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代官制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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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官制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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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瞿宣颖

出版社北京出版社

ISBN9787200154283

出版时间2022-04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定价54元

货号1202675412

上书时间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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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瞿宣颖(1894~1973),别名益锴,字兑之,简署兑,号铢庵,晚号蜕厂、蜕园。湖南善化(今长沙市)人。晚清军机大臣瞿鸿禨之子。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早年任北洋政府国务院秘书、国史编纂处处长、印铸局局长、湖北省政府秘书长等职。后在南开大学、燕京大学、清华大学、辅仁大学任教。解放后任上海市政协委员。精诗词书画,尤擅于文史掌故,是深具国学功底的文学家和史学家。著有《汉代风俗制度史前编》《汉魏六朝赋选》《北平建置谈荟》《北平史表长编》《同光间燕都掌故辑略》《中国社会史料丛钞》《方志考稿甲集》《长沙瞿氏丛刊》《补书堂讨录》等丰富著述。还著有《燕都览古诗话》,为咏览燕都之作,以诗系文,诗文并茂。其中有关什刹海地区的诗文有15篇。

目录
目 录
历代官制概述

005一?秦汉
011二?魏晋南北朝
013三?隋唐
031四?宋
051五?辽
057六?金
061七?元
071八?明
086九?清

历代职官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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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内容摘要
《历代官制概述》为黄本骥先生《历代职官表》中瞿蜕园先生所作部分,为《历代官制概述》与《历代职官简释》。为了使读者了解历代职官的沿革和表中所列职官的职掌、演变的情况,《历代官制概述》是通论历代官制沿革的情况,以便读者对历代职官制度有一个概括性的认识。《历代职官简释》其实是为了解释《历代职官表》中官名或者文字名为出发点,本书并没有脱离《历代职官表》的基础,所以对清代的制度说得比较详细、具体。为《历代职官表》提供辅助说明的作用。

主编推荐
本书全面概括中国历代职官制度的沿袭、发展过程,使读者可以清楚、系统地了解中国的官制之谜。

精彩内容
每一王朝,在其完成统一以后,必着手制定其立国的规模体制,以期统治政权的长久巩固,如秦、如晋、如隋,都是如此。唯有宋代,在五代十国长期混乱之后,虽然取得统一,却并没有将支离破碎的旧制度加以修整,也没有另定一套整齐划一的新制度。反而在混乱的程度上加深,以致形成一种参差夹杂、变动不常的现象。这是读宋史的人所感到难于掌握的。
首先是因为五代的君主都由藩镇而取得政权,他们包括他们的部下都习惯于军府的任意措置,一切职务既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一定的名称。重要职务都付之于临时差遣,而旧有一套的制度仅作为仪式装点之用。宋代的开国君主既不例外,而佐命宰相赵普又是藩镇的幕职出身,所以宋代初期的政治制度仍是以唐代藩镇的规模为基础,像《唐六典》那样的正式条例早已抛在一边。
《宋史·职官志》还追源溯流,推到唐代的破坏定制已非一日,这也是有原因的。《宋史》的意思说:从武则天的时代起,就有试官的条例,有员外官的设置,有检校、判、知等名目。原意是以定制内之官待平常的人,而以临时差遣待有用之才,使庸碌之人不能生循资序迁的希冀,而才能显著之人得以在本职上充分发挥,不受规章条格的束缚牵制。这是较好的一面。然而这样一来,又产生叠床架屋、名实不相符的怪特现象。
这种弊病,宋代更甚于唐。以中央官而论,既有三省的正式机构,又以中书省置于宫廷内,与枢密院共同执政。所有三省、六部二十四司的本职都是用其他官员主判的,本官不管本职。例如吏部侍郎就并不管吏部的事。如果指定任本部,还须加上“判本司”的头衔。《宋史》说得最透彻:“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预朝政,侍郎、给事不领省职,谏议无言责,起居不记注,中书常阙舍人,门下罕除常侍,司谏、正言(即前此之拾遗、补阙)非特旨供职亦不任谏诤。至于仆射、尚书、丞、郎、员外,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结果则官与职离而为二,官是虚名,职才是实际的官说。在此以外,还有差遣,职还不一定有职务,差遣才是职务。例如吏部郎中、龙图阁学士、知开封府,吏部郎中是官,龙图阁学士是职(这是不在正规官系统内的),知开封府是差遣。开封府本来正官是府尹,而不置府尹,仅以知府代充,这就是所谓以其他官员主判。
外官的刺史、县令,本来是历代相沿的正式地方行政官,自从唐代中期藩镇割据以后,往往由节度、观察使派人代理,不归中央除授。于是形成五代时武人横恣之弊。宋太祖想逐步纠正,于是先叫节度、观察所辖之州直接中央,不除授刺史,只派京官前往知州事,知州事即管州事之意。继而县令也不除授,只派京官前往知县事。又仍恐知州的权太大,又设通判以分其权。而刺史、县令正官反成虚设。直到神宗时,才企图恢复唐代的正常制度,省、部、寺、监都仍旧收回自己的职掌。凡有职掌的官名为职事官,而仅为表明等级身份的官则名为寄禄官。寄禄官不再以尚书、侍郎、卿、监为名,而另定官号。这一更张名为元丰新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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