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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衡(系统动态平衡发展理论与新十大关系培文通识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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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曙光

出版社北京大学

ISBN9787301295748

出版时间20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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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49元

货号30226521

上书时间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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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王曙光,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产业与文化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先后获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后留校任教至今。王曙光教授是我国农村金融学科和金融伦理学科的主要开拓者之一。已出版经济学著作《中国农村》《中国方略》《问道乡野》《农行之道》《告别贫困》《金融减贫》《金融伦理学》《农村金融学》等二十余部,发表经济学论文百余篇,并出版散文从集“燕园四记”和《明尼苏达书简》等。

目录
自序  系统动态平衡发展理论与中国未来
第一章  论新十大关系
  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二、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三、速度与质量的关系
  四、国企与民企的关系
  五、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关系
  六、东部与西部的关系
  七、富裕与贫困的关系
  八、城市与农村的关系
  九、金融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
  十、国内战略与国际战略的关系
  结束语
第二章  中国经济体制变迁的历史脉络与内在逻辑
  一、引言:对经济体制变迁的不同模式的反省
  二、中国经济体制变迁的历史起点与基本条件
  三、中国经济体制变迁的内在逻辑和传统智慧
  四、中国经济体制变迁的若干检讨和未来方向探讨
第三章  产业政策与经济发展:争议与变革
  一、产业政策与国家角色:两次学术争议及其辨析
  二、产业政策之国际视野:美国和日本
  三、中国产业政策之检讨:效率与公平之争
  四、中国农村银行业的转型与创新:政府和市场各自需要做些什么
第四章  百年“国家-市场”宏观景观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
  一、引言:国家与市场:百年宏观景观
  二、国际上农村金融发展的历史阶段
  三、中国农村金融的历史命运
  四、中国农村金融的存量改革与增量改革
  五、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顶层设计
第五章  中国扶贫开发的战略转型:习近平扶贫思想研究
  一、包容式(普惠式)增长、机会均等与赋权
  二、统筹区域发展和城乡发展,推动内生式扶贫,实现全面小康
  三、实现精准脱贫,提高扶贫的精准性和可持续性
第六章  中国合作金融体系百年制度变迁与未来战略走向
  一、发轫与彷徨:1918—1949,合作金融体系在中国的早期发展与经验教训
  二、辉煌与异化:1949—1979,工业化与赶超战略背景下的合作金融使命与体制特征
  三、回归与前行:1979—2003,经典主义合作金融与修正主义合作金融之争
  四、颠覆与变革:2003—2018,从大历史角度看合作金融体系全面改制的利弊得失
  五、农村商业银行未来战略走向:三个结构的深化完善和三个视角的创新
  六、倔强生长:草根金融的生命力在何处
第七章  放大格局看转型阵痛期的中国经济
  一、如何理解当前宏观经济增长的总体态势和趋势
  二、知变守常:企业家的变革精神与工匠精神
  三、混合所有制构建的意义与民营企业的历史机遇
  四、城乡一体化战略中的商业机遇
  五、如何在“一带一路”战略中把握机遇:义乌奇迹和沙县奇迹的启示
第八章  中国金融文化的历史与现状
  一、金融文化的三个层次
  二、理解金融文化的两个维度
  三、源远流长的中国金融文化:五个阶段

内容摘要
  《中国论衡:系统动态平衡发展理论与新十大关系》收录王曙光教授的新文稿与演讲十五篇。这些文章从“系统动态平衡理论”出发,深入探讨影响中国未来大趋向的“新十大关系”,以战略高度对中国经济若干根本问题与学术界的重大争议进行了系统判析。内容涉及产业政策选择、政府-市场关系转型、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扶贫开发战略、金融体制变革、乡村重建以及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等重大议题,视野开阔,观点独到,文笔顺畅,具有较强的思想性与可读性。

