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解决之道
全新正版 极速发货
¥
92.19
6.7折
¥
138
全新
库存13件
作者 刘成伟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ISBN 9787519762025
出版时间 2023-03
装帧 平装
开本 16开
定价 138元
货号 1202836669
上书时间 2024-11-21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刘成伟,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近二十年。主要执业领域包括并购重组、私募投融资及资本市场。尤其擅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国资交易、跨境并购及红筹重组项目。连续多年被《钱伯斯》(Chambers)、《亚太法律500强》(Legal 500)、《亚洲法律杂志》(ALB)、《亚洲法律概况》(asialaw Profiles)等国际权威机构评为资本市场及公司并购领域的领先律师,并获评ALB“2018年中国十五佳并购律师”。先后毕业于东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及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曾师从董安生教授。创办微信公众号ListCo,该公众号就并购重组与资本市场方面的监管规则及交易案例等内容,及时进行相关专业解读及信息分享。已出版多本英文专著,包括Chinese Company and Securities Law: Investment Vehicles,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and Corporate Finance in China(Wolt-ers Kluwer 2008年第1版,2016年第2版)、Chinese Capital Market Takeover and Restructuring Guide(Wolters Kluwer 2010)、Remedies in Interna-tional Sales: Perspectives from CISG,UNIDROIT Principles and PECL(JurisNet 2007)等。 目录 目 录第1章 协议转让——上市公司流通股的场外直接转让1.1 上市公司收购中的协议转让方式1.2 交易所不受理协议转让的负面清单情形 1.2.1 质押股票 1.2.2 司法冻结股票 1.2.3 尚在限售期的股票1.3 协议转让的受理范围及门槛 1.3.1 协议转让的典型场景——取得巩固控制权的“上市公司收购” 1.3.2 协议转让的受理门槛——达到5%幅度的“权益变动” 1.3.3 协议转让的特定情形——外资战投 1.3.4 协议转让可低于5%门槛的例外情形 1.3.4.1 同一控制下转让 1.3.4.2 取得或巩固控制权的“上市公司收购” 1.3.4.3 质押式回购违约处置1.4 协议转让的定价与支付 1.4.1 协议转让的下限价格 1.4.1.1 实务场景中的协议转让价格下限要求 1.4.1.2 协议转让的一般定价原则 1.4.1.3 国有股转让的特殊要求 1.4.1.4 质押式回购违约处置的额外折扣 1.4.2 协议转让的定价基准日 1.4.2.1 实务场景中的定价基准日 1.4.2.2 国有股转让的定价基准日 1.4.2.3 限售期内签署的远期转让协议 1.4.2.4 远期转让安排下的定价基准 1.4.2.5 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场景下的定价基准日 1.4.3 协议转让定价之溢价幅度合理性的监管关注 1.4.4 实务中同一笔交易中的不同定价机制设置 1.4.5 以元或象征性低价转让的实务关注 1.4.6 协议转让之转让价款的支付1.5 协议转让的交易流程 1.5.1 协议转让的交易流程概览及示例 1.5.2 协议转让中的信息披露 1.5.3 协议转让申报的适格条件 1.5.4 协议转让申报之核心条件——转让协议的生效 1.5.4.1 内部决策——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程序 1.5.4.2 涉及上市公司董监高转让的上市公司董事会说明 1.5.4.3 外资收购人所触发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程序 