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管理人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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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向辉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
ISBN9787516231487
出版时间2023-08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58元
货号1203011449
上书时间2024-08-11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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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言/李曙光
前言
第一章 个人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基础理论
一、个人破产管理人的概念界定
(一)个人破产制度的概况
(二)个人破产管理人的制度概况
(三)个人破产管理人的内涵厘定
(四)个人破产管理人的基本特征
二、个人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
(一)法律地位的相关理论学说
(二)法律地位理论学说的评述
三、个人破产管理人的主要功能
(一)接管功能
(二)咨询功能
(三)监督功能
(四)利益衡平功能
四、设置个人破产管理人的必要性
(一)有助于克服债权人自主管理的弊端
(二)有利于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
(三)有利于实现个人破产的制度价值
第二章 个人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制度
一、个人破产管理人的任职主体
(一)官方管理人与市场管理人之争
(二)机构管理人与个人管理人之争
(三)我国个人破产管理人任职主体的选择
二、个人破产管理人的任职资格
(一)个人破产管理人任职资格的考量因素
(二)个人破产管理人任职资格的具体设置
(三)关于破产管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讨论
三、个人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
(一)影响个人破产管理人选任方式的因素
(二)不同选任方式的特征分析和利弊权衡
(三)我国个人破产管理人选任方式的定性
四、个人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时间
(一)破产开始时间对管理人选任的影响
(二)关于我国个人破产管理人选任时间的认定
第三章 个人破产管理人的履职制度
一、个人破产管理人履职制度概述
二、个人破产管理人履职困境
(一)宏观上:缺乏法律确权和指引
(二)微观上:管理人权责不明晰
三、个人破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
(一)个人破产程序启动前的咨询建议及和解辅助职责
(二)个人破产程序中的主要法定职责
四、个人破产管理人的法律责任制度
(一)行政法律责任
(二)民事赔偿责任
(三)刑事法律责任
五、个人破产管理人的变更解任制度
(一)管理人自行辞任
内容摘要
本书紧扣当前我国破产法领域的立法进程与关注热点,对国内外个人破产管理人制度的理论沿革与实务发展进行了深度探析。作者认为,应当综合考量个人破产管理人法律地位和现实功能,切实探索个人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履职、报酬、监督等具体制度设计和运行方案,以助推个人破产制度真正全面落地。本书结合司法实践,提出了个人破产管理人制度运行的建设性可行方案,以期为个人破产制度研究与实务操作提供有价值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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