精彩内容
\"第一章论新十大关系新中国在近70年的发展进程中,总体的表现是非常优异的,无论是从全球比较的横向的视角,还是从历史发展的纵向的维度,新中国的经济发展都可称之为人类历史上的奇迹,可以视为中华民族近代以来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一个改变中华民族命运的重要节点。在这个节点上,新中国以无比的勇气,在经济发展体制方面做出了很多创造性的制度安排,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从而赢得整个民族命运的转机。中国从一个一穷二白的工业基础极为薄弱的国家,重新回到大国经济角逐的核心,而且逐步赢得一个相当重要的地位,甚至可以在不远的将来重新回到康乾时代中国的位置,即经济总量占世界的四分之一强,且人均收入居于世界的前列。这个愿景,现在看来是非常真实的,而不是一个虚幻的目标。
在经济追赶和快速工业化的进程中,当然中国走了一条非常特殊的道路。这条道路在整体上看是成功的,但即便如此,随着历史的变迁和中国经济地位以及经济形态的变化,这套发展模式也有着不断修正和不断创新的必要。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如果不对我们以前的发展模式做出彻底的深刻的反思,我们就不可能实现这种增长的可持续,甚至会造成社会经济发展的诸多严重后果。在中国这样一个超级复杂和历史超级漫长的大国,任何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的实施都应该经过仔细的权衡,所谓“治大国若烹小鲜”,需要极其慎重的考虑和极其高超的平衡术。
而中国在近70年的经济发展中,尤其在近40年来,“非均衡”成为一种典型的特征。这个不均衡,有其深远的历史背景,有其制度和文化背景,是历史地形成的,不是可以轻易地改变的。非均衡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根本体制特征,当然也是一个文化特征。从绝对的意义来讲,任何经济体的发展都不可能是均衡的,经济总是在非均衡中寻找平衡,总是在非均衡的状态中实现发展。因此,我们所追求的,就必然不是一个静态的平衡的状态,而这种理想的静态的均衡也永远不会实现;我们所追求的,乃是一种动态的均衡,是在不均衡中逐步趋于均衡的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且,从经济发展的机制层面来说,某些不均衡的存在也是必要的,不均衡才能激发活力,激发创新,创造各种机会,使得经济社会超常规发展;就如同钟摆的摆动,如果左右力量完全均衡了,钟摆就不摆动了,也就失去了活力。但是钟摆也不可处于一种过度的不均衡中,它的不均衡要保持一个度,否则就难以维系其安全性和正常的运作。经济的道理也是一样。所以我们要客观看待非均衡,不要对经济发展中的非均衡一概以一种否定和批判的态度视之,这是不客观的。但是也不要听任这种非均衡发展下去,不要使这种非均衡影响整个体系的安全和稳定。也就是说,适度的非均衡是必要的和必然的,而过度的非均衡则是有害的甚至是危险的,应该加以矫正。这是我们今天谈十大关系的根本方法论前提,这个思维方法贯穿始终。
今天中国的发展处在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上。体制机制的问题已经系统性地表现出来。因此,我们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也要有系统性的变革,不能只是修修补补、敷衍了事,以致拖延了时间,丧失了变革的时机。
今天讲十个方面:一、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二、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三、速度和质量的关系;四、国企和民企的关系;五、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的关系;六、东部和西部的关系;七、富裕和贫困的关系;八、国内战略和国际战略的关系;九、金融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关系;十、城市和农村的关系。
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最近学术界出现了几次激烈的学术争论,我认为所有争议的核心实际上围绕着一个焦点,就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从经济史和经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可以说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中唯一的核心问题。在经济史中,从近一百多年的历史维度来看,实际上崇尚市场作用的经济自由主义和崇尚政府作用的国家干预主义这两种思潮,总是交替出现,互相消长,没有一种力量会绝对地在任何时间起主导作用;总是一段时间国家干预主义起主导作用,占据主流地位,而另一段时间则经济自由主义起主导作用,占据主流地位;而且这个特点在近百年以来特别突出,世界各个国家都是如此。从全球各个经济体的发展进程来看,各个国家在政府和市场关系中也出现了这种交替的现象,美国如此,欧洲如此,日本如此,俄罗斯也是如此。当代世界经济往往把市场和政府的力量融合在一起。
