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上下)(精)/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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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建业译注
出版社中华书局有限公司
ISBN9787101132557
出版时间2018-09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定价106元
货号30275592
上书时间2024-06-15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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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上册
李贽论(前言)
凡例
自序
卷一 书答
答周西岩
答周若庄
与焦弱侯
答邓石阳
又答石阳太守
答李见罗先生
答焦漪园
复丘若泰
复邓石阳
复周南士
答邓明府
答耿中丞
又答耿中丞
与杨定见
复京中友朋
又答京友
复宋太守
答耿中丞论淡
答刘宪长
答周友山
答周柳塘
与耿司寇告别
答耿司寇
答邓明府
复周柳塘
寄答耿大中丞
卷二 书答
与庄纯夫
复焦弱侯
又与焦弱侯
复邓鼎石
寄答京友
与曾中野
与曾继泉
答刘方伯书
答庄纯夫书
与周友山书
又与周友山书
与焦漪园
与刘晋川书
……
卷三 杂述
下册
卷四 杂述
卷五 读史
内容摘要
《焚书》又称《李氏焚书》,6卷。明朝晚期思想家李贽著。收录了这位著名思想家、文学家生前所写的书信、杂著、史评、诗文、读史短文等,表明了他的政治思想和哲学思想,是我们研究李贽生平和思想的重要著作。李贽在《自序》中说:“一曰《焚书》,则答知己书问,所言颇切近世学者膏肓,既中其痼疾,则必欲杀我矣,故欲焚之,言当焚而弃之,不可留也。”又说:“夫欲焚者,谓其逆人之耳也;欲刻者,谓其入人之心也。逆耳者必杀,是可惧也。然余年六十四矣,倘一入人之心,则知我者或庶几乎!余幸其庶几也,故刻之。”这就表明,李贽已经预料到,《焚书》的出版,必将引起封建统治者对他的迫害,但他还是以无所畏惧的态度,将《焚书》刻印了。在《焚书》里,他尖锐地揭露了当时那些讲理学者的丑恶嘴脸,并进一步把批判的矛头指向儒家学派的祖师孔子及其所谓“经典”。李贽对孔子及儒家“经典”的批判,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可算是空前激烈的,不但在当时产生了振聋发聩的作用,对后来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精彩内容
自序 自有书四种:一曰《藏书》①,上下数千年是非,未易肉眼视也,故欲藏之,言当藏于山中以待后世子云也②。一曰《焚书》,则答知己书问,所言颇切近世学者膏肓③,既中其痼疾④,则必欲杀我矣,故欲焚之,言当焚而弃之,不可留也。《焚书》之后又有别录,名为《老苦》⑤,虽同是《焚书》,而另为卷目,则欲焚者焚此矣。独《说书》四十四篇⑥,真为可喜,发圣言之精蕴,阐日用之平常⑦,可使读者一过目便知入圣之无难⑧,出世之非假也⑨。信如传注⑩,则是欲入而闭之门,非以诱人,实以绝人矣。乌乎可!其为说,原于看朋友作时文(11),故《说书》亦佑时文(12),然不佑者故多也。
【注释】 ①《藏书》:亦称《李氏藏书》,李贽的历史著作,共六十八卷,万历二十七年(1599)在南京第一次刊行。体裁采纪传体,论述战国至元历史人物约八百人。作者自称“此书但可自怡,不可示人”(《藏书·世纪列传总目前论》),“宜闭秘之”(《焚书》卷一《答焦漪园》),故名。在该书中,作者对历史人物作出了与封建传统见解不同的评价,并寓意着对现实的大胆批评。因此,被封建统治者列为禁书。
