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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大卫·萨菲尔|译者:文泽尔
出版社上海人民
ISBN9787208128354
出版时间2015-06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38元
货号3213171
上书时间2024-10-20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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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大卫·萨菲尔最新作品《28天》的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华沙市。萨菲尔先生用第一人称视角,附身在一位名叫米娜的年轻犹太女孩身上,从她在露天市集走私食品进犹太居住区遭遇险境的惊险故事开始讲起,到试图从犹太黑帮首领手上谋差事,之后经历纳粹“搬迁”清洗行动,倾听集中营毒气室生还者口述等等事件,以虚构与史实辉映的手法:用一个虚构人物,串联起十多位真实经历过波兰犹太人大屠杀事件的幸存者们的笔录或口述,复写、再现逝去的真实,并交织爱情、成长、民族认同等宏大主题,撰成这本有笑有泪有回味的小说。
作者简介
文泽尔,作家,藏书家,德英文译者。目前已出版小说著作、译作十余种。小说代表作有《荒野猎人》《冷钢》等:译作有《抵押出去的心》《皇家爱情》等。
大卫·萨菲尔(DavidSafier)1966年生。德国知名编剧,作家。作品曾获德国“最佳情景剧奖”“最佳喜剧电视奖”和美国电视艾美奖等殊荣。
长篇小说处女作《蚂蚁的眼泪》甫一面世,成绩斐然。国内销量逾百万册,并被译介至全球27个国家和地区。构思奇妙,想象丰富,轻松幽默间呈现都市“白骨精”的无奈境遇与生活追寻。
第二部长篇作品《在不懂爱情的年代,遇见爱情》再度登上德国畅销书榜,夸张诙谐、熨帖人心,成为风靡欧洲的爱情疗愈小说,同名浪漫喜剧横扫德国圣诞档期。
目录
活下去/Living
大搬迁/Thebigmove
向死而生/Bornto die
一墙之隔/One wall
城市之光/City lights
我,还活着/I,stillalive
现实与虚构——米夏尔·忒特贝尔格和
大卫·萨菲尔之间的一次对谈
内容摘要
大卫·萨菲尔最新作品《28天》的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华沙市。1943年波兰华沙,16岁的犹太女孩米娜每天冒着生命危险穿梭在华沙市区和犹太人居住区之间,仅仅为了买到一个面包或者一块黄油。
面对战争,生与死对于这个花季少年来说不是空洞的词汇,而是实实在在的一日三餐。然而,这样简
单的愿望在那种环境下也是一种奢望,德国纳粹党卫队的入侵,将犹太贫民窟居民陷入被处决的境地。在母亲、妹妹惨遭杀害,男友失去联系后,米娜唯一的信念便是——活下去……什么样的死,才是有意义的呢?
精彩内容
发现我了。
那群疯狂的野狗们发现我了!
这帮家伙对我紧咬不放,毫不松懈。
实际上,我并没有亲眼看见他们,也并未听见他们发出的声音——只是凭感觉,我就知道,他们已经发现我了。这种感觉,就跟动物察觉到自己的生命正面临危机时的那种直觉类似:在荒野中,抬起头来,明明一点风吹草动都见不到,连天敌的影子也看不见
,却很清楚灾难已快降临。我所身处的这处露天集市
——这处对波兰人而言十分寻常的露天集市,他们在这儿购买日常蔬菜、面包、熏肉,还有日常穿的衣服。对了,他们甚至还在这里买玫瑰花。但是,对我这样的人而言,这里就好比是动物们栖身的荒野一般。
在这里,我简直就被当成了一头猎物;在这里,我或许可能会死掉——当人们发现我是谁,或者,更准确点说——当人们发现我是什么身份之后。
好吧,现在不能走得太快,我在心里暗暗思忖着
。走太慢也不行。对了,没准换个方向走走。噢,千万不要朝那群追踪者们的方向看。还有呼吸也是,不能显得不平稳……总而言之,会引起他们怀疑的事儿,一概不能做。
这是个暖和得出人意料的春日,相比在外面漫步,惬意享受阳光,轻轻松松地逛市场这件事,对我而言,简直难到不可想象。我身体的每一部分都想要即刻逃离,可是,如果当真转身逃离的话,却又马上会引起那帮野狗们的警觉,印证他们之前对我的怀疑——我不是一个普普通通、刚刚结束集市购物之旅的波兰女人,不会带着满满的购物袋回家去向父母交差。
恰恰相反,我是一个走私贩。
我稍稍往里站了些,假装正在从一位农妇的摊位上挑苹果,心里却在琢磨着自己是否应该回头看看,确认一下情况再说。要知道,即便是现在,也还是存在那样的可能性:一切都只是我的臆想,压根儿就没人跟踪我。可就算这样想,我全身上下的每一根肌肉纤维仍旧是不受控制地想要逃跑。要知道,我从很久以前就已经懂得,相信自己天生直觉的重要性。若不是如此,我又怎么可能活到十六岁呢?
