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情况评估报告(2016)/国家智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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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
出版社中国社科
ISBN9787516185070
出版时间2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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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28元
货号3595588
上书时间2024-08-10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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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长期关注中国法治发展、司法制度运行与司法改革,先后推出了《中国政府透明度》《中国司法透明度》《中国检务透明度》《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北京法院阳光司法》《中国高等教育透明度》等系列指数年度报告,以及《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司法透明靠前比较》《人民论坛·浙江法院特辑》等成果。
目录
一 评估对象及指标设计
(一)评估对象
(二)评估内容
(三)评估方法
二 评估的总体结果
(一)国务院部门年度报告评估结果分析
(二)省级政府的年度报告评估结果分析
(三)国务院部门与省级政府的年度报告对比分析
三 评估中发现的亮点
(一)绝大多数评估对象能够按时发布年度报告
(二)评估对象均在门户网站设置年度报告公开专栏,不少对象设有集中展示平台
(三)部分评估对象注重年度报告的形式新颖性
(四)绝大多数评估对象年度报告要素齐全,部分报告内容翔实、重点突出
(五)年度报告显示部分评估对象能够主动创新公开机制
(六)个别评估对象能够对自身信息公开总体情况进行分析
(七)部分评估对象附有独立于年度报告的图解说明
四 评估中发现的问题
(一)个别评估对象年度报告发布不及时
(二)部分评估对象年度报告发布后有变动
(三)部分评估对象多平台发布年度报告
(四)个别评估对象年度报告专栏排序混乱,查询不便
(五)个别评估对象集中展示平台信息不全面
(六)个别评估对象年度报告可获取性不强
(七)部分评估对象年度报告未能体现形式新颖性要求
(八)部分评估对象年度报告样式设计不尽合理,展示方式需完善
(九)部分评估对象年度报告内容不翔实
(十)个别省级政府的年度报告未反映本行政区域信息公开情况全貌
(十一)部分评估对象年度报告内容与其往年报告内容雷同
(十二)部分评估对象年度报告内容准确性不佳
四 完善建议
(一)重视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确保依法;规范发布年度报告
(二)整合年度报告发布平台,做好年度报告分类展示
(三)确保年度报告内容可自由获取性和可读性
(四)充实年度报告内容,做到用事实和数据说话
(五)加强信息统计,确保年度报告内容准确
附件一 2015年评估的国务院部门目录
附件二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内容摘要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
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长期关注中国法治发展、司法制度运行与司法改革,先后推出了《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中国检
务透明度指数报告》《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报告》《北京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报告》《中国高等教育透明度指数报告》等系列法治评估报告,以及《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2015)》《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司法透明国际比较》等成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情况评估报告(2016)》对55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2016年发布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发现,2016年,各地区各部门总体按时发布了年度报告,并注重建设集中栏目,展示下属部门的年度报告,不少年度报告数据翔实、总结细致。但仍有一些年度报告对一些公开工作的描述较粗,甚至未予以涉及。因此,有必要在今后的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细化内容,提升编制质量,用数据和事实展示政府信息公开进展、成效与努力方向,为社会评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更准确的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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