焚书自序②“言当”句:源于《史记》卷一三○《太史公自序》:“……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俟后世圣人君子。”子云,即扬雄(前53—18),字子云,西汉蜀郡成都(今四川成都)人。西汉后期辞赋家。少好学,其博通群籍,多识古文奇字。仿《周易》《论语》作《太玄》《法言》,又编字书《方言》。明张溥集其文为《扬子云集》。此处李贽以“后世子云”指后世淡于势力而专事读书的圣人君子,并引为知音。在《藏书》中,李贽列扬雄传入“德业儒臣”。
③膏肓(huāng):古代医学称心脏下部为膏,隔膜为肓。后谓病极严重,难以医治为膏肓之疾,或病入膏肓。此处指切入要害之处。
④痼疾:原指积久难治之病,此处喻为积习,难以改掉的恶习与陈腐的见解。
⑤《老苦》:有关佛学的文章。老苦,佛教用语,指“四苦”(生、老、病、死)与“八苦”(“四苦”再加忧悲恼、求不得、怨憎会、爱别离。另有不同说法与排序)。
⑥《说书》:李贽的著作,内容是对“四书”(《论语》《孟子》《大学》《中庸》)的解说和评论。原书已失传,现存题名为李贽的《说书》,有人认为是伪作。
⑦日用:日常生活。
⑧入圣:谓达到圣人的境界。
⑨出世:超脱人世。
⑩传注:解释古代典籍的文字。这里主要指儒家特别是朱熹对儒家经典的注释。李贽在《卓吾论略》中曾说:“稍长,复愦愦,读传注不省,不能契朱夫子深心。”(《焚书》卷三)表示了对朱熹《四书集注》等的不满,所以下文说(如若信了传注),“则是欲入而闭之门,非以诱人,实以绝人矣”。
(11)时文:时下流行的文体,旧时对科举应试文的通称。这里特指明代科举应试的八股文。
(12)佑:帮助。
【译文】 我撰写的书有四种:一是《藏书》,上下几千年历史的是是非非,并不是轻易能被常人认识评说的,所以,我的这部史论著作必不能被常人接受,须藏匿起来,且宜藏在深山之中,以待后世能认识它价值的知音。一是《焚书》,是回答友人的书信,谈论的内容常击中世上道学先生们的要害,既然击中了他们的要害,他们必欲杀我而后快,所以,这部书应该一把火烧尽,不许它留在世上。《焚书》之后,我又有一别录,定名为《老苦》,虽然同《焚书》一样,但另外进行了编目,想烧的人就将它一起烧了吧。唯独《说书》四十四篇,实在值得庆贺,其内容是阐发圣人精辟的思想内涵和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体验,可以使大家一看就明白达到圣人的境界并不难,超越世俗也很容易。假若只相信儒者对圣人经典的解说和注释,那就很难领会圣人经典的真正含义,那就不是诱导人,而是误导人们与典籍隔绝了。这怎么可以呢!该书中的解说,是由于看见一些友人为科举应试作时文的需要,让朋友们在训练科举应试时,从这本《说书》中能有所帮助,然而,爱莫能助的恐怕也不少。今既刻《说书》,故再《焚书》亦刻,再《藏书》中一二论著亦刻,焚者不复焚,藏者不复藏矣。或曰:“诚如是,不宜复名《焚书》也。不几于名之不可言①,言之不顾行乎?”噫噫!余安能知,子又安能知?夫欲焚者,谓其逆人之耳也;欲刻者,谓其入人之心也。逆耳者必杀,是可惧也。然余年六十四矣,倘一入人之心,则知我者或庶几乎②!余幸其庶几也,故刻之。
卓吾老子题湖上之聚佛楼③。
【注释】 ①几于:近于,几乎。
②庶几:相近,差不多。
③卓吾老子:李贽自称。卓吾,李贽的号。《焚书》卷三《卓吾论略》:“居士别号非一,卓吾特其一号耳。”湖:湖北麻城的龙潭湖。李贽于万历十三年(1585),从黄安迁居麻城,先住维摩庵。万历十六年(1588),又从维摩庵移居龙潭湖的芝佛院。
【译文】 现在已经出版了《说书》,《焚书》也将很快出版,接着《藏书》中的一些论著也将出版,那么,应该焚的没有焚,应该藏的也没有藏。或许有人要说:“如果这样,就不应该再定名为《焚书》了。因为,再定此名,岂不是名不符实、言行不一了吗?”嘿嘿!我怎能知道,你又怎能知道我的书今后就一定不会惨遭焚毁呢?想将它烧尽的人,必然指责我的书大逆不道;而传抄出版它的人,又会认为它对人心大有裨益。敢于叛逆的人必遭杀戮,这是很可怕的。然而,我已经是六十四岁的人了,我的书阐发的思想一旦被人们接受,我的知音就更多了!我庆幸能通过刊刻我的著作觅得更多的知音,为此,我还是要把这些书刻印出版。
卓吾老子写于湖上之聚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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