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权的国家保护义务研究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社会权的国家保护义务研究

全新正版 极速发货

58.35 6.0折 98 全新

库存4件

广东广州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作者邓炜辉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ISBN9787520371766

出版时间2020-07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98元

货号1202204127

上书时间2024-11-21

书香美美

已实名 已认证 进店 收藏店铺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目录
绪论

节 选题来源与意义

一 选题来源

二 选题价值与意义

第二节 文献综述

一 “社会权”研究现状

二 “国家保护义务”研究现状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一 研究思路

二 研究方法

章 社会权:权利谱系的现代性变革

节 社会权的概念

一 社会权概念的确定

二 社会权概念的界定

三 社会权的外延谱系

第二节 社会权思想的历史演进

一 近代以前社会权思想的萌芽

二 近代时期社会权思想的形成

三 现代时期社会权思想的发展

第三节 社会权的规范效力

一 德日学界对社会权宪法效力的探讨

二 社会权规范效力的整体模型

三 中国社会权效力的宪法规范分析:以社会保障为例

第二章 国家保护义务:社会权保障的根本径路

节 国家保护义务理论之缘起

一 国家义务理论中的“保护义务”概念

二 德国“国家保护义务”理论的起源:以自由权为核心

第二节 社会权国家保护义务的理论证成

一 人性尊严:社会权与国家保护义务的内在关联

二 国家任务“位移”:国家社会权保护义务的现实渊源

三 “客观价值秩序”:社会权国家保护义务的规范证成

第三节 社会权国家保护义务的体系结构

一 基础性结构:作为客观法的社会权国家保护义务体系

二 派生性结构:作为主观权利的社会权国家保护义务体系

三 小结

第四节 国家对社会权保护义务的责任分担

一 “宪法委托”:立法权在社会权保护义务中的责任分担

二 警察行政:行政权在社会权保护义务中的责任分担

三 权利救济:司法权在社会权保护义务中的责任分担

第三章 社会权立宪保护义务的比较

节 劳动权之立宪保护义务的比较

一 世界各国劳动权立宪保护义务的整体性特征

二 中外劳动权立宪保护义务的比较

第二节 社会保障之立宪保护义务的比较

一 世界各国社会保障立宪保护义务的整体性特征

二 中外社会保障之立宪保护义务的比较

第三节 受教育权之立宪保护义务的比较

一 世界各国受教育权立宪保护义务的整体性特征

二 中外受教育权立宪保护义务的比较分析

第四章 宪法委托:社会权国家保护义务的立法履行

节 宪法委托:社会权实现的总体策略

一 “宪法委托”理论在德国的兴起

二 宪法委托的主要类型及其拘束力

三 社会权实现:以“宪法委托”为中心

第二节 社会权宪法委托义务的立法履行:以受教育权为例

一 中外受教育权“宪法委托”义务的履行状况

二 上述国家受教育权立法履行状况的比较

三 国家履行社会权立法保护义务的总体态势

第三节 立法不作为:国家对社会权宪法委托义务之消极怠惰

一 行政立法不作为:国家对社会权立法怠惰的主要领域

二 社会权行政立法不作为的评判标准

三 问责制:社会权授权行政立法不作为之控制

第五章 可诉性:社会权国家保护义务的司法实施

节 司法义务:社会权可诉性的理论证成

一 人权的可诉性概念释义

二 国际社会关于社会权可诉性的主要论争

三 社会权可诉性及其限度的学理证成

第二节 社会权可诉性的司宪保护

一 域外国家社会权司宪保护的模式与策略

二 中国社会权司法保护的理论争论与问题

第三节 社会权可诉性的法律适用:以中国为例

一 我国受教育权的法律适用状况分析

二 我国劳动权的法律适用状况分析

三 我国社会保障权的法律适用状况分析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本书紧密围绕“国家对社会权负有保护义务”这一中心论点,就国家为何对社会权负有保护义务、在理论与实践中如何履行其保护义务等问题进行了详细探讨。具体来说,章,着重引出并考察了本文中心论点所涵摄的研究对象——社会权。第二章,重点论证了国家保护义务是社会权保障的根本径路。第三章,以我国社会权外延体系内容为分析支点,着重从静态维度对世界各国劳动权、社会保障权和受教育权等立宪内容进行了统计和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归纳了各国对社会权国家保护义务进行立宪规定的整体性特征。第四章,通过考察德国、日本、美国、中国等典型国家的社会权保障状况和经验,进而发现各国对社会权保护义务的履行,其根本径路乃是将社会权视为系一种“宪法委托”。第五章指出,虽然宪法委托是社会权实现的总体策略,但绝不是专享策略。在某些特殊情形下,社会权亦可以表现为系一种主观权利,对此国家司法机关应当为其提供程序上的救济保护义务。

   相关推荐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