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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统治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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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加]宋怡明

出版社九州出版社

ISBN9787522506814

出版时间2021-12

装帧精装

开本其他

定价78元

货号1202849296

上书时间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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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著者简介宋怡明(MichaelSzonyi),哈佛大学东亚语言文明系中国历史学教授,费正清研究中心主任,明清及中国近代社会史学家。擅长利用历史人类学和田野调查方法研究中国东南亚地区的社会史。著有PracticingKinship:LineageandDescentinLateImperialChina(2002),ColdWarIsland:QuemoyontheFrontLine(2008),TheArtofBeingGoverned:EverydayPoliticsinLateImperialChina(2018);编有TheChinaQuestion:CriticalInsightsintoaRisingPower(2018),ACompaniontoChineseHistory(2017)。
译者简介钟逸明,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本科就读于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硕士就读于牛津大学圣十字学院。研究兴趣包括中国现代史和华人华侨史。曾翻译毕可思(RobertBickers)著TheScrambleforChina:ForeignDevilsintheQingEmpire,1832—1914(尚未出版)。

目录
登场的家族 1
中文版序一 5
中文版序二 7
导 论 悲苛政一门入军户? 叹凄凉三子死他乡
明代中国的日常政治 1
第一部分?在乡村
第一章 服兵役贤弟勇代兄? 分家产幼子竟承嗣
征兵、军役与家庭策略 31
第二章 藏祸心恶少诬富族? 噤蜚语军叔访故亲
士兵与亲属的新社会关系 87
第二部分?在卫所
第三章 乱海疆倭寇混真假? 犯走私官匪淆黑白
沿海卫所与海上走私 113
第四章 结连理戍兵入乡俗? 办卫学军官传书香
卫所里的新社会关系 155
第三部分?在军屯
第五章 遭构陷家门逢厄运? 诅书吏屯卒雪冤情
军屯内的制度套利  185
第六章 施巧计军户取民籍? 联乡谊一庙奉二神
屯军与百姓社会关系之处理 233
第四部分?余?音
第七章 认同宗异姓成亲族? 作始祖关帝显神威
明代军事制度的遗产 277
结 论 307
致 谢 339
参考文献 343
出版后记 367

内容摘要
本书以明代沿海卫所为背景,剖析在明朝世袭军户制度下军户家庭与官府的互动,着重描述和总结了承担兵役义务的军户如何趋利避害,制订出种种策略以优化自身处境。他们既未公然蔑视权威,亦非俯首帖耳,而是在反抗与服从的“中间地带”运作,以期将需要付出的代价降到最低,同时使利益最大化。
本书分三大部分,分别讲述了福建军户在原籍、卫所和军屯的生活。本书的一大特色在于,运用了大量家谱、地方志、口述史等民间资料,讲述了许多发生在军户生活中有趣的故事。真实而鲜活的案例,辅以严谨、细致的考辨,构成了这本讲述百姓自身历史的社会史著作。