1.5.4.4 限售期内转让之转让方承诺豁免的股东大会批准 1.5.4.5 管理层收购MBO的股东大会批准 1.5.5 协议转让中的外部行政审核程序 1.5.5.1 关于国资交易 1.5.5.2 外资战投 1.5.5.3 金融等特定行业 1.5.5.4 反垄断审查 1.5.6 交易所合规确认不得作为协议生效先决条件 1.5.7 交易所申报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1.5.7.1 转让协议 1.5.7.2 交易双方的主体身份证明 1.5.7.3 持股情况查询 1.5.7.4 申报时点 1.5.7.5 交易所审核时限 1.5.8 交易流程的终点站——中国结算的过户登记1.6 质押式回购违约处置项下的流通股协议转让1.7 协议转让中收购方的限售期要求 1.7.1 关于3个月间隔期 1.7.2 关于6个月短线交易规则 1.7.3 关于12个月锁定期 1.7.4 关于18个月锁定期第2章 间接收购——上市公司股东层面的间接权益变动2.1 上市公司间接收购的监管框架2.2 间接收购的交易结构及实务案例 2.2.1 场景A:上市公司机构股东的股东转让股权 2.2.2 场景B:上市公司的机构股东增资扩股引进投资人 2.2.3 场景C:股东以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出资2.3 间接收购的定价规范 2.3.1 协议转让与间接收购的定价指引比较 2.3.2 涉及国有股东(SS)的间接转让的定价指引2.4 间接收购中的外资战投事项2.5 间接收购的信息披露——权益比例的计算2.6 间接收购中全面要约义务的触发及解决方案2.7 间接收购的交易流程第3章 要约豁免——全面要约义务的触发及要约豁免3.1 上市公司收购中全面要约义务的触发 3.1.1 全面要约义务的触发节点——超过3%权益比例 3.1.2 触发节点3%权益比例的计算 3.1.2.1 关于3%权益比例计算的“分子” 3.1.2.2 关于3%权益比例计算的“分母” 3.1.3 权益比例的计算限于有表决权的股份 3.1.3.1 计算公式的分子分母均限于有表决权的股份 3.1.3.2 涉及表决权委托或放弃的交易中的权益比例计算 3.1.3.3 针对双重表决权AB股公司的权益比例计算 3.1.3.4 收购人持有的CB或EB权益合并3.2 全面要约义务的豁免 3.2.1 全面要约义务触发后的可选方案 3.2.2 要约豁免的基本制度框架 3.2.3 要约豁免情形适用的市场概况3.3 《收购办法》第62条项下的要约豁免情形 3.3.1 第62(1)条豁免——同一控制下转让 3.3.1.1 同一控制下转让——国有资产内部整合 3.3.1.2 同一控制下转让——因集团内部安排进行股份托管 3.3.1.3 同一控制下转让——以股份出资设立持股平台 3.3.1.4 同一控制下转让——因股东分立而转让给新设主体 3.3.1.5 同一控制下转让的政策优待 3.3.2 第62(2)条豁免——挽救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 3.3.3 第62(3)条第63(1)条豁免——兜底条款3.4 《收购办法》第63条项下的要约豁免情形 3.4.1 第63(1)条豁免——国资无偿划转、变更、合并 3.4.1.1 第63(1)条豁免——国有股直接划转 3.4.1.2 第63(1)条豁免——国有股东间接划转 3.4.1.3 第63(1)条豁免的适用前提——划转的“无偿”性 3.4.1.4 第63(1)条豁免——国资“变更” 3.4.1.5 第63(1)条豁免——国资“合并” 3.4.1.6 民营企业股东间“合并”适用要约豁免的路径选择 3.4.2 第63(2)条豁免——因上市公司定向回购被动增持 3.4.2.1 股权分置改革时期的定向回购安排 3.4.2.2 股权激励计划ESOP项下对未达标对象的回购注销安排 3.4.2.3 股权激励计划ESOP项下因员工离职而回购性股票 3.4.2.4 新形势下因“回购”(注销或库存股)被动增持而触发要约而豁免的思考 3.4.3 第63(3)条豁免——认购增发 3.4.4 第63(4)条豁免——年度2%爬行增持 3.4.4.1 爬行增持的适用范围 3.4.4.2 爬行增持的时间间隔 3.4.4.3 爬行增持的额度 3.4.4.4 爬行增持的交易方式 3.4.4.5 爬行增持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 3.4.5 第63(5)条豁免——大股东巩固控制权3.5 通过交易结构设计而取得要约豁免资格 3.5.1 协议转让+无偿划转 3.5.2 协议转让+认购增发 3.5.3 认购增发是否适用爬行增持豁免第4章 要约收购——部分要约与全面要约4.1 要约收购的监管框架4.2 要约收购的市场概况4.3 要约收购的类型 4.3.1 部分要约vs.