如此这般,我终于还是决定要撤退了。主意既然已经定下,我就又开始慢慢走动起来。就在这时,那个胖得令人厌恶的卖苹果农妇(这个女人,她吃东西肯定不是点到即止,而是能吞多少就吞多少),突然在我身后呱噪了一声:“嘿,我卖的可是整个华沙城里最好的苹果!”我觉得她没有说谎,因为,对我而言,每一个苹果都是最好的。对于大部分必须在高墙内生活的人们而言,即便吃烂苹果都是种享受。除了苹果,我的袋子里还有鸡蛋、李子,甚至还有黄油——这玩意儿在我们那边的黑市里,可以卖不少钱呢!
无论如何,在我找到返回墙那边的机会之前,首先必须得搞清楚,到底有几个人正在跟着我。他们肯定也不能完全确定我就是走私贩,否则早就逮捕我了。嗯,我还是必须先找到他们。而且,过程务必十分小心,确保不引起任何人注:卜不能再增加他们的怀
疑了。
我的目光,落在脚下的鹅卵石路上:前方几米远处,有一块方形的下水道铁盖,上面有横开的入水栅口。就在这时,我脑袋里面突然蹦出了个好点子。一
开始,我先假装平平常常走路,走到下水道铁盖上时,再假装自己那双蓝色高跟鞋的鞋跟卡在了铁盖栅口上就好。说到这双高跟鞋,它和我身上穿着的这件装饰有红色花朵的蓝色连衣裙,搭配起来简直完美无缺。每次出来走私,我都穿这身行头——它们是我们家里还有些钱的时候,母亲送给我的。除了这套衣服之外,我其余所有可以穿的东西,全部破落寒酸得要命,有几件,上面的补丁甚至多到数都数不清。试想,如果我穿那些衣服出来,在市集里走不出五米,恐怕就会引起所有人的注意吧。只有我宝贝得不得了的这件连衣裙和高跟鞋,才是走私专用的工作服、我的迷彩、我的战衣。
我直直地向着下水道铁盖走去,故意将鞋跟踩进了栅格里。然后,我微微弯下腰,用十分夸张、戏剧化的语调咒骂道:“噢该死,真见鬼!”一边骂着,一边放下自己的购物袋,朝着被卡住那侧鞋跟的位置低下头,装出要把鞋跟给弄出来的样子。与此同时,我偷偷向着身后四下张望,很快就发现了他们——那帮紧追不舍的野狗。
我的直觉一点儿也没错,只可惜给出的信息不够
慷慨,最终还是眼见为实。
一共有三个男人。走在最前面的是个穿棕色皮夹克、五短身材、没刮胡子的壮汉:年龄约摸四十岁,明显是这帮人的头儿;在他身后,紧跟着一个蓄络腮胡的大块头,壮得简直能够搬起大块岩石,再直直地扔出去;还有个年轻人,年龄跟我差不多大,也穿着
皮夹克,戴了猎人常戴的扁帽,看起来就像是最前面那个头儿的缩小版本——莫非,那人真是这年轻人的父亲?不管怎么说,这个本该去读书的适龄青年,却没有去上学,而是大清早就跟着一群人在集市里四处晃悠,只为了逮住像我这样的可怜虫。P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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