精彩内容
导 论悲苛政一门入军户?叹凄凉三子死他乡明代中国的日常政治凡是国家,必有军队,用以保卫国土、攘外安内。很遗憾,这一历史规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军事制度普遍存在,从这里入手做研究往往卓有成效。我们不仅能通过该制度了解国家如何运作、互相影响。这是因为,国家拥有军队,自然意味着拥有士兵。动员民众参军是国家不得不面对的最常见的挑战之一。在历史上的几乎每个国家中,都有一部分人或自愿、或不自愿地以当兵的方式为国家服务。如何动员民众参军?国家的抉择,对军队的方方面面—从指挥结构到军事战略,从筹措军费到后勤补给—均意义重大,亦深刻地影响着在伍服役的士兵。
本书讨论的是:在明代(1368—1644)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国家的军事动员决策所带来的影响。重点不在于相关决策造成的军事、后勤或财政后果,而是其社会影响,即军事制度如何形塑普通百姓的生活。我将在本书中讲述一个个明代平凡家庭与国家机构之间互动的故事,并考察这种互动如何作用于其他社会关系。明代百姓如何因应兵役之责?他们的行为引发了哪些更广泛的后果?这两个简单的问题,占据着本书的核心位置。
万历年间(16世纪晚期)生活于泉州近郊的颜魁槐,为我们留下了一段翔实的记述,从中可以看到他的家族是如何回答上述两个问题的。“伤哉!”他以哀叹开篇,接着写道:勾伍之毒人也,猛于虎。我祖观田公六子,三死于是焉。弟故,兄代。兄终,弟及。在留守卫者一,毙于滇南者二。今朱家自嘉靖六年着役,抵今垂八十载,每回家取贴,万里崎岖,子姓待之若平(凭)空开骗局者。然曾不稍加怜恤,窃恐意叵测,我家未得晏然安寝也。故纪伍籍谱末,俾后人有所据,稽考从戎之繇、勾清之苦,与二姓合同均贴始末,得先事预为之备焉。
洪武九年抽军,本户颜师吉户内六丁,六都朱必茂户三丁,共合当南京留守卫军一名。先将正户颜丁应祖应役,乃观田公第四子,时年一十四岁,南京当军病故。勾次兄应安补役,逃回,称作病故。勾长兄应乾补役。洪武十四年,调征云南,拔守楚雄卫,百户袁纪下分屯种军。在卫二十八年卒,今有坟墩在。生子颜关、颜保。永乐八年勾军,推乾第五弟应崇起解补,在途不知日月病故。
至宣德三年,称作沉迷,将户丁颜良兴寄操泉州卫,至正统三年戊午故。勾朱必茂户丁细苟补操。至景泰三年,将细苟起解楚雄,本户贴盘缠银二十二两五钱、棉布三十匹。细苟到卫逃回,册勾将朱末初起解,本户又贴银二十二两五钱、棉布九匹,到卫逃。册勾将朱真璇起解,又贴银一十两。至弘治间逃回,仍拘起解,又贴银十两。正德十一年,又逃。嘉靖六年,册勾逃军。本府清理,审将朱尚忠起解,颜继户内津贴盘费银三十八两。二家议立合同:“颜家四丁当军百余年,俱各在伍身故。朱尚忠此去,务要在伍身故。发册清勾,颜家愿替朱家依例津贴盘费银两。”至嘉靖廿一年,尚忠回籍取贴布匹银两,本家每丁科银一钱,计三十四两,余设酒呈戏,备银送行。至戊午,尚忠称伊行年六十有余,退军与长男,代我家当军焉。立合同,再年每丁约贴银三分。尚忠回卫,父子继殁。
至万历壬午,孙朱邦彬回籍取贴。计二十五年,每丁依原谣出银七钱五分,除贫乏、病故、新娶,实只有银四十二两。彬嫌少,欲告状退役,又欲勒借盘费。故会众与立合同,每丁年还银六分。癸巳,朱仰泉取贴,本族还银不上四十两。朱家以代我当军不理,除往来费用,所得无几。大约朱邦彬既长,子孙在卫,退役虽非本心,无利亦岂甘代我家?若一解顶,买军妻、备盘缠,所费难量。若再来取贴,处之以礼,待之以厚利,庶无后患。
颜魁槐笔下的悲惨故事,要从颜家在明代户籍制度中的身份讲起。颜家被朝廷编为军户。在明代大部分时间里,人口中的这一特殊群体构成了军队的核心力量。后文将对军户制度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目前,我们只需要知道,军户必须世世代代为军队提供军人。并不是说军户中的每一个人——准确地说,每个男丁——都要当兵,而是说他们有义务为军队提供一定数目的人员。通常而言,每户一丁。颜家的情况有些复杂。他们和朱家——当地的另一个家族——共同承役。换句话说,两家须联合派出一名士兵,其中颜家负主要责任。颜朱两家组成了所谓的“正贴军户”。洪武九年(1376),颜朱两家被征入伍,颜氏家长颜观田率先出丁,以确保两家履行义务。他选择让第四子颜应祖服役。应祖当时不过是个十四岁的男孩,就被遣往远方的南京戍卫。他在伍时间很短,到京师后不久便因病身故。颜家随后派出另一名幼子接替应祖。这个孩子也没服役多长时间,就当了逃兵,不知所终。颜观田别无选择,只得继续出丁。这次他态度一变,命令六个儿子中的老大应役。
