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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速查通(含配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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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编者:中国法制出版社|责编:唐鹍//成知博

出版社中国法制

ISBN9787521619621

出版时间2021-06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28元

货号31173730

上书时间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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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司法部。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

目录
一、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年6月10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14年7月29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年4月9日)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2009年6月16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2007年12月28日)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001年4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5年12月14日)
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
(2019年4月16日)

二、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
1.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2009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1996年10月30日)
2.煤矿安全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2013年7月18日)
3.非煤矿山安全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2015年5月26日)

三、消防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21年4月29日)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2012年7月17日)

四、道路交通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21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017年10月7日)

五、铁路交通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2015年4月24日)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2012年11月9日)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2013年8月17日)

六、水上交通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021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019年3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019年3月2日)

七、民用航空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2021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2011年1月8日)

八、核与辐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2017年9月1日)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2019年3月2日)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2011年1月8日)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2019年3月2日)

九、特种设备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13年6月29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1月24日)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2009年7月3日)

十、电力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018年12月29日)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015年2月17日)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2011年7月7日)

十一、建筑施工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019年4月23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03年11月24日)

十二、危险化学品安全
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2020年2月26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3年12月7日)

十三、民用爆炸品安全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4年7月29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2016年2月6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的通知
(2017年3月6日)

十四、石油天然气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2010年6月25日)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
(2015年5月26日)

十五、劳动安全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18年12月29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012年4月28日)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1994年12月9日)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002年5月12日)

十六、应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年8月30日)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13年10月25日)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6年1月8日)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006年1月22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2019年2月17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19年7月11日)

内容摘要
本书收录2021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涵盖安全生产领域常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相关示范文本,书中收录文件均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部委经过清理修改后的现行有效标准文本,方便读者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公布施行,2009年和2014年进行了二次修正,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完善。
2021年《安全生产法》迎来第三次大修,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规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普遍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实施职业禁入等。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增加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监管部门可以按日连续处罚等规定。
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等问题,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恶劣的生产经营单位关闭力度,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对主要负责人实施职业禁入。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还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信息的及时归集、共享、应用和公开,对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处罚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在监督管理部门公示系统予以公开曝光,强化对违法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诚信水平。
此外,针对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出现的安全生产新情况,以及一些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也增加了相关规定。

精彩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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