全面要约 4.3.1.1 近三年A股市场全面要约与部分要约的分布情况 4.3.1.2 全面要约与部分要约的主要差异——预定收购比例 4.3.1.3 全面要约与部分要约均须面向“所有股东” 4.3.1.4 免于向“所有股东”发出要约的特定豁免 4.3.1.5 要约收购的大力度优惠门槛——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4.3.2 自愿要约vs.强制要约 4.3.3 要约收购的公平原则4.4 要约收购的定价与支付 4.4.1 要约收购的定价基准 4.4.2 法定底限——前6个月优选收购价格(如有) 4.4.3 一般基准——前3个交易日均价(原则与例外) 4.4.4 要约收购溢价幅度的合理设置 4.4.4.1 全面要约中的溢价幅度 4.4.4.2 部分要约中的溢价幅度 4.4.5 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 4.4.5.1 履约保证要求及其方式 4.4.5.2 履约保证——收购价款2%的现金保证 4.4.5.3 履约保证——收购价款全额覆盖的银行保函 4.4.5.4 其他履约担保——上市证券;财务顾问保证 4.4.6 要约收购的支付方式 4.4.7 要约收购的资金来源 4.4.7.1 收购资金来源的披露要求 4.4.7.2 收购资金来源分布的市场概况 4.4.7.3 资金来源——禁止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4.4.7.4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其证明方式 4.4.7.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的筹措渠道及其监管关注 4.4.7.6 关于收购资金来源的监管关注4.5 要约先决条件的设置 4.5.1 要约先决条件设置的市场概况 4.5.2 要约先决条件——大力度优惠预受比例门槛 4.5.3 要约先决条件——政府前置性许可 4.5.4 要约先决条件设置的澄清与4.6 要约收购中的协议预受安排 4.6.1 协议预受安排的实务案例分析 4.6.2 协议预受安排的关注要点4.7 要约期限的设置及其关注事项4.8 要约收购的交易流程 4.8.1 要约收购交易流程概览 4.8.2 要约前准备阶段及期间注意事项 4.8.3 要约期间的行为规范 4.8.3.1 要约期间要约对象(现有股东)的行为规范 4.8.3.2 要约期间收购人的行为规范 4.8.3.3 目标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要约的核查及建议 4.8.4 要约期间的各方行为 4.8.4.1 要约期间针对收购人的行为 4.8.4.2 要约期间针对上市公司的行为 4.8.5 要约变更与竞争性要约 4.8.6 要约期满后的清算交割4.9 要约收购的目的及应用场景4.1 要约收购中的信息披露 4.1.1 要约摘要提示性公告及要约摘要 4.1.2 《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4.1.3 上市公司董事会报告 4.1.4 接受要约一方(减持方)的披露 4.1.5 豁免《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编制第5章 上市公司收购中的信息披露与交易敏感期5.1 上市公司收购中的二级市场交易5.2 上市公司收购中的信息披露与交易敏感期5.3 信息披露的初始门槛及常规节点 5.3.1 初始门槛5%(首次举牌线) 5.3.1.1 初始5%首次举牌线的披露规范 5.3.1.2 初始5%首次举牌线门槛的计算 5.3.1.3 触及5%首次举牌线的增持方式 5.3.1.4 首次举牌线5%信息披露的期限要求(T+3) 5.3.1.5 初始5%门槛披露后的交易敏感期 5.3.2 持股5%以上股东后续±1%幅度的权益变动 5.3.2.1 后续±1%幅度权益变动的披露规范 5.3.2.2 后续±1%幅度权益变动的披露内容 5.3.2.3 后续±1%权益变动的交易敏感期和违规后果 5.3.3 后续±5%幅度权益变动(二级市场) 5.3.3.1 后续±5%权益变动(二级市场)的披露规范 5.3.3.2 后续±5%权益变动的计算
— 没有更多了 —
本店暂时无法向该地区发货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