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封伯爵的美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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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马克·吐温|译者:吴兰香
出版社厦门大学
ISBN9787561564097
出版时间20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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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29元
货号3870687
上书时间2024-06-08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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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由吴兰香等翻译的《自封伯爵的美国人》是美国马克·吐温的一部在中国知名度不是特别高的作品。但淋漓尽致地彰显出了马氏作品的典型风格和特色,即高超的幽默艺术和讽刺手法,读来十分有趣味。故事百转千回,妙趣横生,虽有诸多角色荒诞滑稽穷形尽相的表演,但真切地折射了社会百态和人情冷暖。
作者简介
马克·吐温(1835-1910),原名塞缪尔·朗霍恩·克莱门斯,生于美国密苏里州佛罗里达,先后当过印刷所学徒、报童、排字工人、水手、轮船驾驶员和报馆记者等,四处奔波,经历丰富。1865年,他发表了成名作《卡拉韦拉斯县声名狼藉的跳蛙》,一生笔耕不辍。著有长篇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赫克贝利·芬恩历险记》《王子与贫儿》以及中短篇小说《百万英镑》《败坏了哈德莱堡名声的人》《竞选州长》等。他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个用纯粹的美国口语进行写作的作家,开创了一代文风。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附录
致谢
内容摘要
由吴兰香等翻译的《自封伯爵的美国人》是美国马克·吐温晚期的一部重要作品,聚幽默、讽刺、奇思、想象于一体。小说中的塞勒斯上校不仅自称为法律事务代理人、专利申请代理人、起死回生高人、催眠师等等,而且热衷多项发明创新,其奇思妙想涉及克隆、气候变化等多个当代热点话题。故事在一连串的意外、交换身份、偶遇中展开。
英国的伯克利子爵对自己的世袭贵族身份及生活生发了重大且深刻的反思,毅然决然舍离这一身份,到美国这个全新的国度,将贵族的头衔归还给其美国的真正主人——马尔伯里·塞勒斯,并且真正体验和实践完全没有贵族头衔之光环和缺少经济来源的生活。马尔伯里·塞勒斯生活并不宽裕,每天都在异想天开着发大财的迷梦,他和来自切罗基片区的霍金斯试图召唤某通缉犯的亡灵以获得警察局的赏金,而将到美国化名为特罗西的伯克利子爵当成自己召唤的亡灵,从而引发了一连串的巧合和事件。
精彩内容
在这个微风拂面的晴朗早晨,两个男人在城堡早餐间里谈话,满桌的残席正在冷却。一位是伯爵老爷,身材伟岸,身姿挺拔,肩膀宽阔,须发花白,眉目坚毅。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姿态,每一个举止,无不彰显他的性格。虽已七十有余,却如五十多岁一样行动敏捷。另一位是他的独子,城堡的唯一继承人,一
个双眸如梦似幻的年轻人。此人看似二十五六,实际已近而立之年。率直善良,坦诚忠贞,质朴纯净,虚怀若谷——这些显然是他性格中的主要特点。所以,在这样一个人物的身上,穿上那一大堆吓人的姓氏外衣,你会感觉自己正在打量一个全身披挂的小羊羔。
他的名字和头衔是:沃里克郡乔姆利城堡的尊敬的柯库布里·斯拉诺沃·马史班克斯·塞勒斯·伯克利子爵。现在,他正站在宽大的窗户前,一边恭敬地听父亲说话,一边以同样恭敬的表情流露出对父亲立场和观点的不赞同。他的父亲,一边讲话一边踱着步子。
那语气说明,他的火气快要超过夏天的暑热了。
“虽然你看起来性情柔顺,伯克利,但是我很清楚,一旦你下定决心去做一件事,一件你的荣誉感和正义感让你不得不做的事情,跟你辩、跟你讲道理,全是白费时间,就像现在这样。是的,奚落、劝导、
恳求,还有命令,都不好用。在我看来——”“父亲,如果您摒除偏见,控制情绪,客观地看待这件事情,您就会发现,我做的并不是冲动、轻率、任陛、空穴来风的事情。想要回罗斯莫尔爵位的那个人并不是我杜撰出来的。我没到处找他,也找不到他,更没有把他硬塞到您眼前,让您注意到他。他自己站了出来,进入了我们的生活——”“然后就把我的生活变成了长达十年的煎熬,满是那些烦人的信件,哕嗦的推理,一大摞一大摞的琐碎证据——”“那些东西您从未认真看过,您根本不愿去看。
可是,哪怕是从最普通的公正角度来看,他也有权得到一次听证的机会。这个听证要么证明他是真正的伯爵,那样我们该怎么办就很清楚了;要么证明他不是伯爵,那样的话,我们该怎么办同样很清楚。我看过他的证据,梳理过,耐心细致地研究了一遍。证据链很完整,不缺什么重要环节。我相信他就是真正的伯爵。”“那我是强行夺位的?!无名无姓的穷光蛋、流
浪汉?!好好想想你在说什么,先生!”“父亲,如果他是真正的伯爵,您愿意,您能——我是说如果证据确凿的话——看着他得不到自己的头衔,自己的财产?哪怕只是一天,一小时,一分钟
?”“简直是一派胡言——胡言乱语,危言耸听,愚蠢至极。听着,我坦白——如果你希望我用‘坦白’这个字眼的话,我没看那些证据,没这个必要。四十
年前,他父亲和我父亲都还很年轻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这些东西了。近一百五十年里,这家伙的先人和我的祖辈保持着或多或少的联系。实际上,真正的伯爵后嗣确实去过美国,可能是和费尔法克斯后嗣相伴去的,或者差不多同时去的,但是后来不见了,消失在弗吉尼亚的某个荒郊野外,结了婚,生了一堆野孩子,弄出好多继承人。他没往家里写过一封信,大伙儿都以为他死了,于是他弟弟便顺理成章地接管了一
切。后来那人的确死了,于是他的长子就立马宣布他拥有继承权——写信来说的,这封信现在还在。但是还没等到掌管家业的叔叔有时间——或者说有这个愿望——回信,他也死了。他那年幼的儿子长大后,也
开始写信,罗列证据—一这中间隔了好多年,你知道的。他们一代一代地做着相同的事情,然后就轮到了现在这个白痴。这些人一代一代都穷得叮当响,没人能出得起路费,到英国来一趟,或者打一场官司。费尔法克斯家族直到今天还传承着他们的贵族血统,尽管他们一直住在马里兰。然而他们的朋友却因为蔬忽未能将血统传承下来。现在你该明白了吧,这件事情的前前后后加在一起,得出的确切结论就是:从道义上来说,这个美国穷光蛋是罗斯莫尔伯爵的真正继承人;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他跟他家的狗一样,半点边都沾不上。这下你满意了?”(P0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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