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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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欣一 主编 著作 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33080
出版时间2009-02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29元
货号10528627
上书时间2024-11-20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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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侯欣一 辽宁锦西人,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制史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等。长期从事中国法律史的教学与研究,先后执教于西北政法大学和南开大学法学院,主要学术兴趣为中国近现代法律史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主要学术成果有:《从司法为民到人民司法——陕甘宁边区大众化司法制度研究》、《法律思想研究》、《中国法律思想通史》(第四卷,合著)、《中国法制通史》(第十卷,合著)、《中国共产党廉政法制史研究》(合著)、《中国法制史》(合著)、《中国法律思想史》(主编)等,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光明日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近三十篇。
目录
绪言
上编 先秦时期的法律思想
第一章 统治集团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夏、商的神权法思想
第二节 西周的礼治思想
第三节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治思想
第二章 思想家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儒家:理性主义者的法律思想
第二节 道家:遁世者的法律思想
第三章 手工业者的法律思想
第四章 社会大众的法律观念
中编 帝制时期的法律思想
第五章 秦汉时期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统治集团的法律思想
第二节 思想家的法律思想
第三节 律学家的法律思想
第四节 执法官吏的法律思想
第五节 汉代民众的法律观念
第六章 魏晋隋唐时期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统治集团的法律思想
第二节 思想家的法律思想
第三节 律学家的法律思想
第四节 民间社会的法律观念
第七章 宋元明清时期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统治集团的法律思想
第二节 思想家的法律思想
第三节 律学家的法律思想
第四节 地方官员的法律思想
第五节 民间社会的法律观念
第八章 中国古代关于若干具体法律问题的讨论
第一节 刑事方面
第二节 民事方面
第三节 司法方面
下编 晚清社会转型时期的法律思想
第九章 统治集团的法律思想
第十章 思想家的法律思想
第十一章 变法修律主持者的法律思想
第十二章 革命者的法律思想
内容摘要
坊间有关中国法律思想史的教材已不下几十种,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再续写一本?这种困惑和自醒一直伴随着本教材编写的全过程。在现代学科分化愈发细致,在西方法学话语系统和学科标准早已成为“普世”性工具的大背景下,如何借助这种话语系统和按照这种标准尽可能准确、简捷地描绘出属于我们民族自己的原汁原味的法律思想,这是笔者从教以来一直思考和追求的。本教材就是这种思考和追求的近期结果。存高远之理想,做现实可能做之事,这是笔者的一贯原则。由于学力所不逮和其他种种原因,本教材与理想和追求之间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所以我们还需努力。
作为一个已经存在了近百年的学科,中国法律思想史的教材体例早已有了相对固定的模式,因而,我们深知任何一点突破都可能承担着极大的风险。好在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狂飙奋进的转折时代,中国人对于任何剧变,都早已气定神闲和波澜不惊。
本教材的特色,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在体例安排上,本教材根据历史顺序但又并非接近依据朝代,而是根据我们所理解的中国法律思想的内在发展逻辑为章节,将同处一个时代的社会各个阶层,如统治者、思想家、律学家、手工业者、执法者和普通民众的法律思想分别加以叙述,以求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法律思想的全貌。
在内容取舍上,按照相对严格的学科标准,将那些与法律思想关系不大的政治思想、哲学思想等内容进行了必要的剔除,使之尽可能地成为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思想史,而不是中国政治思想史、中国思想史中的法律问题,坚持言说者的学科立场。
精彩内容
上编 先秦时期的法律思想
从公元前21世纪的夏代,到公元前221年是中国历目前的先秦时期。社会从蒙昧、野蛮时代进入到文明时代,其重要的标志是国家的出现和法律的产生。先秦时期就是中国国家、法律的产生时期。伴随着国家、法律的产生,中华民族也开始了对法律这种新近出现的社会现象的观察与思考,并逐渐形成了相对系统的理论。由于中国国家、法律产生的路径与其他民族有着明显的不同,因而,中华民族对法律问题的认识也具有鲜明的特色。
按照历史学家的分类,先秦时期又可以细分为夏、商、周三代和春秋战国两个时间段,两者的国家形态具有明显的不同。夏、商、周三代均以某一显贵家族为中心组成统治集团。在统治集团内部,宗法组织和国家组织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父系家长制的传统被大量保留,而全国范围内则建立起一套融政权和族权为一体的等级森严、尊卑有序的政治制度。与此相适应,凝结着本部族人亲情的原始习惯——“礼”,也就自然成了统治者维系其统治的很为重要的手段。但从公元前770年起,也就是从所谓的春秋开始,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生产关系的变化,中国开始出现了天崩地裂的社会变动,旧的宗法秩序被破坏,族权与政权开始分离,新的官僚制度开始出现,法律在社会统治和管理中的作用开始彰显。
如果从法律思想史的角度来考察,夏、商、周三代,特别是其中的夏、商两代,中国人对法律现象的认识尚处于萌芽阶段,而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思想则已出现了繁荣。先秦时期,特别是其中的春秋战国,由于各种原因的汇聚,中华民族对法律问题的思考达到了相当的深度,其成果蔚为大观,先秦时期的法律思想构成了日后数千年中国法律思想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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