所以,凡是那种绝对地认为国家干预主义或者经济自由主义是不可怀疑的正确观点的说法,都是违背经济史真实规律的,都是教条主义的,不符合辩证的动态的观点。政府和市场,无外乎是经济发展的两种不同的推动力量和要素,一种力量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过度了,就必然引发经济发展中各个层面的问题,从而逼迫经济体制必须发生变革,以纠正这种过度的不均衡的情况。比如说,在一个阶段,政府发挥的作用太多了,抑制了市场的作用,从而导致体制不灵活,人民的福利下降,经济增长的效率受到损失,因此就必须加强市场的调节,削弱政府的作用,矫正政府过度介入的情况,克服政府的一些弊端。同样地,如果一个阶段任由市场力量过度发挥作用,市场的自发作用导致社会经济发展极其不均衡,出现了社会公正方面的问题,导致垄断、贫富不均、公共品供给不足、社会混乱、国家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突出,则应该进一步发挥政府的作用,加大社会公共品支出,防止垄断和社会不公,对市场力量进行矫正和监督。一个良性发展的经济,总是在政府和市场之间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政府和市场各司其职,发挥各自的作用,不缺位,也不越位。
当然,“把市场当作市场,把政府当作政府”,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所以经济体制的调整,是一个艰苦的过程。政府跟市场的关系问题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有些学者提出,一个良好运作的经济体制是“有为政府加有效市场”,但是这个概括歧义很大。什么叫“有为的政府”?中国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各个方面都进行了极其深入的介入,难道还不够有为吗?应该是非常有为了,但问题是这个“有为”怎么解释。有为“应该”是有所作为,不是乱为,更不是不为。“有为”这个词在中国的语境里面,并不是乱为的概念,并不是盲目瞎搞的概念,“有为”一般指的是正当且必要的作为,这叫“有为”。当然我觉得还不仅如此,因为在中国的语境里面,恐怕“有为”不仅是正确的作为,不仅是不乱为,而且意味着国家有主动性,其潜台词是国家要主动做事,主动介入经济发展的各个层面中。政府要有所作为,而且主动地、积极地有所作为。但是在这样的语境下,“有为”政府的界限就不容易厘清,政府的力量就容易发生偏差,就容易出现不当的介入。而且,在中国的历史中,官府(现在叫政府)本来在人们的心目中就天然具有超越市场的权威性,它的自由裁量权常常不受限制,因此提“有为政府”往往会引发决策层面和操作层面的很多扭曲,导致政府权力过大,跨越了“有为政府”本身应该具有的含义界限。
有为政府是不是就不顾市场呢?我们看到现在很多的做法都是这样的:政府很有为,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总是积极作为,但是对于市场的运作机制不够尊重(当然并非主观上如此),也不够熟悉,因此很多政府干预往往从良好的愿望出发,而收到消极的后果。这个问题我们在计划经济时期已经遇到了。毛主席那时候已经意识到,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实施过程中,不能忽视市场的力量,应该客观看待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价值规律的关系,在执行计划经济的过程当中,还必须尊重价值规律,尊重交换规律,你不尊重价值规律的话,计划经济所赖以实施的很多交换关系如何体现呢,全部的计划是难以达到一个供求均衡的状态的。所以在计划经济执行的过程中,那个年代的领导人已经意识到不可能完全排斥市场的作用,不能不顾市场甚至完全取消市场。因此在改革开放之后,才提出以计划经济为主,以市场经济为辅,后来又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概念;直到十四大即1992年才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八大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个说法具有原则性,也很巧妙,尤其是“更好”这两个字,值得好好思考,仔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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