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一词的法理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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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波|责编:韩璐玮//赵律玮
出版社中国法制
ISBN9787521607185
出版时间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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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50元
货号30805170
上书时间2024-06-13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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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波,法学博士,上海市政府公厅副处长,著有《执法过程的性质:法律在个城市工商所的现实运作》(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目录
第一章 引论
第一节 研究对象
第二节 研究方法
第三节 论证结构
第二章 凯尔森的“应当”理论
第一节 理论重述
一、凯尔森关于“应当”的两个界面
二、凯尔森的法律规范理论及其与“应当”的关系
第二节 对凯尔森“应当”理论的讨论
一、凯尔森对“休谟法则”的两次运用
二、凯尔森对康德先验论证的模仿及评析
第三章 哈特的“应当”理论
第一节 理论重述
一、在句子中发现规则的标记
二、哈特内在陈述与凯尔森“特殊意义”的区别
三、哈特规则理论的内涵
第二节 哈特论证中的两个问题
一、习惯理论
二、“应当”理论
第四章 日常语言中的“应当”
第一节 “应当”与近义词的比较
第二节 “应当”与家族概念的比较
一、“应当”与标准
二、“应当”与义务
三、“应当”与“能够”
第三节 “应当”之外的“应当”
一、哈特法理论中的“观察者”
二、“取消规则
第五章 作为句子成分的“应当”
第一节 霍菲尔德的基本法律概念
一、理论重述
二、对霍菲尔德基本法律概念的讨论
第二节 冯·赖特的道义逻辑及其批评者罗斯的理论
一、冯·赖特的道义逻辑
二、罗斯的反驳及进一步分析
第三节 “应当”与法律规范、制度事实
第四节 “应当”的情态语法分析
一、法律条文的“应当”式改写及初步分析
二、作为情态词的“应当”
三、例1'和例4中“应当”的功能分析
第六章 “休谟法则”的法理学解答
第一节 “休谟法则”与塞尔的证明方案
一、休谟的提问和塞尔的证成
二、对塞尔证明的批评
第二节 法律实证主义的证明方案
一、奥斯丁的破题与哈特的惯习主义转向
二、科尔曼对哈特证明方案的取舍与深化
第三节 小结
第七章 “应当”与理由
第一节 拉兹的理由理论
内容摘要
本书作者通过列举和比较多位外国法学名家对“应当”“应该”“必须”等词语的分析,对“应当”背后的法理学含义进行了自己的整理和归纳。其主张,“应当”一词只是法律规则的语言表象,在其表象下面,有待作出为详细的澄清,而这就是本书的论证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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