洪武十四年(1381),颜家长子被调往千里迢遥的西南边疆,戍守云南楚雄卫。他在那里终身服役,再未回乡,于永乐八年(1410)去世。勾军官吏第四次登门。颜观田已是风烛残年,却不得不再择子顶补。新兵甚至连驻地都没见着,就在长途跋涉中不幸病故。颜观田去世时,他六个儿子中的四个服过兵役。三人入伍不久即离世或逃亡;唯一的“幸存者”,则远离家乡,在西南丛林卫所里度过余生。
之后的十多年,颜朱军户没有再派人当兵。这可能要感谢负责相关文书的书吏粗心大意,未及追查。到了宣德三年(1428),明军兵力严重短缺,朝廷重新清理军伍,勾补逃军,力图填满缺额。部分官员认为,士兵驻地远离本乡是军队失额的原因之一。有些新兵在漫漫长途中患病、死亡,颜观田的两个儿子就是如此;有些则如同颜家的另一个儿子,宁作逃兵,也不肯和家人天各一方、永难再见。军队的对策,可被称为“自首政策”:若负有补伍之责的男丁主动向官府自首,他将得到清勾官吏的保证,不会被送回本户原来服役的远方卫所,而是在家乡附近就地安排。颜良兴,这名年轻的颜氏族人于是借机向朝廷自首,成功改编到不远的泉州卫服役。他于十年后去世。至此,颜家已经服了六十多年的兵役。
颜良兴身故后,颜家再无役龄男丁。于是乎,替补军役的责任转移到了“正贴军户”的另一家人身上。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朱家先后派出四名族人参军。
随着边防所需兵员有增无已,“自首政策”最终破产。朱家的第一名士兵又被遣回颜朱军户原本的驻地——西南丛林中的楚雄卫。两家人都十分希望他能恪尽职守。逃兵屡禁不止,是明朝军队的大问题。对军户而言也是个大麻烦,因为他们必须找人顶补。为了阻止本户士兵逃亡,颜朱两家精心安排,为每位新兵准备银两和棉布。表面上,这是“军装盘缠”;实际上,两家希望以此说服新兵留在军队。这个如意算盘落空了。在役士兵一次又一次地逃亡,官吏便一次又一次地上门,勾取两家的替役者。
时至嘉靖六年(1527),颜朱军户服役已超过一个半世纪,对其中的不确定性深恶痛绝,想要找到长远的解决方案。他们共同拟订了一份简明的合同,其内容迄今仍留在颜氏族谱之中。当时正在服役的朱氏族人是朱尚忠,他同意毕生服役。(合同赫然写道:“务要在伍身故。”)颜家为求放心,同意替朱家支付朱尚忠的军装盘缠,以确保他坚持履行两家的共同义务。
事与愿违,该方案未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嘉靖三十七年(1558),朱尚忠自云南归来,提出一个新方案。他已经当了六十年的兵,想要退役,并希望达成一笔交易:朱尚忠承诺,自己的直系亲属和后代子孙会永世承担兵役,作为交换,两家人须定期支付银两。尚忠的儿子和孙子相继补伍,这将使颜家免于世代当兵,转而以金钱代役。只要持续付钱,颜家就再也不必担心会有官吏将颜氏族人推上战场。
颜朱两家起草的新合同比旧合同细致得多。其条文——同样被录入族谱——不仅包括两家的族际安排,还包括颜氏自家的内部协议,即如何筹钱给付朱尚忠及其后代。两百多年前,颜家被征入伍;而此时,颜观田的后代子孙很可能已有数百人之多。他们构成了所谓的“宗族”。合同明文规定,宗族中的每名男丁须逐年缴付一小笔款项,组成累积基金。准确地说,就是按丁摊派的人头费。而远在西南边疆的正军,将会定期收到来自本基金的报酬。
终于解决了一个旷日持久的难题,两家成员肯定如释重负。但故事尚未结束。新合同订立二十五年后,朱尚忠之孙回到家乡,抱怨酬劳太少,要求重修条款。颜家自度别无他法,不得不答应。他们提高了人头费,以应付新的、更多的军装开销。
颜魁槐的记述止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他呼吁族人凡事要通情达理,满足朱家后人的全部要求。如果正军回来索取更多盘缠,族人务必“处之以礼,待之以厚利,庶无后患”。颜氏族人也许没什么机会遵行颜魁槐的嘱咐,因为半个世纪后,明朝土崩瓦解。取而代之的清王朝,在军队动员问题上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方针。
颜魁槐受过良好的教育,科举及第,仕途得意。但是,他的记述不是站在学者或官僚的角度写下的。它既非哲学沉思,亦非政策分析,只是一份家族内部的文书,被录入族谱,主要供族人浏览(我们将在后文的讨论中发现,颜魁槐也意识到,有朝一日,这份内部文书可能会作为呈堂证供交由判官过目)。它阐明了颜家为满足朝廷要求而做出的各项安排,并证实着这些安排的合理性。它的时间跨度逾两百年,几乎与明王朝相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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