左边是一排候车椅,有一对母子。儿子抬起头看天空,天真地问母亲,为什么还没有下雪?声音清脆如竹子轻轻破裂。母亲不回答,只是看向站台口,那里站着一个穿西装的男子。
那个来送我的男人,身影越来越远。
他说,芍药,如果累了,就回来。可是如果我真的累了,怎么还能回来?
拥挤脏乱的火车车厢,我的座位是七号车厢五十六号。我背着一个深蓝色比我还要高的帆布包,找到座位,把包塞到座下。我的眼睛还没有扫清坐在我对面的一个男子,却听到他欣喜地看着我喊我的名字,芍药,巧。
他有一双犀利而又深邃的眼睛,里面透出一股霸气。他看着我,喊我的名字,芍药。
我似乎忘了很多过去的事,我总认为自己已成熟。
我挪动身子,要走。他拉住我说:你别忘了,你说过的,遇见我就嫁给我。
我问他,我说过吗?
我似乎忘了。
我将藏红色的方格子围巾围在大半个脸上,掩住逐渐潮湿的眼睛,假装睡去。明知道那个男人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看我,我却无动于衷。车窗外,大片大片的绿色物体飘然远去,那是年华。
子夜时,车停下来,是一个小镇,很静。车小停三分钟。我走下来,忽然不再想走,我毅然背起行李包,走出站台。我听到那个男人在我身后跟来,他说:你想走到哪儿?我猛地停下来倚在路旁的墙上说:你是否愿意跟我走?男人说:愿意。
肮脏的小旅馆。一个老太太开的门。男人说:住一宿就走,开个房间。我跟在男人后头,看着他宽阔的后背,心里涌出一股悲凉的幸福。
男人倒头就睡了。我看着他,像看着一个孩子。他枕着一个黑色的皮包,他一直没有离开过这个包。我想,那里面会有什么?这个我已遗忘的男人又来干什么?我的手突然很凉,我看见是床头的一把剪刀。我很随意地拿起剪刀,用力在他胸口的地方插下去。于是我看见猩红的血涌了出来。男人只哼了一声,没有我想象中的挣扎。很好,我站了起来,把沾有这个男人血液的手,在他的身上来回擦了几下,转过身,微微一笑。
镜子里的我如此的美。
我问这个男人,你怎么能睡着呢?难道你不知道你有多少债需要偿还吗?
打开男人的包,整整一皮包的钱。我把包合起来,推开门,离开。
第2节:1.遇见我,嫁给我,杀了我(2)
至于这个男人是谁,我暂时不想再提。或者,我暂时需要忘记。
凌晨四点的汽车上,只有三个人:司机,我,一个挺着肚子的女人。她斜倚在肮脏而破旧的汽车座上,似睡却未睡。我看见,有东西打湿了她的双眼。那双眼很是漂亮,但又太抑郁。我坐在车的一角,昂起头,无聊的看车顶。我努力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孩子。然而,就是这个孩子,三分钟前在陌生的小镇上杀了一个已经忘记叫什么的男人。这很累。看那个女人,为何伤心?其实,在这世上又有什么值得伤心?万事皆为过眼云烟。
夜色总是让人感到焦虑,但我又怕阳光灿烂的时刻忽然到来。我怕躲不开。我是懦弱的,不然我不会离开那个叫临沂的城市,也不会离开一个叫洛初的男人。那年他24岁,我21岁。
在天空开始明朗时,我已决定了自己的方向,云南丽江。
晨曦时分,车抵达一个叫日照的城市,一个美丽的小城。美丽的,在我看来,一切陌生的东西都可以叫做美丽。经过一个便利店,我进去买了新鲜气味的毛巾,六神香皂,青草味的香水,大瓶装佳洁士牙膏,安心纸巾,在车上充饥的方便面,奶酪,香肠火腿及我最爱的沙琪玛,知心瓜子,绿箭口香糖。在皮包市场买了一个最大的帆布包,然后把它们笼统地都倒进去,不分彼此。在科技商场花两万零六百元买了一个SONY的数码摄像机,纽曼的MP3,然后到网吧充电。买了南去的车票,不要目标。最后我来到银行存储剩下的钱,总计一百七十万元整。
车厢依旧肮脏,我仍是挤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张开眼,陌生而嘈杂的人群。在我身边的一对情侣紧紧地依偎在一起,无限亲密,如胶似漆。在我身后,是一群少男少女,背着奇异的不伦不类的小包,唧唧喳喳地说个不停,时而大笑。那是一个无忧或不知忧是何物的年龄。我的呢,已逝去或忘记。前方是一个不停咳嗽的老头,颤巍巍地站起来拿车顶上的包,无人去扶,都视而不见。这是一个钱掉在地上却无人去拾的年代,没有人敢拾。我开始闭上眼,想睡去,不再醒来。
不知过了多久,到了何地,醒来。我睁开眼就看见了女人。
她定定地看着我。她走过来,坐在我的身旁,手里拿着一张照片。一个扬着双手的男人,身后是海,无边无际。她说:你杀了他。我看着她,很认真地说:对不起,我忘了。
女人挺着肚子很艰难地闪过拥挤的人群,然后站在我的身旁。我想站起来给她让座,她按住我的肩膀说,不用,我还是站着好些。我坐下来,闭上眼思考这个女人,毫无头绪可言。她是谁?女人似看懂了我的心,她说,我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就是他的。我竭力使自己平静,使自己漠不关心这一切的是非。然而我不能。女人提到一个让我心碎,可能要纠缠我一生的男人。
他叫洛初。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